换季容易生病,现在大城市里虽然早就没了“冻死”这种说法,但事实上,很多老人都是因为寒冷引起的系列毛病,而在冬天去世。 以至于民间有种说法,叫老人熬过了冬天,就等于多活了一岁。 王红英一边开车一边打哈欠,就这一个晚上,她已经往“西月”殡仪馆送了八趟了。这活儿本来该她儿子干,前阵子邻居孟家死了人,也是她儿子运的遗体,孟家的丫头最后给了她一千多块钱,若不是在一个地儿住了这么多年,她才懒得接这统共才一千多块的生意。 钱难赚,屎难吃,王红英心里骂骂咧咧,但还是得去下一家拉遗体。 她儿子前天去医院做了个盲肠手术,往后这一个多月,都得她这个当妈的大半夜运遗体。 和死人打了半辈子交道,王红英一点儿不怕遗体。她这车就是为运遗体而改装的,后面空着,专门装遗体。 现在后面就摆着一具遗体,又是个老人——今天运的全是老人。 本来副驾上应该坐着老人的儿子,方便喊魂。 但这家的儿孙都是些没良心的东西,觉得坐了运遗体的车不吉利,让她独自将遗体拉去殡仪馆,他们开自己的车走。 王红英瞧不起这些人,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吓得猛踩一脚刹车。 待车停下,她慌张往后看,后面明明除了一具遗体,什么都没有。 但刚才在后视镜里,她看到了一个坐着的陌生人。 “又眼花了……”王红英用力搓着脸,灌了口热茶。 做他们这种生意的,在后视镜里见到后面有人是常事,并非是什么灵异事件,而是长期疲劳加上警惕而产生的幻觉。 王红英以前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将车再次发动起来之前,她看了看记事本,送完这一趟,还有三家要去接。但她被吓了这一回,知道自己若是再开下去,恐怕得出事,隻得打电话让做同样生意的人来接活。打算把这一单跑完,就回家睡觉去。 天蒙蒙亮,王红英开着空荡荡的车从殡仪馆离开。从殡仪馆到四站外的光丹路,其实有一条小路,只有住在附近的人才知道。 王红英一个转向,驶入小路里,脑子越来越沉,忽见一条野狗从旁边窜出,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 因为疲惫,王红英的反应已经非常迟钝,这下更是准备不及,打着方向盘向斜前方的垃圾桶撞去。 “轰——” 乱放着的垃圾桶全被撞倒,潲水洒得到处都是。 背街里的垃圾桶脏得要命,王红英看着挡风玻璃上的垃圾,直接傻眼了。而更让她惊讶的是,最远的一个垃圾桶里,好像有一个人! 垃圾桶里怎么会有人? 垃圾桶横倒,那人的两条腿露在外面,似乎正在挣扎着往外爬。 王红英一下子想到,可能是个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的流浪汉,刚才跑过去的那条狗,嘴里不就叼着食物吗? “我不会是撞死人了吧?”王红英又急又怕,见周围没人,想把车子开走再说,但又一想,现场乱成这幅模样,警察肯定有办法发现撞人的是她的车,到时候她就成了肇事逃逸,罪加一等! “真倒霉!”王红英坐在车里想了半天,见那双腿一动不动,心中更加害怕,最后心一横,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你,你没事吧?”王红英蹲在垃圾桶边,扯了扯对方的小腿。 垃圾桶里的人全无反应。 “完了,真死了!”王红英六神无主,哭了半天,拿起手机报警。 “喂,警察?我……我撞死了一个人……但我不是故意的,你你们来看看?” 刑侦局,重案组。 “北城分局刚接了一个案子,有人在风水巷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易飞将一个平板放在明恕面前,“你看看。” 垃圾桶里出现尸体,这种常见的案子几乎都是由分局自己解决,但现在是年底。每年年底时,警察们的压力就大,现在的要求是分局所有命案都必须汇总到刑侦局,重案组有权力和义务参与侦查。 “女尸?”明恕点开图片。 “现场已经侦查过了,报警者是个做丧事生意的中年人,她自称当时有狗衝出来,导致她撞向垃圾桶,发现垃圾桶里有人时,她还以为是自己撞死了人。”易飞说:“目前死者的身份还没有确定,法医初步检查,发现她的后脑有被钝器捶打的骨折伤,这很可能就是死亡原因。报警者当时看到的那条狗,嘴里叼着的并不是什么食物,而是尸体上的肉。流浪狗啃食尸体,在尸体上造成了很多影响判断的伤。” 明恕快速浏览图片。 分局传来的图片非常详尽,尸体下穿深蓝色的牛仔裤,鞋已经掉了,上穿鹅黄色薄毛衣,上面血迹斑斑。 因为没有衣物的遮挡,尸体的足部、双手、脖子、面部被严重啃咬,完全无法通过面容来识别身份。 明恕将面部的细节照放到最大,“确定这些全是被野 狗啃出来的吗?” 易飞摇头,“分局还没有做完尸检,你觉得可能是人为造成?” 明恕站起来,“尸体我都还没看到,无法做出判断。走,去现场看看再说。” 狂狼(04) 北城区,纺织四路,风水巷。 古老的红砖房立在路边,远看像一堵围墙,围墙这边,是总在堵车的马路,路边的人行绿灯一亮,人群便像马蜂一般涌向对面,而围墙另一边,却是少有人烟的背巷,流浪狗、垃圾桶、被丢弃的大型家具是背巷的主人,一些小车为了赶时间,偶尔从背巷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