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1 / 1)


一般情况,麻烦的菜她会家里做好带来,或者说,让家里的阿姨做好,带过来。
温琼女士让梁松用炉火热菜,她则是用燃气灶炒菜,这样一起弄,快一些 。
没一会,厨房就飘出了饭菜的香味。
等米饭好了,就可以叫沈夏他们吃饭了。
温琼女士把饭煮上后,把围裙给解了,找了梁松,“小沈那朋友是什么人啊?”听着声是男的。
梁松脑子里首先想到的就是昨天那四袋子野味:“卖野味的。”
还有三四个月就要过年了,是该买一些。
温琼女士想着等会吃饭的时候问一问。
饭煮熟了。
梁松在院子里喊沈夏两人过去一起吃晚饭。
沈夏是自个过去的。
孙富贵刚才急急忙忙的走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想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去。
六个菜,三个人吃有点多了。
温琼女士看到就沈夏一人,问:“你朋友呢?”
沈夏道:“他有事先走了。”
还想问问野味的事呢,看来今天是问不成了。
温琼女干有些失望。
沈夏还以饭桌上会面临温琼女士如暴风雨一样的密集的问题,没想到,这一顿饭吃得格外轻松,到吃完,温琼女士都没有说什么话。
就是简单的吃饭。
吃完梁松送沈夏回隔壁,还叮嘱她锁好门。
沈夏觉得:梁松他妈妈真是个不错的人。
-
孙富贵回了家。
孙妈看到孙富贵回来,高兴得不行,让孙富贵陪孩子玩,她去做饭去了。
孙富贵:“妈,外头有卖糖葫芦的,我带孩子出去买一根。”
“去吧!”孙妈喜道。
难得儿子愿意跟孙女增进感情,这是好事。
小孩子喜欢糖葫芦,看到吃的,肯定会越来越喜欢儿子的。
孙富贵牵着孩子往外走:“你叫什么名字?”
孩子不说话。
小姑娘长得像叶柳,眼睛大大的,看人的时候像是什么都懂,可细看,又得只是个孩子,懵懂无知。
孙富贵看到这张脸就会想到叶柳。
一想到叶柳,就会想到当初叶柳甩了他,另奔他人的怀抱。
虽然这口气咽不下,可他也没想过迁怒孩子,他就是不喜欢这孩子在他家呆着,这孩子姓程,是程闯的种,凭什么要他养?
孙富贵给女孩买了一根糖葫芦。
孙妈的饭菜都煮好了,端到桌上,发现儿子跟孙女还没回来,买个糖葫芦怎么买这么久?她带上门,去外头找了找。
找了一圈都没找着人,又问了左邻右舍,都说只看到孙富贵带着孩子出去,没看到孙富贵带着孩子回来。
晚上九点。
孙富贵喝得醉醺醺的回来了,孩子送走了,他高兴。
“你去喝酒了?”孙妈急急的往孙富贵身后看,“馨馨呢?”
这小子,带着孩子去喝酒,喝醉了连孩子都不管自个回来了!
孙富贵踉踉跄跄的回了屋。
“你问你,馨馨呢?”孙妈急得直冒火。
“不知道!”
“你带出去的,你不知道?!你去哪喝的酒!”肯定是落在喝酒的地方了,孙妈使劲的摇孙富贵,指望问出孙女的下落 。
“妈,那是叶柳跟程闯的孩子,不是你孙女!”
“胡说,那就是我胡说,明明跟你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
孙富贵本来醉了的人,听到这话酒醒了一半。
屁。
那小姑娘双眼皮的大眼睛,跟他这单眼皮的小眼睛一样?
他妈是什么眼神!
报社广告
次日。
沈夏一早起来, 去附近的报亭买了几份报纸,把每个报纸上投稿地址都记下来,准备等会从近到远去看一看, 问问打广告的价钱。
这一天, 跑了四家报社。
《日报》跟《青年报》的销量非常好,不过广告的费用也高, 《晚报》好像更便宜一些。
跑完报社, 记下联系方式, 之后沈夏又往商场跑,先去的是地段最好的商场, 她有两个想法, 一是租个柜台, 售卖吹风机,二是寄在这边售卖,跟商场分成。
结果人家商场经理压根就看不上她这没有名气的国货。
连跑了三天, 跟一个新开的商场负责人谈妥了,把吹风机放在家用电器处寄处,商场抽10, 进了商场,这价钱就高了, 在原来45块的基础上提到了60块, 价钱太低了, 怎么能显出这是高档货呢?
最好在商标上印个洋文,这样就可以卖得更贵了。
商场经理这么跟沈夏说的, 沈夏拒绝了。
没那必要。
商场的经理姓陈, 在谈妥之后, 沈夏问陈经理
要了白纸后, 手写了合同,很快就写完了,她自己签完字后,拿给陈经理,陈经理还愣了一下。
“小沈,你这字不错啊。”整整齐齐的,看着像板书。
“合同的字是得工整些。”沈夏笑着说道。
平常写得急了也是龙飞凤舞,在上辈子的时候,小时候被大人压着练过字的,虽然她自己觉得不怎么样,但是同学跟朋友都夸过的。
一式两份。
盖上公章,各拿一份。
沈夏走时,陈经理叮嘱:“吹风机记得明天送来。”
沈夏挥手:“放心,忘不了!”
说的是送吹风机的事,明天早上先送十个过来,要是这一周能卖出去,那剩下的都可以送来。
回去的时候,看到一家照相馆,就在商场附近,沈夏进去了。
“老板,你这照相馆的相机能租吗?”
“你要租相机?那款旧的可以租,但是要五十块的押金。”老板手里的这款是新的,是他那败家儿子买回来的,说是什么外国货,贵得很。
这个可不敢外租。
沈夏问:“老板,我租你们家的相机,你这边洗照片的时候能不能便宜点?”
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每张照片便宜了一分钱。
虽然没便宜多少,但是沈夏有成就感啊,还顺便在老板这买了两卷胶卷。
出了照相馆的门,回去的路上东拍西拍,像是拍路啊,拍胡同啊,拍行人啊,看到好看的就拍一下。
就这一会的功夫,用了半卷胶卷。
本来说停手不拍了。
结果回家的时候,在胡同口碰到了梁松,他身材修长,上面穿着白色高薄毛衣,外头穿着黑色外套,下面穿的是同色的裤子,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面容俊秀,看她望来的时候,眼中似有笑意。
咔嚓一下,沈夏把他照进了相机里。
沈夏发现了,温琼女士过来的时候,梁松的衣品就会上升一个品位。
所以,这衣服是温琼女士给搭的吧 。
“这相机哪来的?”梁松观察发现,是个旧相机。
“从照相馆租的,”沈夏没忍住,对着梁松的脸又拍了一张,真是优越的骨相,都这样拍了,相机的脸也依旧好看。
沈夏把相机递给梁松,“帮我拍一张。”
她来这么久,还没拍过照呢。
“你会拍吗?”
“会。”
法院有相机,有时候要拍证物留存证据。
梁松当然会拍。
“等会。”沈夏特意挑了一个好的角度,才让梁松拍。
孰不知,在她挑角度的时候,梁松已经拍了三张了,都是抓拍的,相机里的她,一张是侧脸的思考照(在想哪个角度拍照比较好),一角是背影照,还有一张是面对着梁松比划说好了。
沈夏等了半天,等胡同没人路过的时候,才让梁松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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