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将至,却没有落日。 明野看了眼窗外,他的心情谈不上好或差,没有什么波动,不过是没有意外地做完了一件本该了结的事。 他搁下笔,将剩下的事吩咐给周照清,准备起身离开。 周照清问:“公子要去哪?” 明野已新换了件袍子,依旧是雪白的:“回天水巷。” 可就在今日,他的上一条袍子被血浸透。 周照清笑着道:“公子都已成了商会之主,还回孙家做什么?” 明野淡淡道:“有点事。” 杀了掌柜后,的确不必再回孙家,已没有那个必要,也不该再回宫中,因为他不再受人辖製。 但如果还要回宫中,就得和往常一样,表现得平凡普通,孙家那边也不能暴露。 决意杀死掌柜时,明野没有犹豫。但留在宫中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明野却始终没有做下决定。 算起来,神仙园与天水巷也不算远,明野是走回去的。 穿过巷子时,杂货铺老板叫住了明野,他说:“孙家那个,有你的信。” 明野停下脚步,从杂货铺老板手中接过信,他看到信封上的字,就知道是谁写的。 是容见。 拆开来后,里面是一张薄薄的纸,上面写了“青云坊”,“等你”等不多的十几个字。 落款处没有名字,是一点干涸的胭脂。 明野看着那点朱红,他知道如果是在容见的唇上会有怎样的色泽。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信是什么时候送来的?” 杂货铺的老板记性不错:“午时那会儿吧,一个陌生车夫,说是替人送信,你家没人,就放我这了。” “哦,对了他还让你看到了尽早过去,对方似乎等不了太久。你这个时候才回来,我估计不太行了。” 明野知道,容见今日是出宫看病,大约是同竹泉说好了,偷偷下山来,估计待不了多久,现在已经算得上很晚了。 但明野没想过失约。 他不该在神仙园浪费那么多时间的。 明野忽然道:“陈老板,借个马。” 容见等了很久,等到天色渐渐黯淡,久到灵颂都开始劝灵颂回去。 可他还是在等。他总觉得自己可以等到,如果明野看到信就一定回来。即使真的有事来不来,也会让人来给自己报信。 他是这么想的。 不过等得久了,也确实无聊,容见一边温酒一边喝,那新酒很甜,容见没在意,吃了好几盅,已经是半醉半醒了。 有人在敲门。 容见含糊道:“进来。” 他累得很,也没回头看。 那人道:“殿下。” 容见闻声回头,明野站在灯火旁,正望着自己。 看到明野时,容见像是在很冷的冬夜突然吃了一口冰淇淋,天气那么冷,他因此而发抖。但冰淇淋又那么甜,是猝不及防的欢喜。 容见站起身,往明野身边走去。 也许是起身太急,又或者是醉了,容见没走两步路,脚下一跌,往前一扑,幸好被明野接住,倒在他的怀里。 明明今天走了那么多路也没摔。 容见的脸色绯红,是宛如烧云一般的颜色,浑身都散发着很甜的桂花香气,令人很想尝尝是什么味道。 明野就那么托着容见的手臂,让他靠在自己怀里。 容见抱怨着:“我等了你好久。” 大约是太热了,容见的神智也不那么清醒,他本能地往温度低的地方靠近,明野的身上裹挟着外面的冷风,体温很低。 容见握住了他的手,想要为自己降温。 明野一怔,他说:“殿下,臣的手是脏的。” 明野杀过的人太多,也从不会因此愧疚心虚。但是被容见握住的时候,他忽然就想起自己的手沾了血,曾洗了很久。 这样的一双手。 容见仰起头,他有些疑惑:“没有啊,干净得很。” 明野也有不知如何回答的时候。 容见低下头,捧着明野的手,很天真道:“哪里脏了?” 可能是觉得明野神情颇有些认真,容见想了一小会儿,又拿出自己的帕子,给明野仔细地擦了擦:“就算真的脏了,也已经擦干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才能不动心? 今天本来准备多写点约会内容的,有个本土狗很喜欢的俗套剧情……但是脖子很痛很痛,痛到想吐,所以就停在这里了。 感谢追文,评论抽二十个红包 逃跑 房间里安静极了, 只有灯花骤裂,那么点“哔啵”的响动。 容见握着明野的手,他是半醉着的, 方才有些眼花, 看东西都重影,现在才瞧清楚, 微微皱眉道:“你的手怎么破了?” 伤口不大, 仅在食指和无名指的 指腹, 但看起来血肉模糊, 才略结了层血痂, 一碰就会虽。 容见总觉得很痛,他连明野的手都不敢碰了,转而为捧着, 很担心道:“要不要去看大夫啊?” 明野都不知道原来自己这么脆弱,他笑了一下,声音平稳:“不小心。殿下不必担心,也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