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包小说网 > http://www.060209.com/ 《嘶哑难抗》 你怎么还这么爱哭啊
嗡。
她从枕头底下抽出胳膊,往脑袋边摸了一圈儿。没找着。
嗡嗡。
卧室里一点亮儿也没有。周一用一个非常诡异的姿势把脑袋从被窝里拔出来,揉着眼睛啪一声拍开床头的台灯。这个灯还是林宇轩买的,一条蓝色小鲸鱼,脸上还有点红晕,看起来挺羞涩,亮起来是那种暖融融的光。
她就着亮儿掀开枕头划拉了两下,在床垫缝里抠出手机,屏幕亮着,指纹识别打开锁屏,“狗”给她发了两条消息,小红点孤零零地躺在她小号空荡荡的聊天界面。该说清楚,并非她有意折辱对方,而是他的网名真就叫“狗”。狗发了条“给主子请安”,又发了张照片。她还没来得及点开照片看看,手机又嗡了一声。
“您今天有空赏光吗?”
周一拿美甲不太熟练地敲回复:
“没空。”
那边有一阵没回,聊天框上方显示对方正在输入。周一打了个呵欠,穿上拖鞋下床走进卫生间。等洗漱完毕,厨房探出林宇轩的脑袋,问她:“喝不喝豆浆?”
“喝。”她说,非常端庄地坐到客厅的沙发上。回应没有拖长音,带着点鼻音,但仍旧简短低沉。他注意到她即使没睡醒,在家里,坐下的时候仍然挺直了脊背。
林宇轩在厨房忙活的动作有点卡壳。她现在住的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一卫,厨房搞了个开放式,装修风格让他陌生。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无时无刻不让他感到陌生,而他只能抓紧习惯。他不想扯她的后腿。
“还要加糖吗?”
“直接冲就行啦,速溶的。”她笑着说,故意把语气变得轻飘飘,“谢谢小林哥哥。”
林宇轩有点儿无奈地瞟了她一眼,和小鲸鱼一样的不好意思,周一就笑嘻嘻地看他,明摆着耍无赖。林宇轩拿她没办法,他一直拿她没办法。这时候她才想起来手机,翻开,“没空”后面过了十分钟,对面发来一条两秒的语音。
“我很想您。”
他的声音发哑,乍听起来让人心软。不过,她在心里数了一下,觉得更多还是因为他被锁了五天的鸡巴。男人么就是这么回事,突然表现得柔情蜜意,可能是想操她的逼,也可能是想被她操逼。
狗不常这么发。他很懂得分寸,不会太黏人。她开始就说过自己缺乏耐心,所以他很少说这些。在平常,他这么说就是撒娇了。她喜欢狗冲她撒娇,真的狗,把肚皮露出来,在地上打着滚让她摸摸。他这么做就会得到温柔一点儿的待遇。但是周一现在真的没空应付炮友,真没空,就算他是炮友里面顶优质的那一小撮也没空。
林宇轩端着两碗豆浆从厨房出来,安静地看她对着屏幕滑来滑去。他还不太会玩新款的手机,再说能联系的人也只有周一一个。这个念头掠过她的脑海。她回了句“我知道了”,关上手机揣进兜里,对着林宇轩扬起一个笑来。
她的笑容一下子把他抓住了。他也对着周一笑了笑。
“怎么清早就这么开心?”
“今天你陪我出去玩。”她说,“当然开心。”
她对着他张开双臂,笑嘻嘻地讨要一个拥抱。他没办法拒绝,也不想拒绝。他放下杯子走过去,俯下身,张开手臂,轻轻把她环住,感觉好像在做梦。说不定他一直在做梦。十年哪有那么快?他不知道。在监狱里待了五年以后,他就失去了对时间的认识。
“抱紧点。”周一轻声说。
他抱紧了,心里想着如果现在就让他去死也行。怀里的不是女孩而是女人,不是十七岁而是二十七岁,头发不再是洗衣粉和肥皂的气味,而是某种陌生的香氛味道,但他能辨认出这是周一。是她。
周一抬起手摸了摸林宇轩的脑袋,感觉腰被他箍得更紧了。她摸了摸他的大臂,那里的触感和少年时代不同,有了结实的肌肉。他的骨架比以前大了一圈。林宇轩抱着她的手臂越来越紧,让她喘气有点困难,但是她沉默着。她沉默着,任凭这个男人用鼻腔、手臂、眼睛和每一寸皮肤感受她,找回她。
他把头埋在她的肩里贪婪地嗅着,用鼻尖磨蹭着她的侧颈,他能透过香氛和洗衣液的香味闻到她的气味。那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他听着她的心跳,砰砰。他感觉到她的温度,就像多年以前抱着她睡着,尽可能把身体贴近对方,以此逃避世界和现实。
这是林宇轩从监狱出来第二天。
他坐了十年牢,被活埋了十年。
“别哭。”她说,把他的脑袋抬起来,撞上一双通红的眼睛。他的脸已经不年轻了,以前脸颊上有肉,现在凹陷下去,颧骨撑起两条苦相的弧度。在监狱里,他的头被剃得精光。她摸了摸林宇轩的眼角,发现上面有一条白色的疤痕。她没有问那条疤痕是哪来的,而是说:
“你怎么还这么爱哭啊。”

你不是吧
周一十岁认识林宇轩,他那年十三岁。他在读初中,她在读小学。他们都穿着洗到褪色的校服,她矮他高,长长的裤脚堆到周一的脚踝,而林宇轩的小腿则露在外面。他特别招蚊子,腿上好多块蚊子疤。
灰色的老楼修成一个回字,冰冷的阳光把人们在过道扶手上晒着的被褥衣服奶罩内裤晒得鲜艳多彩。那天是星期六,她不上学,不写作业,也不出去玩。她坐在灰色的水泥台阶上,扒着绿漆剥落的护栏往底下望。她每天都这样望着。一开始是为了等爸爸妈妈回来,后来她就只是等着。至于等什么,她不知道。小姨说人活着就是活个盼头,人总不能没有盼头,有盼头就得等点啥。说这话时小姨胳膊上扎着黑布,轻轻摸着她的脸颊。
一楼住着小姨一家,小姨夫整日天没亮就出车拉货去了,小姨在家里开超市。她每中午做了饭就在底下喊:
“囡囡——”
尾音拖得老长。小姨声音响亮,喊一嗓子震得满楼都听见了。
“哎——”
她的尾音也拖得老长。
“下来吃饭——”
“马上——”
现在离中午还远着呢,小姨不会叫她。她要在这里看热闹。最近本楼最大的热闹就发生在她隔壁。她左右两家邻居,右边住着钱大妈一家,左边本来是空房,但前两天搬来了新邻居。目前搬来的只有家具,人还没见过。邻居姓甚名谁从哪来家里几口人尚未可知,大伙说只要别他妈的比之前那生儿子没屁眼的赵老二还浑就行。
周一没有别的爱好,就是爱看点热闹,看热闹要趁早,掌握一手资料。本楼乃至于本街消息最灵通的人当属钱大妈,钱大妈特别喜欢她。她常常摸着周一的脑袋,又夸她招人稀罕,又感叹这孩子真可怜:妈病死了,爸在外头打工,一年见不上两面。感叹完毕,她告诉周一:邻居家里有个比她大点的男孩,长得有点像小姑娘,文里文气。她听了,失望地“啊”了一声。
“呦呦呦,小脸儿皱得像大麻花似的。你想要小姐姐陪你玩啊?失望啦?”
“失望。”周一皱着脸说,“太失望啦!”
钱大妈乐得不行,抬起满是老茧的手揪她的小脸蛋:“大妈给你看了,那小小子瞅着像个好孩子,文文静静的……”
十三四岁的男孩狗见了都烦,尤其爱欺负小姑娘。周一想到小姨家的表哥就脑仁疼。她很不高兴地嘟嘟囔囔,一下没了兴趣。但后来的事情证明钱大妈眼光毒辣,别的小男孩儿是烦,可是小林哥哥不烦。
那天是星期六,她不上学,不写作业,也不出去玩。她坐在灰色的水泥台阶上,扒着护栏往底下望,突然发现今天阳光格外灿烂,天气特别好。很久以来她就这么百无聊赖地坐在楼梯上,等待着她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这时,楼梯那头突然出现一个人影,拖着两个大编织袋,有点艰难地往上走来。他是个细胳膊细腿的瘦高个儿,长得很白,可惜气喘吁吁,满头是汗。她看着,觉得他吭哧吭哧爬楼梯的样子特别好玩,于是她笑了。
她咯咯直笑,毫不掩饰。可是笑了一阵,那个人停下了脚步,抹着眼睛,居然哭了出来。
周一目瞪口呆。她从来没见过这么脆弱的男孩。
“你不是吧?”她跳起来,突然有点心虚,“怎么这么爱哭啊!拎不动东西就哭哇!”
“这是我第一回看到你笑。”
多年以后,他这么说。
周一还是笑着说:“那是无情的嘲笑。你拎点东西就喘,还不如我。”
但是她笑起来眼睛弯弯,好像两个月牙儿。多年以后,林宇轩仍然能回想起当天过于刺眼的阳光。后来他们俩在一起就总笑,有些人就是这样,和他待在一起你就笑个不停,有时候只是对个眼儿也能笑半天。此后五年间的无数个笑容已经覆盖了最初的记忆,林宇轩想不起那两个编织袋的行李有多沉,想不起汗水滴在他浑身上下的伤口上究竟有多痛,才会痛得他脸色苍白、呼吸困难。
他同样想不起自己当时的心情,也想不起她稚嫩的脸。只有初夏的阳光刺着他的眼睛,让他流出了眼泪。

能不能求您操我
——林宇轩对s市的第一印象是:她生活在一座非常大的城市里。第二印象则是:这里的生活节奏非常快。
林宇轩左胳膊被周一挎着,被她扯进s市的车水马龙里。她走起来总比他快两步,他不得不迈大了步子跟上她。
一座座高楼大厦掠过他的视野,街边的商铺放着流行口水歌,他一首也没听过。来来往往的行人都一样步履匆匆,目不斜视,打着电话飞快和他们擦肩而过;男人女人都一样穿着时髦表情冷淡。他注视着他们,不禁心生怯意:s市是年轻人的城市,他在牢里浪费了十年,对这座城市而言却好像已经错过了一辈子。
林宇轩偏过头悄悄地看了一眼周一:她年轻、漂亮,走起路来高跟嗒嗒作响。他虔诚地向上望去,发现他的小姑娘脚踝竟然那么精巧,双腿像鹿一样有力修长。她胸脯饱满,腰身纤细,即使表情冷漠也会有男人主动为她点烟。他们认识十四年了,他惊奇地发现她不知何时竟然已经成为了一个成熟的女人。
在牢里,囚犯们的话题总是那几样:有家的念家,没家的念女人。
“女人就是家啊。没了爹和老娘,女人就是第二个家。”赵叔说。
赵国栋要在牢里蹲二十年,林宇轩锒铛入狱时,他已经蹲了七年。他常常掰着指头数日子,说不知道他前妻现在过得咋样。时光磨平了他的脾气,只剩模糊的满背刺青和一身伤疤替他无声地讲述过去的故事。
“你有女人在外面等你吗?”
“没有。”他说,“我只有个妹子。”
他有些出神地盯着周一的侧脸看了一会儿,突然想到她十年来孤身在外打拼,既有些骄傲,又有些心疼。周一偏头捉到他的目光,眼睛弯弯地笑了:
“怎么变得这么呆。”
她放慢了脚步。林宇轩像一条亦步亦趋跟着主人的大狗,也慢下来。他们停下了。他牵紧了周一的指尖,说:“我没来过这种地方。”
周一捏捏他的手指。
“多来几次就好了。”
“我们去哪?”他张望了一下。
周一心说你出门前怎么不问,人生地不熟的,也不怕我把你卖了。但她又对这种信任非常受用,于是指了指面前的服装店,说:“来给你买衣服。”
林宇轩愣了一下。他望向店面的牌子,上面写着一句意语。他没问这是哪里,抬腿和周一迈进了店门。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所言不虚。周一坐在软凳上,单手支着下巴想。她倒是什么都用不着干,捞几件衣服给林宇轩一塞就大功告成,只管坐着等人出来给她过目就行。
他们进店,周一在卡包里翻了半天,抽出一张卡片递给前台。前台收了卡,叫来店员带他们慢慢逛了一圈,服务周到又细致。严文景做这个还算不错,她琢磨着,下回可以给他点奖励。
转了几圈,林宇轩手里已经多出不少衣服。店员带着他去试衣间了,她挑了个角落的软凳坐下,终于想起狗发来的照片。
周一点开小图。晨勃的狗鸡巴被牢牢扣在贞操锁里,看起来有点儿可怜。他应该是跪着,因为镜头拍到了他分开的大腿和折叠的膝盖。男人拍照的背景是银色的。银色的笼子,是在他的地下室。她挑了一下眉毛。平常,她不规定他必须睡在哪。严文景居然主动去睡地下室的笼子——他倒是不提——留着让她自己发现。她在心里夸他:聪明的小狗。
那条讨好的消息还躺在屏幕上。她笑了笑,回他:奖励你。
对面回得很快:可以请求主子明天和我约会吗?
明天不行。
严文景居然回了她个哭泣猫猫头。她盯着那个委屈兮兮的小猫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后天可以。她回。
谢谢主子。
要不要奖励你射一次?
对面过了一会儿才回:不用了,谢谢主子。如果坚持到后天和主子见面,能不能求您操我。
她想了想。试衣间的门咔哒一声打开,林宇轩换了一套休闲服,有点不自在地扯了一下宽松的裤筒,问她:
“好看吗?”
她哪知道好不好看,只管点头。其实林宇轩这张脸配什么都好看。
好看吗?好看。好看那就留下这件。她安安静静地一点头,店员就微笑着把衣服包好,流程简单高效。林宇轩身上的衣服换了一套又一套,在她对着第四套衣服欣然点头时,他终于发觉事情不妙,问:
“这儿的衣服多少钱?”
周一翻着手机有点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不要钱。”
“小一。”林宇轩轻轻叹了口气,无奈地喊她。
她刚好敲完一句“把自己绑好拍给我看”,点击发送,熄灭屏幕,眨了眨眼。
“真的不要钱。”
店员的微笑好像长在了脸上,在一边帮腔:“这位女士在本店消费的确可以全免。”
“你看。”周一抬起声调来轻快地说,“我没骗你。我不会骗你。”
林宇轩看了她一眼,这才相信。

一杯玛格丽特
严文景今年四十三岁,当了半辈子花花公子。他结过婚,又离婚,膝下有一个儿子,不养在他名下。他把人生当成游戏,路过他的生命的人形形色色,偶尔有几个能入他法眼,被他当成通关奖励。他每天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地方,在公司他是严总,到酒桌上他是严老板,在朋友的清吧里他们管他叫严哥,文景……他倒是谦谦有礼风度翩翩,高挺的鼻梁上架一副眼镜,哪个都把他当人看。可惜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明明能当个备受敬仰的好人,他私心里却只想当一条狗。
s市是座年轻新潮的城市,本地的圈子在国内算是挺大。圈子里最出名的俱乐部有两家,一家叫“hh”,另一家叫“征服”。如果再年轻十岁,他会选择名气更大的“征服”。但他现在年过不惑,在场子里坐半个点儿就感觉嗡嗡嗡吵得头疼,以后就再也没动过去“征服”的念头。如果圈子里的俱乐部都是这样,那他更乐意直接包个人。
他就是抱着这种心态来的“hh”。“hh”的门脸没什么特别,外面看着也很普通。里面的装修风格也很简单。绕到酒吧,里面只有零散几个人坐着说话,声音也不大。这地方看起来更像清吧。他在柜台边上挑了个地方坐下。酒柜前面站着一个男人,剃着很短的寸头,衬衫袖子折了起来,露出一节文身,看着三十多岁。严文景抬手示意,男人看了过来。
“玛格丽特。”他说。
男人乐了,笑容带点痞气,指了指自己:“我不是酒保。我是这儿的老板。新来的?…不过我还真会调酒,这杯算我请你的吧。”
男人说话很自来熟,但是不刻意。比起有意寒暄,更像是性格如此,相处起来让人觉得挺舒服。一杯酒下肚,两人就算得上半个朋友。碰杯的时候,男人说他叫陶远。这个圈子里往往彼此称呼“代号”,陶远这样的人很少见。他不躲躲藏藏,来这儿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什么。很久以后,严文景对陶远提到这一节,当时他们俩已成了朋友。陶远和他碰了碰杯,说:
“穿个西装马甲来这儿,你也挺罕见。”说着他又一乐,“你刚来那天可把我几个老熟人激动坏了,太久没见优质主了。哪知道你和他们一样的。”
严文景想当奴倒是好说。他的条件在圈子里也是一流,有颜有身材,不少人想要条能长脸的狗。可惜他不爱男人——选择对象就得少一大半。其次他还挑得要命——有钱人的脾气。陶远给他介绍过三四个女主,严文景全给挡了。今天是“感觉不对”,明天是“勉强不来”,陶远后来都干脆不给他介绍谁了。
“他妈的搞得老子好像拉皮条的,”陶远郁闷,“还拉不对位置。”
遇到周一以后,严文景依然每天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地方,在公司他是严总,到酒桌上他是严老板,在朋友的清吧里他们管他叫严哥、文景,到了hh,别人都叫他k。只有在周一的眼里,他是她的狗。一条漂亮、健壮的公狗,性欲勃发,适合配种。他习惯于做最好的,而她只喜欢最好的。被她按在床上操的时候叫床要最骚,伺候主子要最殷勤,鸡巴要最粗最长,舔逼的时候舌头要最灵活。只有这样,她才会奖励他。
“你想当我的狗吗?”
口塞球塞住了他的话语,他说不出话来,只是贪婪地蹭她的手心。她不饶他,笑盈盈地躲过去了。他只好点点头。
哪知道周一问完这句话就笑倒在床上。喔,玛奇玛小姐!她想着漫画男主角憧憬的脸。我想当玛奇玛小姐的狗!她笑得抱着枕头滚来滚去。
可怜的男人手腕和脚腕被锁在一起,只能抬着英俊的脸,视线一寸寸地舔舐过年轻女人的身体。她在床上打了个滚儿,像猫一样把自己的身体抻得直直的,惬意地叹了口气。
“好狗。”周一说,趴在床沿上,一手撑住下巴盯着他瞧。瞧了一会儿,她坐起来,把口塞球取掉,好像忘了似的突然问:
“我之前说要奖励你什么来着?”
她才不会忘。她记性好得很,记性不好也不会做律师。男人张了张嘴,顺着她的意思说:“奖励我……操我。”
周一噢了一声,下床靠近了他。她站在他背后,俯下身给他解束具,长发披散在他眼前,散发着洗发水的香味。那股香味好像在蛊惑他,让他偏过头去闻她柔软的发丝,让他凑过脸去感觉头发贴在他脸上的感觉。她的长发垂在他的脸侧,像个小小的牢笼。但这种感觉转瞬即逝,周一拆束具已经很熟练,很快就拆好了。
严文景慢慢活动着麻木的手腕。他跪的时间长了一点,手腕和脚腕上多出了红痕。周一喜欢看他这样跪着,就好像喜欢摆弄自己的家具。她是那种人,买了一个光秃秃的柜子回来,下回就会想买防尘套;买了防尘套,又想买小摆件。她喜欢摆弄奴,把他摆成各种各样的姿态,考察什么样子最赏心悦目。
“跪好了。”她看着他,觉得不太满意,一巴掌打在他的屁股上。他的屁股很翘,但不够软。她喜欢它被打得通红的样子。如果能把他的屁股打肿,一定非常好看。她抿了抿干燥的嘴唇,遗憾地放弃了这个想法。
“做好清理了吧?”周一不太专心地问。
他低沉地汪了一声。
“跪到床上去。”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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