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包小说网 > http://www.060209.com/ 《屠户(年龄差系列短篇)》 差四十岁呢(屠户篇)
朱善今年五十五岁,是远近闻名的屠户。
她沉默寡言,从不爱笑,一道长长的疤痕从眉心穿过一直划到嘴角,杀猪刀被她挥舞得虎虎生风,周围血赤糊拉一片,更衬得她像一尊地狱来的煞神。
初来乍到或者胆子小些的人都不敢到朱善这里来买肉,可朱善刀功极好,又从不缺斤短两,市井小民当然还是更在意那两文钱,因而朱善的生意向来也不差。
没人记得朱善什么时候到这里来的,也没人见过朱善的家人,没娘没爹,没女没儿,不知道是个寡妇还是从来没嫁出去过,总之这么多年里她始终不声不响一个人杀着猪卖着肉,跟邻里也都极少来往。
朱善的摊子上还剩下最后一块肉。
有人大着胆子问她,最后一块了能不能再便宜点。
朱善开始收摊,说不卖了。
那人以为朱善只是不想便宜卖他,有点不悦,但看见朱善脸上那道凶神恶煞的疤痕和她壮硕魁梧的身材,又把嘴里那些不怎么好听的话咽了回去,带着一肚子气走了。
朱善把最后一块肉包起来,目光落在巷尾的一处角落。藏在角落里的少男见四下无人才匆匆跑过去,却一直低着头不敢看朱善。
朱善直接把油纸包扔进他怀里,她只是随手一扔,身形单薄的少男却被砸得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但他始终紧紧捂着怀里那包肉,生怕脱了手。
“记住了,今晚戌时。”
朱善临走前叮嘱道。
她的声音冷硬沙哑,像一把生锈的铁锹重重摩擦过耳朵,少男孱弱瘦小的身子打了个寒颤,声音低到几不可闻地应了一声。
“哥哥不吃吗?”扎着冲天羊角辫的小姑娘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大快朵颐之余还不忘拽了拽发呆的哥哥。
阿箬被妹妹拽得回了神,勉强地挤出丝笑意,摸了摸妹妹小小的后脑勺,“哥哥不爱吃肉,太腻了,阿嫱喜欢就多吃些,这些都是你的。”
阿嫱虽然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肉这么好吃哥哥却不爱吃,但反正她一个人也吃得完,总不会浪费。
“那哥哥我们以后还能吃到肉吗?”阿嫱吃着吃着又担心起以后的口福来,她实在不想每天都只能吃地瓜土豆和苦苦的野菜。
能吗?阿箬也不确定,如果他不能让那个人满意呢?如果对方很快就对他腻味了呢?
但迎着妹妹满是期待的眼神,阿箬只能勉力笑着,“能的,只要阿嫱想,以后都可以吃到肉。”
阿嫱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快活地欢呼一声。
阿箬看着妹妹活泼快乐的模样,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服侍得那人满意。
可是,想到朱善冷漠的神情,凶恶的外表,还有她那把沾满了鲜血的屠刀,阿箬又情不自禁地害怕着。不仅仅是害怕疼痛,他更害怕自己受伤太重,没法照顾娘和妹妹。
但路是他自己选的。
开弓就没有回头箭了。
阿箬站起身,努力克制着让自己的声音不因为害怕而颤抖:“阿嫱你慢慢吃,我去看看娘吃好了没。”
他走出屋门,看到夜幕已经拉下,一轮不起眼的弯月缀在天边,白日里喧闹杂乱的四周也安静下来,安静到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嘭,嘭,嘭,一声比一声响,一下比一下慌。
戌时,马上就要到了。
“吱嘎——”
虚掩的木门被推开。
少男却踟蹰在门槛外,迟迟不敢迈进去。
“进来吧。”女人沙哑的声音传来,伴随着响起的还有刀斧劈开木头的声音。
阿箬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朱善坐在灯火通明的主屋门口,身旁散落了一堆劈好的木柴。
她打着赤膊,胸脯处随意裹缠了两圈麻布,臂膀上肌肉鼓起,腰腹处沟壑分明,手里的斧子落得又快又准,每一下都正正好好落在圆木中央,一劈到底。
“会劈柴吗?”朱善捡起一旁的布巾擦了擦脸上和脖颈上的汗,看见阿箬犹犹豫豫地朝她挪着步子,不由笑了一下,“你怕什么,我又不吃人,现如今也不杀人。”
她的笑声很短促,只是眼里笑意久久不散,阿箬本来还挪着的脚步突然顿住了,不知道是因为居然看见朱善笑了,还是因为她的话——现如今不杀人,难不成她从前杀过人?
阿箬不敢深想。
阿箬走得再慢,院子就这么大,他还是走到了朱善身边。
或许是因为朱善刚才的笑,又或许是因为朱善手里忙着劈柴,分给他的眼神很少,阿箬心里的不安和惶恐少了一些。
阿箬没敢站得离朱善很近,但他依然闻到了朱善身上的血腥气和猪肉味,和他在朱善的摊子附近闻到的味道一样。
这味道当然不好闻,但阿箬并不讨厌,毕竟这样的味道在他心里和猪肉挂上了钩,意味着娘和妹妹终于可以吃上肉了。
阿箬打心眼儿里感激朱善。
无论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都愿意承受。
他只是对未知的那件事控制不住地感到害怕和迷惘。
朱善大手一拽,便把畏畏缩缩的阿箬拉到了怀里。
他浑身没有几两肉,瘦瘦小小的,骨头硬得硌人,整个人却轻得像一片羽毛,抱在怀里都仿佛空无一物。
朱善可以看到少男通红的耳根和干瘦的后颈,估摸着要几个他才能赶上一头成年公猪重。
“多大了?”她一手环着阿箬的细腰,另一只手却还没耽误劈柴。
“……十五了。”阿箬声音依旧低如蚊吟,朱善横在他腰间的手臂很烫,隔着衣物都烫得他心口阵阵发紧。他坐在朱善结实的大腿上不敢乱动,也不敢去依靠她的胸口,却依然感觉自己被朱善的气息密不透风地包围着,不给他留一丝逃跑的余地。
“倒是巧,我上个月刚满五十五。”朱善又笑了,她也发觉自己今晚笑得格外频繁,可她向来是这样,想笑就笑,不想笑就谁来也不给好脸色,“差四十岁呢,做你姥姥都绰绰有余。”
可朱善没有后嗣,也不讲究这些,她依然对这个十五岁的柔弱少男很有兴致,就和四十年前的她一样。
她也很多年没尝到这么年轻又新鲜的少男的滋味了。

给别人玩过?(屠户篇)
朱善随手把斧子扔到一边,就来解阿箬的裤带。
阿箬没料到她这样直接,下意识按住了她的手,结结巴巴道:“不,不进屋吗?”
他两只手加起来也不比朱善的手大多少,又瘦又小,掌心还覆着一层厚薄不均的茧。
“不急,先验验货。”朱善剥开他的手,一手掐着他的腰把他提起来,一手拽下了他的裤子,少男的下体立刻暴露在空气中,冷风一吹,冻得直打哆嗦,“想进我的屋,上我的床,总得让我看看你够不够格。”
朱善拎着他,像拎着一块猪肉一样,翻来覆去地打量着。
他下身的皮肤可比手上细嫩多了,身上其他地方都干干巴巴、瘦骨嶙峋,小屁股倒是难得的肉感十足,小巧圆润,朱善下手按了按,感觉弹性也不差。
阿箬自小吃糠咽菜,本就比同龄人矮上不少,笔直干瘦的两腿中间那物件儿也稚嫩极了,大约两寸长,两指粗细,光洁无毛,也不见包皮,粉莹莹嫩生生的,像只刚破壳而出的雏鸟。
朱善掌心浸着湿哒哒的汗意,还沾着许多碎木屑,大掌托起阿箬软趴趴的粉色肉虫,肉物被浑厚宽大的手掌衬得更加小巧玲珑。
朱善嗤笑一声:“这么小?”
大小她倒是不在意,关键是得干净,她向来只爱玩雏儿。
毕竟,谁愿意吃沾过别人口水的肉?
阿箬整个人悬在半空中,下身空荡荡的,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让他不安到浑身颤抖。
他低头看见朱善把他那根东西托在掌心,从那手掌中源源不断散发出的热度灼烧着他的肉具,热气浸透他的皮肤,入侵他的血肉,明明下身不着寸缕,夜里寒气逼人,他却觉得热,好热,热得他头昏脑涨,下体也开始隐隐胀疼。
阿箬不太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年纪小没经过事,别说自渎,连起这样的反应都是头一遭。也从来没人教过他这些事,他又因为性子懦弱,总被同龄人排挤,因而同龄人都懂的事他却一无所知,在这档子事上是真真正正的白纸一张。
他不知道朱善说他那里小是不是嫌弃他,只能忐忑地抓紧她的手臂,“您不满意吗?”
他也不知道他那根东西会不会再长大,就像他有一年多都没有怎么长个子了。
吃不饱,穿不暖,能活下来已经不容易。他或许已经没机会再长高了,只能把口粮尽量留给妹妹,希望妹妹以后能长得高高的。
朱善手臂上的肌肉结实得像块铁,他的手与之相比就像吃剩的鸡肋骨,阿箬想,要是妹妹以后能长得像朱善一样高大强壮就好了。
他的肉根涨硬以后粗长了不少,顶端稍微有点上翘的弧度,龟头娇嫩得出奇,好像轻轻一掐就能出水似的。
他起反应起得太快,朱善不禁皱了眉,“硬得这么快,给别人玩儿过?”
这话里的嫌弃就是实打实的了。
阿箬慌忙辩解:“没,没给人……”
他脸色涨红,结结巴巴,却说不出“玩”这样的字眼来。
他也有羞耻心的,知道给人玩弄自己的身子是作践自己,是活该被人瞧不起的,走在路上都要被人吐口水。
但他也想好了,就只给朱善一个人玩,这样总归不至于脏到他自己都唾弃自己。
“没给人玩过,那就是你天性淫贱了。”朱善用粗砺的指腹碾着他的肉茎表面,见少男反应生涩懵懂,眼神清澈见底夹着浓浓的茫然,心里怀疑也打消了几分。
阿箬的身子敏感异常,被她摩擦过的地方火辣辣地疼,又有阵阵又麻又痒的感觉传遍全身,他的双腿不由自主地紧紧绞在一起,心里又有个荒唐的念头,想要大敞双腿任她玩弄。
“啧,骚货。”朱善加重了力道,少男疼得往一缩,却被她抵住腰,根本无处可退,“躲什么躲,你这根贱屌不是被我掐得很爽吗?看你这根骚鸡巴,爽得一个劲冒水儿呢。”
阿箬早就疼得满眼泪花,听到朱善这些不堪入耳的话,更是极力想要否认,他拼命摇着头,眼泪啪嗒啪嗒掉个没完。
他不知道朱善最喜欢看的就是他这副极度难堪又无力挣扎的模样。
朱善又掐了一把他的龟头,蘸了些马眼里吐出来的水送进他嘴里,“尝尝你的骚水,你要是不骚,哪来这么多水?”
但左一句水,右一句水,说的朱善自己尿意都上来了。
她在这儿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光顾着喝水,却没顾上放水。
朱善把阿箬放到地上,解开了自己的裤子,把他的头直接按到了自己下边。
朱善抬起一条腿支在凳子上,毛发浓密的下体贴着阿箬的脸。杂乱的毛发又粗又硬,扎人得很,膻腥味儿钻进他鼻孔里,有点像腐烂的死老鼠,又有点像路过鱼虾摊子旁闻到的那股子腥气。
朱善拍了拍他的脸:“张嘴,小可怜,给你喝点这辈子都没喝过的好东西。”
阿箬闭上眼,乖巧地张开了嘴。
他知道自己将要承受的是什么。
喝别人的尿,对于从前的他来说也是致命的羞辱。
但只要朱善高兴,这就是他应该做的。
可他不知道的是,为什么仅仅是把脸埋在她下体,他就真的开始口干舌燥,迫切地想要喝些什么。
“接好了,要是漏出来一滴,我就剁了你的屌,剁碎之后再喂给你,明白吗?”朱善掐住他的下巴,把撒尿那处怼进他嘴里,感受到阿箬乖巧地含住她那里,温热的小舌还不经意地扫过尿眼。
这滋味有点子微妙的爽,却挠得她尿意更急。
朱善放松身体,缓缓把尿水泄进那张乖乖等待承受恩露的小嘴里。
她也没为难他,刻意放缓了速度,但即便如此,阿箬嗓子眼细,还是得拼上命迅速吞咽着,才不至于让尿液不小心漏出嘴边。
朱善攒了一大泡尿,全都泄完时,阿箬已经吞咽得要麻木了,满口的尿骚味他已经浑然不觉,连小腹都微微鼓起,胃里灌满了她的尿水。
“这就装满了啊。”朱善用脚踢了踢他的小腹,没使什么力气,阿箬却还是被踢得歪倒在地。
胃里一阵翻腾,他捂住嘴想要干呕,又硬生生忍住了。
“好不好喝?”朱善神清气爽,也没在意阿箬那点小动作,蹲下身拍了拍阿箬软弹的屁股,“乖孩子,说句好喝,就让你做我的尿盆,以后这种好东西少不了你的。”
阿箬目光有些呆滞,反应比之前慢了不少。
许久,他才慢慢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眼尾滑落的泪水混着残余的尿水,他其实已经尝不出什么味道。
然而他说:“……好喝。”

天生就是给人骑的料(屠户篇)
朱善粗壮的大腿紧紧夹住阿箬的脑袋,大手紧抓着他的头发,带着他的脑袋上上下下地摩擦。
少男太过纤瘦,腰身仿佛还没有她大腿粗,肤色又过于苍白,整个人脆弱得像张一戳就破的窗纸。
少男的身子不住发颤,宛如窗纸被大风吹得不断抖擞。
阿箬以为自己就要死了,脸被死死捂在朱善的下身,黏腻的带着腥味的液体灌满了他的口鼻,头皮火辣辣的,像是要被整块儿揪下来,身上布满了她青青紫紫的指痕,无一处不疼。
可阿箬不敢收回自己的舌头,即便他觉得那舌头又酸又麻,仿佛已经不是他自己的了。
朱善也没想到,看着柔弱的少男,倒是出乎意料地耐操。
往常未经人事的雏儿,经她一番折腾,早都去了半条命,多数扛不住昏了过去。
而阿箬虽然也呜呜咽咽地,看起来受不住了,那灵巧的小舌却还在殷勤地侍弄着她。他身子虽单薄,唇肉却饱满厚实,跟他那肉臀一样,该长肉的地方都肉感十足,不该长毛的地方就寸草不生,仿佛生下来就是为了伺候女人。
朱善又拍了一把他的屁股,鲜红硕大的掌印把他白嫩的臀瓣整个罩住,“浪货,骚成这样,天生是给女人骑的料,是不是早就想我干你了?什么给换肉给家里人吃,就是你这副淫荡的身子欠操了吧,一天不挨操你这小嘴是不是就痒得流水?”
不是,阿箬想说不是,可是他这张嘴已经完全沦为了女人泄欲的工具,他嘴里塞着的是女人布满褶皱的阴唇,女人腥咸的水液混着他不由自主分泌的口水顺着他瘦削的下巴滑下去,占领了他光裸的大片胸口。
他的眼泪早在先前被她玩弄身子的时候就流干了,眼眶酸疼得要命,却一滴泪也流不出来。
朱善又紧紧抓着阿箬的头猛烈摩擦了几十下,把憋了一阵子的火都泄到了他嘴里,剧烈的快感直冲脑门,爽得她口中脏话连连。
朱善终于心满意足地放开了阿箬,爽过之后她心情好了不少,还扯过巾子给阿箬擦了擦脸。
阿箬无力地喘着气,双目失焦,身子也软绵绵伏在床上。
朱善把他捞进怀里,大掌随意揉捏着他的臀瓣,白皙的臀肉从她的指缝里溢出来,依稀可见适才留下的红印。
印子消得倒是挺快。
“女人的屄水和尿水,哪个更好喝?”朱善问他。
阿箬仍然神智不清,只知道抖着嘴唇喃喃:“好喝……”
“那就是都好喝了。”朱善笑了,“这么爱喝女人下边的水,就该天天活在女人裤裆下头。”
阿箬只觉得朱善语气比刚才操他时缓和了许多,其实朱善的许多话他都一知半解,他听着难堪刺耳,却又说不出为什么。
他还记得朱善怀疑自己给别人玩过时那嫌弃到极点的神情,小心翼翼用脸贴着朱善的胸口:“我,我不喝别人的水,只,只喝你的……”
阿箬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八岁那年,娘怀着妹妹,爹总是到镇子西头的寡妇门口晃荡,有一天爹又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被躲在门后的娘一榔头给楔死了。
男人若是叁心二意,肯定是活不长的,他还得照顾妹妹长大,给娘养老,不能死得太早,既然选择跟了朱善,这辈子也只能是她的人了。
朱善也没料到阿箬这般上道,总以为还要再好好调教一番,没想到他倒是乖得出奇。
她爽朗一笑,大掌顺着阿箬的脊背一路划到股沟,听着少男像幼猫一样在她怀里轻声呜咽着,俯首在他颈间嗅了嗅,啧声道:“你自己闻闻,一股骚味。”
阿箬不知道自己身上居然有怪味,慌得要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对不起,我不知道……”
“是你发骚的骚味,野狐狸闻到你这么重的骚味都得自愧不如。”朱善爱看他慌神的样子,像只被猎人追得无处可逃的小鹿,仓皇逃窜反而一头撞到了树上,让人捡了个现成。
“想让我操你,你得求我。求人的话会不会说?”朱善揉捏着他小巧的囊袋,那粉嫩的肉茎根部被一根布带紧紧绑住,龟头涨得艳红。
阿箬浑身一僵,垂下的眼帘不住颤抖,本就不大的声音压得极低,“求……求……求您操我。”
“大点声。”朱善狠捏了一把他的龟头,被突如其来的剧痛让阿箬几乎痛叫出声,“说得有诚意些。说你是个没有女人操就活不下去的骚货,你的贱屌一天不给女人看不被女人摸就痒得恨不得剁掉,你用不着吃饭光喝女人的屄水和尿就能活,你只想趴在女人裤裆里天天被操,想让百八十个女人一起来干死你,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是不是?”
朱善把他拎出怀里,又摁到自己腿间,向他敞开了阴户,命令他:“舔一口,说一句。”
阿箬茫然地看着眼前的女人的下体,深褐色的肉唇皱巴巴挤在一起,周围绕了一圈粗硬的毛发,有些还很长,杂乱地掩在阴唇外面,刚才就总是扎到他嘴里和鼻孔里。
他迟疑着,不是不愿意说,而是根本没能记住多少朱善教他的话。
他怕朱善等急了不耐烦,只能趴上去先胡乱舔了两口,把能想起来的话磕磕绊绊说了出来:“求您……求您操我,求您天天操我……想让您干、干死我……”
浑身赤裸的秀美少男趴在她下身,一面用温热的小舌舔吮着她的下体,一面又懵懵懂懂地说着淫荡至极的骚话,谁能不说这是滋味绝妙的享受呢?
朱善自认是个俗人,耽于酒色肉欲,还做过许多混账事,别人看不惯她是理所应当,可是,那些人能知道她有多爽吗?
阿箬说着说着也摸到了门道,他的鸡巴本就涨疼得厉害,一旦开了话闸也不难再开口,嘬了两下朱善那颗硬挺的肉核后,他便又开始说:“我……我的贱屌好痒,求您摸我,求您摸摸我的骚鸡巴,我是整天发骚的骚货,是不被您操就活不下去的荡夫……”
阿箬不明白,为什么每一句话一说出口,他下面那根贱屌都要更疼更痒上一分,痒到他真的想求朱善剁了它。好痒啊,好难受,为什么他要长这种下贱东西啊。
那股痒意从他的鸡巴一直窜到他浑身各处,手也痒,脚也痒,连嘴唇和舌头都痒得难受,阿箬只能不断用唇舌含吮舔舐朱善的下体,只有黏稠的水液灌进喉咙后,浑身的瘙痒似乎才能得到一点缓解。
接下来的话已经完全出自于他的本心。
阿箬叼着她的肉唇,舌尖在肉洞浅处搅弄着,贪婪地吞咽着他觉得无比美味的水液,口齿不清地说道:“我想喝您的穴水……想天天给您舔穴……我会好好舔的,求您了,让我舔,我想每天都给您舔……”
朱善被他越来越热情的舔弄顶起了更高涨的欲火,她狠狠把阿箬的头向下按,另一只手掐着阿箬早就红肿不堪的乳头又生生转了一圈,尖锐的快感从下体急剧攀升,她喘着粗气,很快又到了高潮。

为什么不回家(民工篇)
七点半,路灯准时亮起。
年久失修的路灯明暗不一,有些挣扎着亮起,闪烁几下,又灭掉,有些干脆自暴自弃,始终固执地沉寂在黑暗里。
同样失修的道路坑坑洼洼,总是有令人意外的起伏,时不时就晃人一下。
白天,大货车在这条路上轰隆隆碾过,撒下一路砂石。夜晚,油烟熏黑了招牌的餐车零散地停在道路两旁。
说实在的,叶逢春没发现这条街和二十年前有什么两样。
只是两边的招牌几乎全换了一遍,但卖的无非就是那些,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只多了一样——无人售货成人用品店。
叶逢春打算有空进去瞧瞧。
倒不是说她现在没空,她空余时间很多,纯粹是因为没钱,可无论多少年过去她还是一样的爱面子,说没空总要好听些。
一起在工地干活的姐们,回了家要做饭、洗衣服,伺候老人和孩子,要收拾一大家子人白天折腾出来的烂摊子。相比她们,叶逢春是一个时间相当富裕的人。
所以她有时间沿着这条不到一公里的街道来来回回地转,把新建的小公园里的每一样健身设施都试过一遍,还跟着小学生后面一块排队玩秋千。轮到她玩的时候,旁边的孩子排得越多她玩得越起劲,她听到孩子们并不小声地偷偷议论,说为什么和她们姥姥一样大的人也爱玩秋千,明明她们的姥姥从来不玩这个。
叶逢春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到了做人姥姥的年纪了。
是啊,她坐牢那年叁十二岁,同龄人大多数人早都有了孩子,二十年过去了,孩子又生了孩子。她明明什么都没做,时间就又兀自把她的辈分推高了不少。
等到叶逢春离开的时候,把秋千调得高高的,孩子们之中最高的那个都要跷起脚尖才能够到一点。
中午工地管饭,但是不包晚饭。餐车上飘出的各种香味串在一起,勾起了叶逢春肚子里的馋虫。
她是很爱吃小吃的,但是公司破产后那几年连这些也吃不起了,都是邹志军到了傍晚去菜市场买点不那么新鲜的减价菜,煮一锅青菜粥两个人草草对付一下。
叶逢春掂了掂口袋里的几个钢镚,早上叶梓给了她十块钱买早餐,她只花了叁块五,还剩下六块五。
她看到在餐车前面都挂着蓝蓝绿绿的码,买的人只需要掏出手机调出个框对一对,就算把钱付过去了。
叶逢春知道这叫二维码,现在的人出门很少带现钱了,走到哪里都是掏出手机扫码。叶逢春没有手机,叶梓有一部,但是他藏得很紧,好像生怕被叶逢春抢过去似的。
如果叶逢春真要抢,他藏到天花板里都没有用,可是叶逢春才没兴趣用别人的二手货。
脑子里想着怎么才能搞个新手机,叶逢春走到了一个卖烤冷面的摊子前面,她看到价格是五块钱一份,打算买一份边走边吃。
“要一份烤冷面,酸辣的,能有多辣就放多辣。”
“好嘞。”餐车后面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围着灰色的围裙,身材高瘦,围裙带子勒出纤细的腰身,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他帽檐下的面容,他刚做完一份烤冷面,装好了递给上一位顾客,抬起头的时候和叶逢春对视了一眼。
男人朴素不起眼的衣着下,有一张过于好看的脸,尤其是那双有着漂亮卧蚕的眼睛,眼神恬淡又柔和。这个发现让叶逢春略微惊讶了一下,男人看起来并不很年轻,眼角有一点不明显的细纹,大约叁十叁四岁的样子,虽然过了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但又还未完全枯败,尚留存着一点青春余韵。
滚烫的铁板还在发出“滋滋”的声响,男人手里却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那双本来平静如水的眼睛里泛起层层波澜。
“逢春姐……”男人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颤抖,“你出来了。”
叶逢春对这个叫温庆华的男人有那么一丁点印象,但也仅仅有那么一点。
毕竟一个人叁十二岁和五十二岁的样子可能差别没那么大,但十叁岁的样子和叁十叁岁的样子往往判若两人。
在叶逢春没有为了躲债东躲西藏之前,她们家和温庆华做过不少年的邻居,两家人是八竿子能打着一竿子的亲戚关系,温庆华叫她一声姐姐。
温庆华是留守儿童,但与其说是留在家里给他奶奶照顾,不如说是他照顾年迈多病的奶奶,所以温庆华很小就学会了做饭。
叶逢春每次闻到邻居家的饭香味,都会抱怨邹志军就是个连饭都做不好的残废。对于做饭,邹志军是想学学不好,叶逢春是只做甩手掌柜,吃得不如意就跑出去下馆子。邹志军挨了几回骂以后,终于开了窍,经常给温庆华点零花钱让他来她们家做饭。
叶逢春吃饭不看厨子,所以对这个经常出入她们家的小男孩并不是很在意。
她没想到温庆华居然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得她,并且一眼就认出了她。
温庆华坚持不收她的钱,还给她多加了一个鸡蛋和两根肠,小小的盒子几乎要盛不下,红艳艳的辣椒面铺了厚厚一层,像是抖一抖都能落一地。
温庆华突然笑出声:“逢春姐还是这么爱吃辣。”
叶逢春一边吃一边随口附和了两句,刚吃没几口就辣得直冒眼泪,牢里饭菜口味能淡出鸟,叶逢春只知道自己想吃辣,却忘了自己这张嘴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辣的东西了。
有柔软的纸巾擦掉了她眼角溢出来的眼泪,随即一瓶纯净水又被递过来。
温庆华抿着唇,另一只手不自在地在腰间的围裙上蹭了蹭,“刚拧开的,逢春姐先喝口水压一压吧。”
叶逢春接过水喝了两口,可是她一手拿着水,一手端着烤冷面,显然没办法边吃边走了。她把水放到一边,打算吃完再回去,一抬头看见马路对面停了一辆旧自行车,自行车正好停在一盏坏了的路灯底下,因此谁也看不清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脸上,是怎样阴郁晦暗的神情。
当他走到马路对面,路灯柔和的光线驱散了所有不该出现在光下的阴霾。身穿蓝白校服的男孩神色寡淡,面对叶逢春的时候像是面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虽然把“像”去掉也没什么不合适,她们本来就是认识了没多久的陌生人。
“我做了饭,为什么不回家?”叶梓的眼神在温庆华身上微微顿了一下,又紧紧盯着被辣得嘴唇通红、口水直冒的叶逢春,“……姑姑。”

要不还是用嘴吧(民工篇)
叶逢春走路走得很慢,叶梓推着自行车走在前面,还要时不时停下来等她,看着叶逢春手插裤兜一面走一面漫无目的地张望,他皱了皱眉,但没有开口催促。
叶逢春也有过走路很快的年纪。那时候她意气风发,做什么事都风风火火,恨不得把一天掰成两天用,不愿意浪费多一分一秒在走路这种没有任何价值的事情上。
现在她成了除了可以任意挥霍的时间几乎一无所有的人,却发现慢下来也有慢下来的乐趣。
唯一没有变的是,她还是一样的我行我素,永远不会因为别人改变自己走路的方式和速度。
这条她走过很多遍的小路,弯弯曲曲向高处蜿蜒,越往上越狭窄,一直通向无人的山顶,而两侧的房屋到半山腰就止了步,留些空地给山石和树木。
这条路曾经是遍地是坑的土路,一到下雨天就泥泞到不让任何一只裤腿幸免,现在好歹铺成了水泥路,加宽到可以容纳两辆车并行,路两侧留出了排水道,随处可见花花绿绿的包装纸。
小时候,她和邻居家的春枝经常一起顺着这条坡路往下跑,风在前面托着,无形的力在后面推着,她们越跑越快,仿佛马上就能腾空飞起,然而下一脚还是不得不结结实实地落在实地上。
后来叶逢春上了初中,知道有一种力叫做重力,这个力把她们牢牢捆在这个看起来是平的实际上是圆的的大球上。春枝没上初中,只上到二叁年级,可是没上初中的人也知道人飞不起来。
春枝姓邓,和叶逢春出生在同一个春天。早在叁十多年前,随着春枝远嫁,山长水远的,叶逢春和她就断了联系。
但叶逢春总是常常想起春枝。
叶逢春从小就不是一个脾气好的人,爱面子、不低头,从来也不知道忍让,和同村的同龄人都玩不到一起,只有春枝性子软和得像个包子,叶逢春欺负她都觉得没劲,干脆也不让别人欺负她,两个没人理的孩子就整天凑到了一块玩。
那时候叶逢春学了一句诗,是“红杏枝头春意闹”,整首诗她只记住了这一句,因为她一下子就想到了春枝。放了学,她把这句诗讲给春枝,春枝一边洗衣服,一边摇头:“闹啥闹,俺娘说,姑娘家不要瞎闹,会闹笑话的。”
叶逢春跟她掰扯:“咋不能是热闹?”
“红杏听着也不是个好词。”春枝嘟囔,“电影里不都演什么红杏出墙吗?被骂得可凶咧。”
“嘁……”叶逢春翘着二郎腿躺在旁边,也不管新换的衣服会不会粘上泥,“是我我就把墙推了。”
春枝不搭话,闷头搓衣服,过了好一会儿,春枝才小声说:“……带我一个。”
叶逢春一下被她给逗笑了。
叶梓拿出钥匙开了大门,把自行车推到车棚里,看叶逢春径直往堂屋走,扬声提醒她:“换鞋。”
堂屋门口的檐板下摆着个叁层的木质鞋柜,叶逢春往鞋柜上一坐,双脚迭着一起晃荡着。
叶梓锁了车,沉着脸走过来,一声不吭蹲下身子给叶逢春换鞋。
他打开鞋柜拿鞋的时候,叶逢春用只穿着袜子的脚蹭他的侧脸,“你不情不愿地给谁摆脸色呢,你爹让你孝顺我,让你换个鞋就委屈你了?”
叶逢春脚汗多,刚一脱鞋一股味就直冲叶梓鼻子里,叶梓屏气屏得脸色发青,摔下手里拿着的鞋就往水井边走。
叶逢春知道她的好侄子去给她打水洗脚了。
叶逢春很难想象叶梓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她们一家子都是土里生土里长的泥腿子,她娘她爹她哥还有她,个个都是能个把月不洗澡的懒鬼,家里永远乱得一团糟,谁知道怎么出了叶梓这么一个爱干净爱到见不得一点脏东西的怪胎,每天天不亮就出来扫院子,还要用水管整个冲一遍,进屋必须要换鞋,连衣服也要赶紧脱了换上睡衣,平常穿的衣服穿一天就要下水,吃饭要分餐,碗筷也绝对不能混用……叶梓这些零零碎碎的毛病叶逢春记都记不清,也根本懒得记。
一开始叶逢春还觉得烦人,完全不想搭理叶梓。很快她就咂摸出趣味来了,只要她不惯着叶梓这身毛病,受罪的就是他自己。
就像现在,叶梓为了不让她穿着那双在工地趟过的脏鞋进屋,就得自己蹲下来给她换鞋,他受不了她脚上的味,就得打水给她洗脚。洗衣服刷碗这些事更不用说了,叶逢春吃完饭就往沙发上一瘫,叶梓根本没法忍着脏碗筷不刷脏衣服不洗过夜。
再怎么看不惯叶逢春,叶梓也只能忍着,毕竟这房子还是挂在叶逢春名下,跟叶梓一点关系也没有,他想过回从前的清净日子,除非他自己另找住处搬出去。
叶逢春想起这事就好笑。
当年她跟家里就因为这房子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她哥结婚需要新房,她爹就说把这房子腾出来给她哥,她们再另外买个小点的住,叶逢春住惯了老房子不想挪窝,就死活不搬,还出了个昏招——她把初中同学邹志军拉过来说她俩要结婚,也需要新房。
房子的事她娘和爹都不同意给她,同意她和邹志军的事倒是很快,毕竟邹志军家里条件在这一片儿算是最好的,人长得俊,还老实本分,家里房子盖得又大又敞亮,叶逢春嫁过去就能有大房子住,更没有道理跟她哥抢房子了。
要出嫁的姑娘家跟要娶媳妇的哥哥抢新房,谁听了这事都要说叶逢春无理取闹,为这事,叶逢春跟她哥本来还凑合的关系彻底僵了,又过了些年虽然缓和了些,但总是好像还隔着点什么。直到前几年,她哥得病快死的时候,把房子过到了叶逢春名下,还托人跟她说以后等她出来了让他儿子给她养老。
叶逢春只觉得她哥真是精明,房子虽然过给她了,他儿子不还是住着吗?说什么让他儿子孝顺她、给她养老,还不是看她没孩子,先让他儿子把坑位占着,打算等她断了气再把房子拿回去。
但现成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叶逢春想她哥临死前肯定也是跟叶梓交代过的,不然叶梓也不会天天忍着她的脚臭给她换鞋,伺候她换衣服和洗澡,还把自己睡觉的房间都“让”给她了。
叶逢春的脚泡在温水盆里,叶梓垂着头给她搓着脚面,力道重得把叶逢春这么粗糙的皮肤都搓出了红印。
先前叶梓还敷衍着端过凉水给她洗脚,被她一脚踢翻湿了一身水以后终于懂事了不少,知道给她兑上热水试试水温了。
叶逢春看不清叶梓现在的脸色,但想也知道有多难看。她不禁好奇,叶梓会在心里骂她吗?因为无论叶逢春做得多过分,叶梓嘴里也没说过一句脏话,连反驳的话也很少。
虽然叶梓本来就是个话很少的人,但小地方长出来的男孩,不爱说脏话的,叶逢春还是很难得能见到一个。
她把没被叶梓按住的那只脚拿了出来,湿淋淋的还滴着水直接就往叶梓嘴里送,“要不还是用嘴洗吧,我可还记得你这张嘴、这条舌头有多巧呢,跟姑姑就不要见外了吧。”
叶梓手猛得一歪,打翻了脚盆。

别不识好歹(民工篇)
叶逢春出狱那天,叶梓来接她。
那天下了点雨,叶逢春一出大门就看见了撑着一把烟灰色雨伞、穿一身黑色运动衣的叶梓。
要不是监狱的人事先给她看过照片,叶逢春真是不敢认,这个从上到下收拾得一丝不苟、站得比旁边电线杆还要直的年轻男孩居然会是她的侄子。
叶逢春只见过叶梓的姐姐徐榛,也只是在她满月的时候看过那么一眼。徐榛大概得比叶梓大上五六岁,随的是她那位嫂子的姓,在她嫂子和她哥离婚的时候理所当然地判给了女方,叶梓则被留了下来。
叶逢春在牢里听不到很多消息,顶多是她哥来给她送点东西,顺便提两句家里的事,她于是只知道叶梓成绩很好,常常拿奖,也很懂事,是个让人省心的乖孩子。
但家长夸孩子无非就是那一套,反正一个孩子最大的美德就是听话,而叶逢春最烦的恰恰就是这两个字。
不过叶梓的长相出乎她意料的好看。
他的五官全是挑着他妈和他爸脸上为数不多的好看的地方长的,脸型是小巧秀气的鹅蛋脸,唇形还是有点上扬的微笑唇,中和了他眉眼里夹着的那股冷漠劲儿。
叶逢春打眼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别扭的人,只会沉默着跟自己较劲,在心里打上一个个通不开的死结。
比方说,他明明不想来接她,更不想认她这个劣迹斑斑的姑姑,却还是因为他爸的遗言,不甘不愿地来到了这里。
换做叶逢春,她爹活着的时候都管不了她,死了还想支使她?见他的鬼去吧。
而叶梓显然也很难对形容邋遢的叶逢春看得顺眼。
当叶逢春带着监狱里攒出的潮湿霉味靠近他时,叶梓皱眉后退了一步。
叶逢春一下来劲了,毫不见外地大步跨进叶梓伞下,攥住了他握着伞柄的手,特意用早饭刚吃过大蒜的嘴对着叶梓说话:“小侄子,还是让姑姑来打伞吧,姑姑个儿高。”
叶逢春的确比叶梓高一点,按叶梓举伞的高度,她的头正好顶着伞边缘。
叶梓拧眉偏过头,一句话没说,直接把伞让给了叶逢春,自己退到了伞外。
细细的雨丝落在男孩梳理平整的短发上,也落在他蝶翼般颤动的眼睫上,顺着他侧脸滑落的雨滴和他几近透明的肤色仿佛融为了一体。
如果这是叶逢春自己的孩子,她或许会教上一句,不要用退让的方式守卫自己的地盘,那样不会让入侵者见好就收,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让自己一退再退、退无可退。
可是,撇开叶梓跟她那点微弱的血脉关系不谈,她们俩是一面都没见过、半点交情也没有的陌生人,叶逢春没有那样的好心去教养别人的孩子。
叶逢春跟着叶梓回了家。
很难说这到底是谁的家。
她在这里出生,这里长大,从这里出嫁,从此这个地方不再是她的家,而是她的娘家。她后来常年在外面跑生意,回娘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而在她娘去世以后,这个地方连她的娘家也算不上了。
叁十多年以后,叶梓同样在这里出生和长大,在这里度过了他前十几年的人生,这个房子的每一处都有他生活的痕迹,却和叶逢春记忆里的样子截然不同。
叶逢春印象里是土堆泥塑的老旧房子,每逢阴天下雨就东漏西漏的,院子里有一棵老樱桃树,每次结的樱桃不少,但都酸得离谱,她不怎么爱吃这树上结的樱桃,却很爱在枝繁叶茂的树上爬来爬去。
现在房子翻修成了漂亮结实的平房,樱桃树不见了踪影,地面泥得一片平坦,整个院子显得宽敞又空荡,进门左手边搭了个车棚,停着一辆旧摩托叁轮和一辆自行车,右手边盖了一排板房,应该是浴室和卫生间。
房子不再是叶逢春熟悉的模样,但除了过分整洁和空旷,她没什么不满意的。
反正现在这是她的房子了,以后变成什么样全看她的心意。
家里只有两间卧室,一间大些一间小些,大卧室的门锁得很死,进屋前叶逢春在外面透过窗户瞄到里面全是蒙着的白布,叶梓住的那间是小卧室,面积不大但采光很好,只摆了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架。
房内的色调极其单调,除了黑白灰几乎没有其它颜色,叶梓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立刻就融了进去,像一张过于清晰的黑白照片。
叶梓在客厅边角撑起了一个简易的架子床,然后抱了一床被褥出来铺上去。
他铺得认真,把被褥上的每一丝褶皱都捋得平平整整,叶逢春看了一会儿有些无聊,打了个哈欠,走到叶梓的房间里,往他床上随意一躺,打算补个觉。
毕竟谁被关了整整二十年,终于要放出来的头一天晚上还能睡得着觉呢?
叶逢春抱着叶梓的被子,不出意料地闻到了皂香和一点淡淡的消毒水味,然而还没等她整个人钻进被窝找个舒服的姿势躺好,叶梓就走过来掀开了被子。
叶逢春在他脸上看到了明显的怒意,有点像以前村东头刘奶奶家养在大门口的大黄狗看见谁靠近它家门口都要龇牙咧嘴低吼一阵的样子,可惜它被狗链紧紧拴住,除了用凶相来吓唬对方以外,毫无威胁力。
“你起来,这是我的房间,外面是给你铺的床。”叶梓固执地跟叶逢春拉扯着被子。
叶逢春稍微一使劲,叶梓就被拽得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床边,还是叶逢春“好心”扶了一把他纤细柔软的腰。
“乖侄子,你忘了,这整套房子都是我的。”叶逢春看着叶梓一下子变得苍白的脸,扶在他腰上的手顺势朝上拍了拍他单薄的背,“所以啊,我说这是我的房间,这就是我的房间。”
叶逢春困得厉害,不耐烦地甩开他,又躺回床上,“行了,赶紧去给你自己铺床吧,别打扰你姑睡觉。”
叶梓站在床边,沉默了一会儿,又来拽她,“你先去洗澡。”
叶逢春不搭理他,既然这是她的房间她的床,她就爱脏着睡,关他屁事。
她蒙上头睡觉,不一会儿就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哪知道叶梓在这方面倔得像头驴,不知死活地又掀开了她的被子,“房间可以给你,你去洗个澡再睡。”
叶逢春一脚蹬开了他,脾气也上来了,“滚蛋!小孩不要管大人的事,再吊吊赖赖就让你去睡茅房!”
叶逢春这一脚没收着力,踢得叶梓直接撞到了墙上,她听到叶梓闷哼一声,然后好久都没再有动静。
她没去看叶梓被踹成什么样了,反正小时候她哥喊她起床的时候也是这么挨踹的,正好子承父业,多踹几回他就习惯了。
正当叶逢春以为她终于可以安生补个觉的时候,一盆凉水泼了下来,给她浑身上下浇了个透心凉。
“你到底有什么大病?”叶逢春咬牙切齿地问他,上下牙都在打哆嗦,是冻的,也是气的。
叶逢春能感觉到叶梓在某些方面不是很正常,但她没想到他能不正常到这种地步。
她都被气笑了,反正她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大家一块儿疯好了。
她拎着叶梓的领子把他拉到了浴室里,先在洗手池里放了水,把叶梓的头直接摁了进去,手指粗暴地伸进他嘴里胡乱搅了一通,任凭叶梓怎么挣扎也不放松力道。
叶逢春终于放开叶梓时,他脱力地滑落在墙角,剧烈地咳嗽着。
叶逢春叁两下脱完了身上破破烂烂的旧衣服,打开了淋浴喷头,放了一会儿水慢慢变热了,她就把叶梓拽到了身前,用淋下来的水狠狠搓着他的嘴唇,“不就是嫌我又脏又臭不配睡你的床吗?行,洗,我洗还不行吗?洗澡还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吗?不过得你来给我洗,不然你怎么知道我洗干净了,是吧?”
叶梓瘫坐在地上,浑身被不断淋下的水浇透,黑色的上衣和长裤都紧紧贴在他清瘦的身体上,从宽松舒适的运动衣变成了曲线毕露的紧身衣,只有在这样的情境下,原本死气沉沉的叶梓才显露出了几分青春的气息——他的身体是鲜活的、干净的,微微起伏的胸膛,纤瘦紧致的腰身,笔直修长的双腿,都充满了十几岁的少男该有的生机和诱惑力。
叶逢春拽过叶梓的脑袋,按在自己同样湿淋淋的下面,叶梓温热的呼吸喷在她腿间的皮肤上,这样久违的姿势和感觉让叶逢春不禁有些兴奋。
她捏开了叶梓的嘴唇,岔开双腿,用他柔软的下唇摩擦还未挺立的珠蒂,水流灌进叶梓嘴里,又顺着他无法合拢的双唇间流下去。
“那就先从这里开始吧,就用你的嘴,好好给我洗干净。”叶逢春用另一只手按住了他的后脑勺,她的手掌宽大且有力,少男仿佛完完全全成了她的掌中雀、笼中鸟,“你不是想让我洗干净吗?机会我给你了,别不识好歹。”

肏爽了就不会扔了你(民工篇)
叶逢春又把叶梓拎到了浴室。
叶逢春憋着满肚子坏水,就想让十七八岁的高中生伸着舌头再把她全身上下都仔仔细细舔上一遍,这人还不是旁人,就是她的亲侄子。一想到这事,叶逢春就兴奋地口干舌燥起来,下体却越来越湿越来越痒,想让小男孩的嘴好好给她舔一舔吸一吸。
叶逢春一开始脱衣服叶梓就别开眼,她好笑地捏住叶梓的下巴:“你装什么装,上回舔的时候你哪儿没看过?”
叶梓越是躲闪,叶逢春越是来劲,她把叶梓的脸掰回来,叶梓干脆闭上了眼。
叶逢春也懒得管他,他爱看不看,反正她哪个地方都不是长出来专门给他看的。她把手伸到叶梓嘴里,拨弄着他的舌头,“一回生两回熟了吧。今天干活出了一身臭汗,你不给我舔干净我可就直接上床了。”
叶逢春把叶梓的脸按在自己胸口上,又咸又酸的汗味钻进叶梓鼻子里。这是叶梓难以接受的味道,他想离叶逢春远一点,但结果只是被叶逢春按得脸紧紧贴在她的乳肉上。
“乖宝,躲什么,你给姑姑舔完不就不难闻了吗?”叶逢春打开喷头,冰凉的水“哗”一下浇在她们身上,“舔得好的话,今晚让你回自己房间睡。”
叶梓是个做事过于细致认真的人。
他刷碗的时候,会沿着碗边一圈一圈地抹,他洗衣服的时候,会把衣服的每一个边角都耐心搓过,他拖地的时候,任何一个犄角旮旯都不会放过。
每当他开始做一件事时,就像是“啪嗒”一声在周围落了锁,光照不进来,风吹不进来,他只编织着他的茧,把自己一层层密不透风地缚住。
就连他口中含着温热的水,用灵活的软舌为他的姑姑清洁身体时,也是这样专注而严谨,每一处皮肤他都要郑重地舔过,每一层褶皱他都要耐心展平。他始终垂着眼帘,舔着一处时就绝不往别的地方看一眼,心无旁骛到就像叶逢春曾经见过的好学生写作业时的样子。
但真的是这样吗?
叶逢春随意倚在浴室的墙壁上,叶梓从她腰间顺着她结实的腰线一点点向上舔舐,擦过她下垂的胸乳边缘,舔到她毛发浓黑的腋窝。这地方被舔时痒意比其它地方明显得多,叶逢春抬起胳膊方便他舔,两副身体不可避免地贴在了一块儿,她用另一只胳膊箍住了他的腰,手指似有若无地摩挲着他腰部的皮肤,叶梓舔舐的动作骤然僵住了。
仗着身高优势,叶逢春两腿恶意地夹了夹,“小畜生,对着姑姑也能发情?”
叶梓下唇咬得发白,依旧是一言不发,他试图后退,但勃起的阴茎被叶逢春粗壮的大腿紧紧夹住,被压迫的痛感让他禁不住疼得“嘶”了一声。
“怎么不说话?”叶逢春早就受够了他这个闷葫芦性子,她是爱热闹的人,现在家里一共就她们两个人,大多数时候叶梓就像个哑巴,为数不多开口的时候,还净是说些她不爱听的话。她作为长辈,总得好好教教他。
“你不说话的时候,是不是都在心里想着怎么勾引人?看着闷不吭声,实际上早就想脱光衣服被我肏了吧。”叶逢春的手绕到他身前,掂了掂他沉甸甸的囊袋,冷不丁掐了一把。
叶梓一直强忍的眼泪终于被突如其来的剧痛全推了出来,滴滴答答地掉在他和叶逢春相贴的皮肤处。
叶梓的阴茎也因为疼痛萎靡了不少,从叶逢春腿间蔫蔫地滑了下去。
啧,真可怜。他妈妈不要他,他爸爸死了,他住的房子不是他的,还突然来了一个陌生的姑姑对他颐指气使、呼来喝去。
叶逢春抹掉他眼角的泪,尝了尝,咸的,她嫌弃地呸了两口。
果然,再漂亮的眼睛,流出的眼泪也是又涩又咸的,就像再粉嫩的鸡巴,射出的精液也是又腥又臊的。
但这不妨碍叶逢春还是想看他无助地不停流眼泪,看他欲望上头却被紧紧勒住不能释放的样子。
叶梓这个人乍看像个刺猬,对谁都满身防备,实际上是个碰一碰就要缩进去一大截的硬壳乌龟,她逼得越紧,他藏得越深,说不定哪天就在壳里把自己憋死了。
这样可就不好玩了。
为了引出叶梓缩起来的“龟头”,叶逢春捏起他软趴趴的阴茎,用粗糙的指腹摩擦着他真正的龟头。
从没被人碰过的敏感细嫩的龟头被这样直接地触碰,叶梓眼里露出明显的慌乱之色,阴茎很快再度充血涨硬。
“叶梓。”叶逢春难得叫他的名字,一边把玩着他直挺挺的粉嫩肉棒,一边贴在他耳边说,“你爸爸跟你说过吧,现在我是你身边唯一的亲人了。她们都不要你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随便你自生自灭,”
“她们为什么不要你?还不是因为你是个没什么大用的废物,是个只会拖累她们的累赘。”叶逢春每说一句,就狠狠擦过叶梓阴茎上的冠状沟一下。
叶梓的身体随着她的动作不停地颤抖,他凌乱的喘息声也越来越急促,龟头一颤一颤地往外吐着浊液,青涩至极的肉棒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眼看着就要绷不住射出来,但被叶逢春紧攥住根部,不让他解脱。
“你一身的怪毛病,整天阴着张死人脸,闷得像块茅坑里的臭石头,谁看了不心烦?怎么可能会有人真心喜欢你?不要说旁人了,我是你亲姑姑都忍不了你。你不会觉得给我做个饭洗个脚就算孝顺了吧,这点小事谁做不了啊。”叶逢春把对他的不满和抱怨一口气倒了出来,说到后面又话锋一转,“但是,人但凡活着,总不会丁点用处都没有的。你还有什么用处,你自己知道吗?”
叶梓的阴茎被紧勒着无法射精,胀疼到几乎失去知觉,明明没有被扼住的咽喉也呼吸困难到几近窒息,所有的气都吊在叶逢春那只充满恶意的手上。
叶梓已经没有办法正常思考,或者说,每次他面对叶逢春的时候,理智都很难真正派上用场。
他想说自己不是被所有人抛弃的,在他爸爸去世以后,姐姐回来找过他一趟,问他愿不愿意跟她去外省和她还有妈妈一起生活。
可是他又清楚地知道,他就是被抛弃了的。因为当他选择留在老房子里的时候,姐姐没有多劝他一句,反而像是悄悄松了一口气。
于是他明白了,她们是不欢迎他的,不希望他掺和进她们的生活。
他是多余的,无论在哪里。
只有姑姑会握住他急需发泄的生殖器,在他耳边蛊惑他:“做姑姑的小公狗吧,只给我一个人肏,只要让我肏爽了,我就不会随随便便扔了你。”
“说,‘姑姑肏我’,说了就让你射出来。”叶逢春清楚地感觉到叶梓的最后一层防线也摇摇欲坠,轻轻再戳一下就会轰然倒塌,“说了你就是姑姑的好公狗,主人是不会不要听话的好狗的。叶梓,说吧,让姑姑好好肏你。”
叶逢春把叶梓亲密地拥在怀里,梳理着他湿淋淋的短发,抚摸他红潮遍布的侧脸,温柔轻缓的动作像温热的水流一样包裹住他,逐渐渗透进他一寸寸瓦解的心防。
“姑姑……肏我。”他念出魔咒,如释重负。

一声叹息(民工篇)
夜里起了风,没有关好的半页窗户被吹得发出“哐哐”的声响。
窗户的声响其实还没有叶逢春打鼾的声音大,两种声音此起彼伏地交迭在一起,让被紧紧困在叶逢春怀里的叶梓焦躁难安。
但他连辗转反侧都做不到,叶逢春的双臂搂着他的腰背,下巴担在他头顶,他整张脸不得不埋在叶逢春胸口,在那片逼仄的空间里艰难地呼吸着。
她怀里现在满是他常用的香皂和洗发露的味道,但是和他自己身上的味道又有着微妙的不同,好像要更加浓烈,更有侵略性一些,就像她的怀抱一样牢牢地囚困着他。
洗澡的时候,被叶梓舔到高潮的叶逢春格外好说话,叶梓把肥皂泡沫涂满了她的全身,一边承受着她逗弄似的吻和亵玩般的抚摸,一边用温水冲洗掉那些泡沫,耐心搓掉她身上的污泥。
整个过程持续了很久,叶梓竭尽全力想专心给叶逢春清洗身体,但每次都会被她毫无顾忌的动作分去心神,他的乳头,他的臀肉,他的阴茎,是她的手常常流连忘返的几处,叶梓在她手里控制不住地勃起又射精,又在她的命令下把溅到她身上的脏东西一点一点舔干净。
即便大部分精液都冲进了下水道中,进到他嘴里的只是残存的一小部分,腥臊的味道占领他口腔的时候,叶梓仍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烈恶心,干呕不止的那个大阵仗把叶逢春都吓了一跳。
然后她就在旁边幸灾乐祸地笑起来,“看起来你还是适合喝我的水嘛。”
叶梓沉着脸一遍遍地漱口,没有办法反驳叶逢春的话。
他先前为她口交,舔穴的时候喝进她阴道里流出的爱液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在那种时候叶梓显然也顾虑不到那么多,自然而然地咽了不少下去。
但是男人的精液和女人的爱液本来也是不一样的。
叶梓并不是对这些生理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他知道自己再注重清洁,他的精液里依然有很多有毒有害的成分,叶逢春再邋遢,她的爱液成分也要干净无害得多。
叶逢春不知道叶梓心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她好不容易开了荤,一回两回根本满足不了她,叶梓刚把嘴里冲干净,就又被叶逢春按到了胯下。
粗硬的毛发刮蹭着他的脸,紧实的大腿夹住他的头,是什么意思再明显不过。
叶梓闭上眼,再一次伸出了舌头……
“哐!”骤然猛烈的风把窗户吹得动静更大了,风声像恶鬼的哀嚎,凄厉又嚣张。
叶梓不自觉地往身前的怀抱里缩了一下。
叶逢春被他拱得扭了下身子,无意识地拍了拍他的背,把他的脑袋按进怀里。
温热柔软的乳肉挤压着叶梓的脸,抵在他唇边的就是她右侧的乳头,叶梓只要稍微张开嘴,就可以把它含进嘴里。
他当然舔过这里,也含过这里,把它从软绵绵的样子含到硬成一颗棕色的石子,上面有细小的颗粒,他用舌尖轻轻刷过乳尖的时候,叶逢春会抱住他的头叫他“乖孩子”,会笑着问他她的奶好不好吃。
叶梓第一次被女人搂着睡觉,第一次看见真实的女人裸体,连含吮女人的乳头也是第一次。
他的姐姐是妈妈用母乳喂大的,但他不是。姐姐可以被妈妈搂着入睡,但他不行。
叶梓很小的时候就为此感到困惑,为什么妈妈总是对他很不耐烦,明明他不爱哭不爱闹,比同龄的孩子都要听话。
直到有一天他听清了妈妈骂爸爸的那些话,才终于明白,爸爸是贼,是强盗,而他就是爸爸无耻罪行的“罪证”。
原来妈妈和爸爸结婚前就约定好了,生下的孩子要跟妈妈姓,所以姐姐姓徐,名字是姥姥起的,叫徐榛。而他出生的时候,姥姥生了重病,姥爷也去世了,爸爸趁妈妈还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就偷偷给他上了户口。爸爸只在乎姓不在乎名,最开始的时候给他随便起了个名叫“叶子”,是上户口的工作人员说这当大名太不正式了不如换成“梓”,就成了他现在的名字。
妈妈不承认这个名字,连带着也不承认他的存在。
前十几年里,叶梓像个透明人一样活在这个家里,活在这个小城镇上。没有人试图了解过他,也没有人真正认识过他,哪一天他消失了也不会有任何人感到异常或者为他难过。
而在叶逢春的怀抱里,她的呼吸和鼾声就在头顶,她身上有着和他几乎一样的香氛味道,她曾在和他的性爱里得到了高潮,叶梓才终于真实地感觉到,他是活着的,他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着的、能够和别人亲密接触的活生生的人。
叶梓用唇轻轻碰了碰叶逢春的胸口,伸手回抱住了她。
但他没想到他这样细微的动作却惹得叶逢春伸手推开了他。
他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叶逢春一脚踹下了床,她把整张被子都裹到自己身上,根本没有朝床下看,声音干哑又模糊:“……志军,去倒水。”
叶梓只穿着一条短裤坐在地上,风从窗户里挤进来,像是一条条冰刀刮在他外露的皮肤上,他的大脑和周围的环境一样死寂,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恢复运转,搜刮起他对于叶逢春口中那个名字稀薄的记忆。
然而他所能记起来的,只有爸爸每次不经意提到这个名字时,总是止不住的叹息。
那是,她丈夫的名字吧。
叶梓踉跄着,连外套也没披就出去倒水了。
叶梓忘了关卧室的门,他去客厅里倒水的时候把灯打开了,光线照进卧室,把本就睡得没那么死的叶逢春给照醒了。
她摸了摸床的另一边,还有残留的余温,又看了看房间的布置,昏昏沉沉的大脑有些恍惚。
这里是她的家,但也不是她的家。
起码不是她和邹志军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的那个家。
刚刚怀里抱着叶梓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产生了错觉,误以为自己还在二十年多前的那个家里,夜里口渴了就习惯性地把邹志军踹下去给她倒水。
叶逢春坐起身,嗓子里渴得发痒,叶梓很快端了水进来,水温不凉也不热,正合适入口。
叶逢春却又出了神,如果是邹志军的话,会把水兑得更热一些,因为她爱喝有点烫口的水。
叶梓沉默地捏着短裤边角,冻得起了一身粟粒,沉沉的风压在他单薄的脊背上,但真正能压垮他的,却是叶逢春望着水杯发呆时,那一声轻到几乎听不见的复杂叹息。

管好你爸爸(民工篇)
夜里缠得再紧的两个人,到了天明也要各奔东西。
打工的打工,上学的上学。
叶梓破天荒没有五点钟起来扫院子,而是等到六点多才起来去买了早饭回来,又来叫叶逢春起床。
他还是放了十块钱在叶逢春床边,犹豫了一下才推了推叶逢春说:“我晚上会回来做饭,你在外面少吃点。”
被还在上学的侄子给零花钱对叶逢春其实是一件挺新奇的事,前几天还好,但昨天夜里两个人才没羞没臊地做完那档子事,早上起来他在她床边放钱这件事就……更怪了。
叶逢春甩甩脑袋,把那点怪异的感觉连带着残存的困意一块儿甩开,眼看着叶梓就要走了,她拽了一把他的书包,掂了一下发觉还挺沉。
她想起前几天叶梓回家以后都会看书看到很晚,只有昨天晚上,这个书包根本都没有机会被打开。
叶梓看向她,眼含困惑,“怎么了……姑姑?”
叶梓叫她“姑姑”的时候,声音会比平常的话语低弱模糊一些,手指会不自在地抠一下裤缝,而相比于从前只是单纯不习惯这个称呼,他今天再这样叫她的时候,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双颊染上淡淡的粉色,连眼底也氤氲了一层雾蒙蒙的水润。
像是清晨蒙着露珠的桃花花苞,青涩雏嫩又不乏明艳风情。
叶逢春不得不承认她有点被蛊惑到了,抠着他的手心,说:“再叫一声。”
叶梓垂下眼,连耳垂都有了红意,声音还是含含糊糊的:“姑姑……”
他昨天趴在她胸口,眼泪汪汪地给她又吸又舔的时候,也是这样含糊不清地喊她的。
“艹!”叶逢春本来没什么火气都让他这一声声给撩起了火,不由分说把叶梓拽进怀里胡乱吻了一通。
叶梓的唇柔软又有弹性,口中还有清凉的薄荷牙膏的味道,软滑的小舌仓促躲闪着叶逢春的纠缠,最后被逼到无处可躲只能乖乖就范。
叶梓闭着眼,浓密的睫毛不住颤动,清秀的眉头轻轻拢在一起,明明看着是抗拒的神情,又没有丝毫挣扎的动作。
叶逢春知道他为什么抗拒,无非是嫌弃她还没刷牙罢了,明明再脏的地方他都舔过了,还总是计较这些有的没的。
当然,要是叶梓没刷牙,叶逢春是绝对不会吻他的。
把叶梓的嘴唇啃到不自然的红肿,叶逢春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脸,难得表露出一个长辈该有的慈爱,殷切叮嘱着他:“时间不早了,你赶紧上学去吧,将来考个好大学,再好好孝顺姑姑。”
叶梓对叶逢春已经无话可说了,他摸着肿起来的嘴唇,临走之前在客厅的冰箱里抠了一块冰块下来,一边走一边敷在了嘴唇上。
叶梓一路捂着嘴唇到了学校,直到坐到座位上才想起来,他走得太匆忙,把早饭全都留给了叶逢春,忘了带自己吃的份,只能饿一早上了。
但他总没办法一直捂着嘴,刚一放下来,好奇心重的同桌梁钟就凑了过来,清亮的大嗓门在全班有气无力的早读声中格外清晰:“诶,叶梓你嘴怎么肿了?”
叶梓看到好多双本来满是困意的眼睛都一下子睁大了,偷偷摸摸朝他这边看过来。
他把书本立起来,挡住那些窥探的视线,对锲而不舍凑过来打量他嘴唇的梁钟解释了一句:“过敏了。”
“哦,这样啊,那你下回吃东西可得注意啊。”梁钟没有多想,虽然他和叶梓做了挺久的同桌,但叶梓不爱搭理人,他们关系也只能算一般。
可是他身边没坐旁人,他又是个一会儿没人聊天就难受的话痨,也不管叶梓有没有在听,就自顾自地打开了话匣子:“你知道的,我不是一直想换个新手机嘛,我这个手机都用了两年多了,卡得要死,之前跟我爸说了,他没同意,说过阵子再说。他摆摊也就挣那点钱,我就没好意思再要。本来以为没指望了,但是我爸昨天回来得比平常晚不少,趁他洗澡的时候,我在他床头柜里居然发现了一个还没拆包装的新手机。你说他怎么想的,难不成还想给我个惊喜?可是我这次月考明明还退步了啊……”
要是在往常,叶梓已经在专心读书,把梁钟的叽叽喳喳当作耳旁风了,可是他今天无论如何也静不下心来,一闭上眼就好像能感觉到叶逢春的大手在他身上乱摸着,昨天夜里那些荒唐不堪的画面在他眼前来来回回地闪现。
叶梓控制着自己不要再去回想,为了转移注意力,他面无表情地接过了梁钟的话茬:“可能不是买给你的。”
梁钟都习惯了一个人自言自语,冷不丁被叶梓接了话,差点忘了接下来要说什么,他鼓了鼓腮帮,秀气的娃娃脸上那双明亮的眼睛眨了眨,有点迟疑地说:“……不能吧。我爸虽然是我后爸,但是我妈去世之后是他一个人把我拉扯大,一直对我都挺好的,也没再处过对象,他不给我买还能给谁买啊。”
叶梓忽然就想起昨天晚上给叶逢春递水的那个卖烤冷面的老男人了。
那时候他问叶逢春为什么在外面吃不跟他说一声,叶逢春就抱怨说她又没有手机没法跟他联系,那个老男人看起来十分惊讶,后来还问叶逢春喜欢什么颜色,叶逢春说她喜欢金色,能晃瞎人眼的那种金色。
明明是俗不可耐的颜色,那个老男人居然还夸她有品味,叶逢春随便对他笑一笑,他就不好意思地在那儿脸红,叁十好几的老男人了,脸上的皱纹笑起来能夹死好几只蚊子,还装得像个没谈过恋爱的纯情少男似的,做作的样子简直令人作呕。
叶梓第一次关心起梁钟的家庭情况,问他:“你之前说,你爸爸是做什么的?”
“我爸啊,他白天在厂子里给人帮工,晚上摆摊卖烤冷面。”梁钟不假思索地回答说。
还是个结过婚带着个拖油瓶的脏老男人。叶梓嫌弃地皱起了眉。
“管好你爸爸。”叶梓冷冷地说。
“啊?我爸咋了?”梁钟一头雾水,不明白自己一向安分守己、温良贤淑的爸爸到底哪里惹到叶梓了。
任凭梁钟再怎么追问,叶梓都不再理他,他掏出了好久没用的耳塞戴上,开始专心致志地早读。

男孩子要自尊自爱(民工篇)
叶梓放学以后,先去蔬菜店买了些新鲜蔬菜,还难得买了一小袋奥尔良鸡翅。往常都是买完菜就径直回家的他,却在街角处顿住了脚步。
他看着那个橘黄色的招牌——“小城大爱”,下面用小一号的字体写着“无人售货成人用品店。”
叶梓迟疑了有半分钟,最终还是走了进去。
等他从店里出来时,回家的脚步比之前匆忙了许多,他低着头往前走,连有人在叫他的名字都完全没听见。
直到他面前突然横出来一道阴影,他才不得不抬起头来向前看。
梁钟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一向笑容灿烂的娃娃脸纠结地皱了起来,“……叶梓,你刚刚,是不是进去那里了?”
叶梓塞在口袋里的那只手不由自主地捏紧了刚买的东西,塑料包装纸被捏皱,发出细微的声响。
“好奇,进去看看。”叶梓面不改色地说。
梁钟的脸色更难看了,“可是我看见你付款了都……叶梓,我以为你不会说谎的。”
叶梓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讨厌过他的同桌,连梁钟劝他不要太孤僻,要和同学们好好相处的时候,他都只是觉得梁钟有一点烦人,而现在他只想让梁钟立刻马上消失在他面前。
“叶梓,我知道,青春期的男生,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也很容易冲动。”梁钟看着叶梓阴沉的脸色,心里也有点打鼓,他斟酌着用词,小心翼翼地说,“可是,我们还是高中生,还不成熟,也负不起责任。而且,我爸爸说,男孩子一定得自尊自爱,绝对不能随随便便就……”
“你爸爸就不随便了吗?”叶梓打断了他,“我的事情与你无关。如果你想管,就去管你爸爸,回去看看你爸爸买的新手机是不是金色的。”
“你什么意思?”一听到叶梓评价他爸爸,梁钟也不高兴了,“我爸爸哪里招你惹你了,你这么说他?我也是怕你犯糊涂,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来,你家里又没有大人,没有人能替你收拾烂摊子,你为什么总是不理解别人的好心?”
梁钟以前其实挺喜欢叶梓的,因为班里的男生都很讨厌,喜欢聚在一起看乱七八糟的小视频,还总是开很恶心很低俗的玩笑,私底下会评价女老师和女同学的身材和长相,走到哪里都是一片乌烟瘴气。梁钟不喜欢和他们混在一起,叶梓是唯一一个他觉得嘴很干净的人,就像他爸爸和他一样干净,所以就算叶梓很难相处,梁钟也不在意,还是愿意和叶梓做朋友,班里没有人愿意和叶梓做同桌,他就自告奋勇向老师申请。
可是,他没想到,原来叶梓也是那种思想肮脏龌龊、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人,只是一直以来都藏得很深是吗?
梁钟满心失望,甚至委屈到有点想哭。
“我家里有大人。”叶梓无视梁钟那副想哭又强忍着不哭的样子,反而认真纠正他,“我姑姑回来了。”
叶梓说完就绕过梁钟走了,留下满眼泪花、神情呆滞的梁钟一个人愣在原地。
梁钟狠狠吸了一下鼻涕,想了半天也没有想明白,叶梓的姑姑回来了,跟他劝叶梓要自尊自爱有什么关联。
下了工以后,叶逢春捶着有些酸疼的腰背,用叶梓给的零花钱买了罐啤酒,坐到小公园里的长椅上对着夕阳慢慢喝。
啤酒对她来说就像白开水一样寡淡无味,但她很多年不喝酒了,气泡在口腔里跳动的感觉还是有些陌生和新鲜。
长椅的另一边坐着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校服外套系在腰上,一双球鞋洗得发黄,在对着空白的横线本冥思苦想。
叶逢春打了个酒嗝,小姑娘偷偷瞄了她一眼。
叶逢春看见她在纸上画了一串气泡。
小姑娘把笔头抵在下巴上,想了想,又加了条大尾巴鱼上去,尾巴大得像蒲扇,眼睛瞪得像铜铃,姿势怪异,比例也很奇怪。
她一边乱涂乱画着一边小声偷笑,笑完之后又把这页纸翻了过去,重新面对着空白的纸发呆。
叶逢春有点好奇,稍微坐得离她近了一点,“鱼画得不错嘛。”
小姑娘心虚地捂住了本子,板起脸说:“大姨,小孩的东西大人不要乱看。”
叶逢春不再看了,目光放在远处,夕阳一点一点沉下,晕出大片大片的橘黄,周围环境光线越来越暗,她又灌了一口酒,说:“这里可不适合写作业,你要写什么作业?”
“在家里写不出来我才跑出来的。”小姑娘扁扁嘴,“老师让我们写诗,关于时间的诗。”
叶逢春也不会写诗,她甚至没读过几首诗。
但是她想,文字无非就是描绘一些场景或者讲述一段故事,诗大概也不例外。
她看见公园里那棵老歪脖子树,被特意用栅栏围了起来,周围松软的泥土上,冒出了一些嫩绿的草芽。
“一棵老树——”她说。
“旁边有小草发了芽。”小姑娘好像明白了她的意思,随口接了下一句。
“一座废弃工厂——”隔着矮墙,叶逢春看到了那座曾经总是黑气不断现在却一片死寂的工厂。
“门缝里开出了牵牛花。”小姑娘想起了之前和同学一起到工厂那边玩,看到满是铁锈的门缝里居然开着好几朵紫色还有蓝色的牵牛花,虽然小小的不起眼,但是看起来开得很开心。
“一轮消失的夕阳——”叶逢春看见夕阳慢慢沉没在地平线下,终于彻底隐身。
“反正每天都会升起,一次不落。”小姑娘从不担心太阳一旦下山就再也见不着了,因为第二天太阳总会照常爬起来,把她从美梦里不情不愿地叫醒。
“一个五十二岁的中年女人——”叶逢春忽然笑了一下,捏扁了已经喝空的啤酒罐,一抬手精准无误地丢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在和十二岁的小女孩嘻嘻哈哈。”小姑娘也跟着笑起来,因为她的家庭作业已经完成了,她把本子一卷,随便塞进裤兜里,站起来准备回家了。
“大姨,谢谢你啦,我叫刁以泉,你叫我小泉就行,我先回家啦。”
叶逢春点点头,小泉一路小跑着远离了她的视线,脚步轻快又自在,远远地还能听见一声快乐的“呀呼”。
她又打了个酒嗝,好像把肚子里憋了很久的一股郁气也都打出来了。
年轻真好。
但老了也不赖。

月亮很圆(民工篇)
今晚的月亮格外得圆,而且明亮异常,黄橙橙的像块刚出锅的锅炉烧饼,叶逢春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些人在举着手机对着月亮拍。
她没有手机,只能用眼睛多看一会儿。
路过昨天温庆华出摊的地方,叶逢春没看见他还有他的餐车,她没怎么在意,谁家里没有一大摊子烂糟事呢,温庆华叁十多岁的人,肯定早结完婚有了孩子了。叁四十岁有家有业的人好像总是忙忙乱乱、焦头烂额,有算不完的人情账和赶不完的生意场。
温庆华给叶逢春的感觉有点矛盾,他应该是一个已经被磨平了棱角的中年人,会顺着人说一些讨好的话,擅长迎合而不喜欢针锋相对,但是偶尔的一些小动作又泄露了他的紧张和青涩,似乎并不很擅长和人打交道。
最让叶逢春感到奇怪的是,温庆华对她有种毫无道理的热情和亲近。
叶逢春走到了家附近的那条路口,因为月光太好,她一眼就看到了前方来回踱步的温庆华。
他不像昨天摆摊的时候穿得那么随便,上身是一件浅蓝色华夫格衬衫,搭一条杏仁色的休闲直筒裤,衬衫下摆塞在裤腰里,衬得他腿长腰细,也比那身灰扑扑的围裙装更显年轻,短发应该精心打理过,刘海梳得齐整蓬松,也为他减龄不少,乍一看像是个不过二十五岁上下的男青年。
温庆华一看见她,先是快步朝她走近了些,而后又克制住了步伐,等叶逢春走近些,他反而还犹豫着稍微后退了小半步。
“逢春姐,你回来了,今天……”
“今天是我生日。”叶逢春看了眼已经升得很高的圆月,比昨晚的还要圆一些,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叶逢春就是在农历二月十六的晚上伴随着这样明亮的圆月出生的。照理说,记得她生日的人几乎都不在这个世上了,所以她只是开了罐啤酒给自己简单纪念一下,毕竟这是她出狱以来过的第一个生日。
叶逢春正眼把温庆华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看得温庆华别开脸错开她的目光,手和脚都不安地细微挪动着,手里的盒子边缘被他一不注意掐出了个指甲印。
叶逢春发现温庆华对她的了解,比她想象中要多不少。
毕竟她入狱前,温庆华只是一个才十来岁的小男孩,瘦瘦小小的,性格又安静,即使经常到她们家里也毫无存在感,叶逢春很少能留意到他。
那时候给她过生日、准备生日礼物的人当然是邹志军,有时候她们会一起出去下馆子,有时候也在家里吃,在家里吃的话,一般会把温庆华叫过来做饭。
温庆华知道她的生日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居然把这个日子一记记了这么多年。
“生日快乐,逢春姐,也庆祝你出来,重获新生。”温庆华鼓足勇气把盒子递给了叶逢春,“只是一部手机,不是很贵,只是因为逢春姐正好需要我才买的。从前我和奶奶两个人生活真的很困难,多亏了姐你还有……还有姐夫的接济,才能吃饱穿暖,我一直想找机会报答你们,逢春姐一定要收下。”
提到邹志军的时候,温庆华不自觉放轻了声音,又忐忑地看了叶逢春一眼,却没在叶逢春脸上看到什么表情变化。
邹志军在叶逢春这里并不是什么禁忌不能提的话题,相反,叶逢春自己也会常常想到他,想起他留给自己的那封信。
那封信被她烧了,塞在邹志军的骨灰盒里,一起埋在了她们老叶家的祖坟里,但是信的内容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忘。
邹志军那个时候经常在叶逢春耳边夸赞温庆华是个多么懂事独立的孩子,他愿意把叶逢春给他的零花钱拿来接济温庆华和他奶奶,叶逢春也没什么意见。不过虽然是经邹志军的手给出去的,也都是叶逢春做生意赚来的钱。
没有单纯地把恩情都记在邹志军头上,温庆华的确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叶逢春看他那张清俊秀致的脸又顺眼了一些。
她收下了手机,拆开盒子一看,果然是一个金灿灿的手机,有点像之前她在电视广告里看到的那什么8848钛金手机,不过不是蜥蜴皮,也没有龙纹,款式很简单,整块屏上一个按键也没有,这种模式的手机让叶逢春很不适应。
她让温庆华帮她打开,调出了相机,对着头顶上的月亮拍了好几张。不过明亮的月亮到了手机上就变成了模模糊糊的一个光晕,周围还有一些彩色的光圈,和眼里看到的完全不是一个样子。
温庆华摆摊赚不了多少钱,当然也不可能给她买多上档次的手机,叶逢春把手机揣进兜里,看了看月亮,又看了看收拾得干净清爽的大龄男青年,月光模糊了他眼角不怎么明显的细纹,在他沉静的双眼里掺进粼粼微光。
所以说穷人要珍惜当下,因为有很多种美,没钱就没法强行留住。
叶逢春到家的时候,叶梓就坐在餐桌边看书,桌子上的菜早都没了热气,见她回了家,叶梓一声不吭地放下书就去热菜了。
叶逢春有了新手机,心情很好,她在客厅里无所事事地晃了一圈,又到厨房里去跟叶梓炫耀。
她掏出手机,问叶梓:“家里有那个什么歪发吗?”
“是wifi。”叶梓关掉煤气灶,把热好的菜又倒进盘子里,他看着叶逢春对新手机爱不释手的样子,抿了抿嘴,还是忍不住说,“我说了下个月生活费打来了就先给你买手机的。”
其实到了下个月,不用叶梓花钱,叶逢春自己也能拿工资买了,可是温庆华言辞诚恳地想要报答她,她也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地拒绝。
叶逢春突发奇想,“那就把那个钱拿来买个相机吧,我发现手机拍东西拍得贼丑。”
“有什么好拍的。”叶梓端着菜盘转身走出了厨房,头顶像顶着一片沉沉的黑云,一步一个黑脚印。
叶逢春对他这副冷脸早就习以为常,反正一会儿有的是他哭的时候,她倚在厨房门口,用手机相机对准了他的背影。
男孩腰上系着围裙系带,有些肥大的校服裤子也遮不住他紧实的翘臀,他弯腰把盘子放到餐桌上的时候呈现出美好的腰背曲线,衣领处弧线优美的锁骨也露了一大半出来。
这个手机近距离拍人的时候效果其实还不错,叶逢春划着手机相册,看着最新拍下的几张照片,不禁食欲大增。

平房顶上看月亮(民工篇)
叶逢春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叶梓已经把折迭床搬上了平房顶。
通往平房顶有两段石梯,窄得只能容纳一个人通过,但总比架梯子要方便。
叶逢春爬上平房,叶梓在床上铺了一层海绵床垫和一层褥子,又放了一床被,论起软和也不比卧室里的床差。
叶梓看见她湿漉漉还滴着水的头发,皱了眉:“浴室里有吹风机怎么不用?上面风这么大。”
叶逢春当然是根本没考虑到这茬,她坐在床上压了压,简易的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好像不怎么结实的样子。
她有点怀疑地问叶梓:“这小破床能撑得住我们俩吗?”
然后她看见叶梓不自在地躲开她的视线,也不知胡思乱想了些什么,脸竟然红了,“……经不起晃。”
叶梓还是拉着叶逢春下去给她吹干了头发,他自己又洗了个澡,两个人收拾好躺在平房上看星星看月亮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
屋顶上风的确不小,加上入了夜气温骤降,连叶逢春都禁不住整个人缩进被子里,叶梓又找来两顶帽子两个人一人一顶地戴着,只露出两双眼睛盯着深蓝的缄默夜空。
周围的一切声音都开始变得清晰起来,风在她们头顶呼啸,很远的地方传来狗叫,近处有几家人在吵吵闹闹。
叶逢春忽然就想起小时候跟着大人走亲戚的时候,如果在冬天,天不亮就要出发,她爹会提前借辆驴车来,他自己在前面赶驴,后面的车板上铺上两层褥子,娘搂着她和她哥窝在暖烘烘的被窝里,外面再大的风和她们也没什么关系,路不太颠簸的话,她们往往还能再美美睡上一个回笼觉。
至于夏天?夏天她常常跟她爹抢着赶驴,结果总是把驴引到沟里,搞得一家子人仰驴翻。
叶逢春想着想着笑出了声,叶梓迷惑地问她笑什么。
她把瘦弱的男孩搂到怀里,就像她娘那时候搂着她和她哥那样,跟他讲起小时候的事来。
讲的全是她小时候闯的那些祸。讲她把鸡窝捅了一个大洞,鸡没跑,但差点被狗咬死了好几只;讲她跟春枝跑到隔壁村看电影,因为去得晚挤不到前面,搬了人家门口镇风水的石头垫脚;讲她下河摸鱼,她哥看见了赶紧下去拉她,结果脚底打滑摔了一身河泥,最后还是被她捞上来的;讲她初中的时候和人打群架,没受什么伤但是衣服被扯开了个大口子,她不敢回家,还是邹志军偷偷拿了针线给她缝好的……
对于叶逢春来说,童年是贫困的、艰苦的、四面漏风的,但也是简单的、自由的、轻快明朗的。相比于她后来大起大落、不堪回首的那段日子,童年的每一块石头、每一片砖瓦上都刻着乡间朗朗上口的小调,每一段溪水、每一汪池潭中都映着孩童追逐奔跑的身影。
叶梓沉默地听着叶逢春讲着那段离他太远的童年时光,她来到这个世上比他早太多,以至于他不仅从未参与过她的那些岁月,甚至连想象那些画面都有些困难。
不像邹志军,那么早就可以走进她的人生里留下痕迹,一直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会记得和他相处的细节,讲起他的青涩和害羞时,她总是会语带笑意。靠在她怀里的叶梓能感受到她那满是愉悦的笑声带起的微微振动,她的怀抱永远是温暖的,但那笑声却刺痛了叶梓的耳膜。
那些让叶逢春铭记至今的美好记忆里,没有哪怕一丁点他的踪影。
叶梓明明知道这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叶逢春比他大了叁十多岁,这叁十多年甚至涵盖了两个他的年岁。可他依然心生惶惑,她的人生像一条宽阔的大河一样丰沛,有起有落,风景无限,他的过往却如同干枯的水井一样贫瘠,一眼到底,空空荡荡。
如果她离开他,顶多像丢了个小玩意儿一样,转眼就不会记得他是什么样子,因为她一路走来见过无数人无数张面孔,拿起过太多也放下过太多,所以可以用玩笑的口吻把步履艰难的过去编成一件件乐闻趣事。
而如果他离开她……
叶梓不敢去想,他只能贴得叶逢春更近些,听着她强劲有力的心跳,才慢慢安心下来。
叶逢春讲了半天有点口干舌燥,想起叶梓半天没动静了,还以为这小兔崽子听她讲故事居然睡着了,拎着叶梓的耳朵就把他被窝里揪了出来。
结果对上了叶梓一双茫然的眼睛,叶逢春还在他眼里看见了点点晶莹的水光。
人眼里为什么会有眼泪?当然是困的啊。叶逢春以己度人地想着,叶梓果然是嫌她讲故事无聊听困了。
叶逢春只觉得自己一片拳拳爱侄之心都喂了狗。
还是让叶梓给她当狗吧。
她把叶梓蹬出被窝,让叶梓去给她倒水。
叶梓早料到她有这一出,暖壶和水杯都早备在一旁了。
趁叶梓去倒水,叶逢春在被窝把自己剩的衣服都脱完了,偶尔会把被子顶起来一点,漏进来一股凉风,她赶紧把被角再掖紧。
叶梓在那边也听见她窸窸窣窣的动静了,当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他端着水杯过去给叶逢春喂了些水,之后捏着衣角坐在床边,说不出的扭捏。
叶逢春指着被子另一头对他说:“你从那头钻进来。”
叶梓却犹豫了,走到床脚半天没有动静。
正当叶逢春以为他一天不踹就又不懂事了的时候,叶梓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方形的小塑料袋慢慢拆开了。
“你买了套?”叶逢春在被窝里笑得整张床都在抖,“你才多大,你去买套,别人不会问你是不是给你爸买的吗?”
她笑当然不是因为叶梓才十七就去买套,而是他昨天才不情不愿地被她搞上床,今天就会自己买好套预备着了。
不过叶梓买个套的确方便很多,他太敏感了,不经玩,容易射,那些脏东西不论弄到哪里都不好处理,一会儿要是弄到被窝里,她们也不好睡觉了。
叶梓脱下裤子,他浅粉色的性具在寒风中抖擞着挺立了,他手法生疏但一丝不苟地给自己戴上了透明的套,看起来他也不清楚自己的尺寸,虽然他不算多粗长,但买的套还是有点小,紧紧地勒着那根青涩的肉茎。
叶梓迅速从被脚钻进来,在一片黑暗中摸索着,摸到叶逢春的脚和小腿,顺着小腿又摸到了她的大腿……
为了方便叶梓动作,叶逢春岔开了双腿,她能感受到叶梓滚烫的呼吸离她最敏感的地方越来越近,直到叶梓先吻住了她的腿根,又一点一点舔吮到她的外阴,接着整张脸都埋进了她的私处里。他还是一样生涩和莽撞,但相比昨天又懂了不少技巧和套路,不会上来就直冲要害,而是把周围一寸寸的柔软肌肤都细致舔弄取悦过,再去由轻至重地去用舌尖顶着她的肉核绕圈。
被窝外寒风愈刮愈烈,被窝里却也愈发火热朝天。
在叶逢春高潮的那一刻,她情不自禁地夹紧了叶梓的脑袋,而叶梓则如饥似渴地吞咽着她的爱液。
像是枯井得到了大河的灌溉。

不堪回首的往事(民工篇)
叶逢春办了电话卡以后,第一个添加的联系人,不是叶梓也不是温庆华,而是刁以泉的妈妈刁文溪。
叶逢春办完卡走出营业厅,正好碰到了刚从超市里买完一堆东西出来的刁以泉和她妈妈。
小姑娘惊喜地冲她挥手,装着小零食的塑料袋在她手里晃来晃去。
叶逢春挺喜欢活泼有趣的小女孩的,就走过去和她们母女俩打招呼。
刁以泉的妈妈刁文溪今年刚过四十岁,虽然穿着休闲,但戴着一副金框眼镜,看起来很有书卷气,和人聊天的时候会笑着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她的话不多,大多数时候就静静听着女儿和叶逢春聊天,听着刁以泉和叶逢春说老师在课上夸了她交上去的诗,还让她们几个写得好的在班里朗诵,然后老师又夸她读得有感觉……
叶逢春怎么看怎么觉得刁文溪有些眼熟,特别是那双眼尾上扬的孔雀眼,和她从前的一位老师简直如出一辙。
有些缘分不问不知道,原来刁文溪的妈妈,也就是刁以泉的姥姥刁霖,就是叶逢春初中时候的数学老师。
叶逢春不太爱学习,数学却总是轻轻松松就能拿接近满分,错那么一点还是因为粗心大意。除了她自己对数学蛮感兴趣以外,还有就是数学老师刁霖讲课真的很有意思,治好了她一上课就犯困的毛病。
刁霖前几年就退休了,刁文溪大学毕业以后,在上大学的那座城市里工作过几年,但她不太喜欢节奏太快的生活,于是选择回到家乡,也做了一名老师,就在叶梓在的高中教物理。
“有时间来家里坐坐吧,我妈妈有时候也会提起你呢。”分别的时候,刁文溪邀请叶逢春到她们家里去,似乎觉得这样说诚意不够,仿佛是在客套,于是又补充说,“我妈妈还留着你们班的毕业照,说个儿最高的那个就是你,那张照片你自己都不一定还有吧。”
叶逢春的确没有。不要说她后来东躲西藏的时候把大部分东西都卖的卖、扔的扔,实际上她当初有没有去领这张照片她都不记得了,所以她对照片上的人都有谁、她们都是怎么站的,没有任何印象。刁文溪的话让她有些意外,原来,还会有人记得她。
和刁文溪母女俩分开以后,叶逢春心里头有点说不上来的复杂。
她可以很随意地走在大街上,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和议论;她不忌讳跟别人谈论自己的过去,光鲜和灰暗都是她人生的一部分。只有想到要去见刁霖的时候,她感到犹豫,感到心虚,忽然不知道该怎么样去面对刁霖。因为那个时候,刁霖是难得会用期许的目光看着她的老师,会夸她聪明有悟性,只要她愿意把聪明用到正地方将来肯定会有出息;也只有刁霖,会在她和班上一个听话又内向的男生有了矛盾的时候,拦住问也不问就要惩罚她的班主任,又亲自问了很多在场的学生去了解事实。
明明她初中毕业没有再见过刁霖,却觉得自己愧对了刁霖的期待和信任。
叶逢春不禁想,刁霖知道她后来的事吗?
如果刁霖知道了,还会像刁文溪说的那样,和别人说起她是自己的学生吗?
她上学的时候就总是很粗心,又总是不把这当成一回事。一气呵成的一张数学卷子交上去,每次都错在最不该错的地方,她随意地用笔改上正确答案,又在心里不屑一顾——这样简单的题目,如果不是看错了数字,她根本不会算错。
这样粗枝大叶的习惯一直伴随了她很多年,有时候会陷她入危机,她凭借着狗屎运一次次化险为夷,然而最后一次她跌得太惨摔得太狠,从那以后就一蹶不振。
从逆境里翻身很难,破罐子破摔却容易极了。自暴自弃以后她开始整日酗酒,烟也抽得很凶,一天里清醒的时间没几个钟头,被烟酒麻痹的头脑什么荒唐事都做的出来,最终她碰了一个她理智尚存时绝不会碰的东西——赌。
一开始是被狐朋狗友忽悠着随便玩两把,她很快意识到这东西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简单和公平,很可能是个无底的陷阱。可是她小赢了几把之后也难免心生幻想,万一她真的足够幸运,能从这里捞足本金然后实现人生翻盘呢?要是手气不好,她就及时收手,也没有太大损失……
幻想当然只是幻想,她却没能从这个陷阱里及时抽身。
利滚利的债堆得比天花板还高,但凡出门肯定会被赌场的人围追堵截,邹志军每天在家里以泪洗面,她爹出意外去世以后她娘突然也病得很重,而叶逢春已经两年多没有回家看过她娘了。
那时候的叶逢春想,她算是彻底完蛋了。
赌场的人又一次堵着她找她要钱,还威胁她再不还钱就要绑了她娘。
可是赌场的人怎么知道她老家在哪,家里还有谁?叶逢春忽然明白了,就是那个拉她入泥潭的狐朋狗友,是他和赌场的人做局一回回坑她输钱,也是他把她家的地址还有她老家的情况都告诉了赌场的人。
叶逢春在怀里揣了把水果刀,去他家的时候正赶上他拖着一大堆行李要跑路。
都一块儿完蛋吧,叶逢春想着,毫不犹豫地把刀尖送进了那个人胸口。
原来再黑心的人,流出的血也是红的啊。
叶逢春没怎么处理现场,只是把刀抽出来擦了擦,确定人已经彻底没气以后,她直接往住的地方走,在路上她已经打算好了,回去以后先送邹志军上路。反正她杀了人也活不成了,邹志军要是活着说不定会找下家,那不成,他说了一辈子只给她当牛做马,到下面也得跟着伺候她。
叶逢春回到了住处,但是屋里黑漆漆的没有一丝亮光,甚至没有一点动静。
整个房间里一片死寂,叶逢春打开了灯,看见躺在床上的邹志军,他双手交迭放在小腹处,神情很平静,胸口没有任何起伏,天气明明很冷,但他却没有盖被子。
叶逢春看见了放在床头的几页纸。一迭保单,还有,一封信。
叶逢春甚至想不起来什么时候给他买的保险。
她拆开了那封信。
邹志军的字体总是规规矩矩的,字体也很小,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循规蹈矩,从来不敢大声说话,做的最出格的事就是不管家里人怎么反对也要跟着她过。
他写道:“……逢春,不要赌了。烟和酒对身体也不好。不知道保险公司会赔多少,不要给赌场的人,去个远点的地方,然后重新开始。”
很多话他写了又划掉,大概是想起叶逢春最讨厌他唠唠叨叨。
最后一句,他特意把字体写的很大,“逢春,往前看,都会好的。”
“大姨,大姨!”
叶逢春被刁以泉的声音叫得回神,才发现自己又在公园的长椅上不知道坐了多久,居然腿都麻了。
刁以泉把一张用铅笔勾勒着花边的纸递给叶逢春,上面抄着字体圆润的几行字,是她们一起写的那首诗。
“这个忘了给你啦,我刚回家拿的,我就知道你在这儿。”刁以泉又把一块糖放在纸上,“这个也是老师的奖励,我家里还有很多糖,所以这块就给你啦。”
叶逢春一并接过了纸和糖,她剥开糖纸,把糖块放到嘴里,甜丝丝的糖果味在舌尖上迅速蔓延,是一点也不草莓味的草莓味。
“真甜。”抄着小诗的纸被她折好放进了口袋,叶逢春含着糖对刁以泉说,“下次再有这种好事,记得还来找我。”
下次还会有这样的好事吗?叶逢春其实不确定,不过大概人只要活着,总会有好事发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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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天没上po了,总是给我串到别人的账号,实在是雷麻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篇就越写越长了,爱发电那边已经从合集里单拎出来了,但是这边再单开一本也不方便,就暂时这样吧

他有儿子(民工篇)
叶逢春歇班这天,她还是起了个大早。
正好是周末,叶梓也不去学校,但他照例起来扫院子、做饭,再坐到书桌前看书做题。
叶逢春在客厅和卧室里来来回回地走来走去,嘴里还哼着几句不成调的歌词,叶梓听了好一会,才听出来就是街上理发店门口经常放的那几首歌。
直到他看见叶逢春把他前两天刚买给她的相机挂在了脖子上时,终于忍不住了,问她:“你今天要去哪儿?”
“诶?我昨天没跟你说吗?”叶逢春正在往叶梓的书包里塞着毯子,反正叶梓今天不上学,书包她就征用了,“小温他说后湖那儿的桃花要开了,正好小泉也想去春游,我们就约了今天一块去看桃花顺便野餐。”
叶梓想起来了,叶逢春昨晚是说过要去看桃花,可她那是什么档口说的,怎么非要趁他被折腾得神志不清的时候说这种事。
叶梓捏紧了手里的笔,“那他儿子也一起去吗?”
“哈?什么儿子?”叶逢春有点摸不着头脑。
“温庆华的儿子。是我同桌,叫梁钟。”
“他能有这么大的儿子?”叶逢春只知道温庆华是单身,没听他说他还有个儿子,可是从年龄上讲又很难说得通,温庆华叁十叁,怎么有个跟叶梓一样大的儿子,那他不得是十五六就做爸爸了吗?
叶梓好像知道叶逢春在困惑什么,想着他从梁钟那里套来的话,解释说:“那是温庆华亡妻的儿子,温庆华二十岁就和梁钟的妈妈结婚了,听梁钟说,他妈妈之前做生意赚了不少钱,捐了不少出去,剩下的都在温庆华那里,梁钟之前还以为那个手机是买给他的。”
叶逢春越听越不对味,她看着叶梓垂着眼睛不敢看她,手里的笔却越攥越紧,在纸上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她突然说不出得想笑。
她要是再听不出叶梓在给温庆华上眼药,这五十多年也白活了。
叶梓无非是想说温庆华为了钱把自己卖给别人替人养儿子,还是个苛待继子的后爸,不光是身体不干净了,而且还是个表里不一的坏心肝。
不过就算温庆华没约她,她也打算和小泉一起出去玩的,所以她不在意地摆摆手,“他没说带孩子,就我跟小泉,还有他。”
叶梓又张了张嘴,他想问叶逢春为什么都不问他去不去,虽然他课业很重,是没空去的。可是叶逢春好像根本没有考虑过跟他一起出门,她只在想要爽的时候把他拽过来发泄,偶尔会敷衍着哄哄他,冷的时候把他抱过去取暖,热的时候又一脚把他蹬开。
如果一直这样也无所谓,反正她每天都会回家,会回来吃他做的饭,会故意说些不着调的话逗他难堪,会逼着他在床上摆成各种姿势还要换着花样口得她舒服……至少跟她最亲密的人是他。
她们是别人眼里相依为命的姑侄,但是背地里做尽了不合伦常的事。这反而让叶梓感到放心,她们有着共同的不可告人的秘密,并且她需要他,哪怕仅仅是生理需要。
可是,如果叶逢春想要再找一个伴侣,那肯定不会是他,甚至说她有了别人之后,可能就会轻而易举地抛弃他。
这样的猜想才冒了个头,叶梓就已经变得面色发白,嘴唇不自觉微微发抖。
叶逢春见他好像很冷的样子,顺手把旁边的窗户关上了。
大白天的,她还是把叶梓当成侄子看待的,她背着书包临走前还不忘叮嘱叶梓:“我不在家你赶紧好好学习吧,省得又说我打扰你。别整天想东想西的,你一个学生最要紧的事就是学习,瞎操心别人几个儿子干什么。”
叶梓没回答她,直到叶逢春都要走出门了才叫住她:“姑姑……晚上还回来吃饭吗?”
“不了,晚上去小泉家里吃。”叶逢春随口答了一句就出门了,没有看到叶梓几乎是立刻红了的眼眶,还有哪怕坐在凳子上依然摇摇欲坠的身躯。
桌上摊开的书页上很快洇湿了一片。
这个季节是早春,还没到桃花大片盛开的时候,只有一些等不及的花苞提前绽开了,枝丫上的嫩叶也翠绿新鲜。
看着温庆华掏出钥匙打开了桃园的铁门,叶逢春才明白他约自己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个桃园,曾经是她们家的,她小时候就喜欢往这边跑,有时候跟家里闹矛盾了没地方去就来这里躲着。后来她结婚了,这个桃园理所当然地也归了她哥,叶逢春就很少过来了。
“哇,温叔叔,这是你家的桃园吗?”刁以泉惊奇地说,看着很是羡慕。
“不是,这是你叶姨的。”温庆华推开铁门,笑着对刁以泉说,“我只是暂时替她保管钥匙。”
刁以泉欢快地跑了进去,在枝繁叶茂的桃树里蹿来蹿去,时不时踮起脚尖凑近了去闻树上桃花的香气。
“小温……”叶逢春还是有点不明白,这个桃园怎么就变成温庆华的了。就算是她哥后来把桃园卖了,温庆华买来又做什么呢,他看着也不像多会做农活的样子。
“我说的是真的。”温庆华把钥匙递给叶逢春,“逢春姐,我是把这个园子买下来了,我自己不会打理,就承包给了别人,到收完今年的桃以后就到期了,到时候续不续看你怎么打算,它以后就是你的了。”
叶逢春看着他手心的钥匙,不由皱起了眉。如果说温庆华送她手机还能说是为了回报当年的恩情,那么专门把桃园买过来等着送给她就很难用报恩来解释了。
温庆华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见叶逢春迟迟不接,他把目光投向了园子里的桃树,桃园面积很大,已经看不见刁以泉的人影了。
“我那年跟表哥他们一起来这里玩,他们撺掇我爬上了一棵很高的桃树,我一回头才发现他们都不见了,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害怕……”
温庆华那时候才九岁,跟表哥他们一起玩总是被欺负,但是不和他们玩也没人愿意和他玩,他总是吃亏但总也不长记性。表哥他们把他骗上树就跑了,他紧紧地抱着树干,想下树但怕摔下去,想喊人又怕被骂,恐慌地几乎要哭出来。
他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是因为他太害怕了所以觉得过了好长时间,他听见了女人不悦的声音:“谁家孩子啊,乱爬什么树,要是把树枝子压断了你家里人可得来赔啊。”
然后她又自言自语地说:“算了,也不是我孩子,也不是我的树,我管那么多干嘛。”
温庆华一看见人就绷不住了,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抽噎着说:“我……我下不去了,我不爬了,我以后再也不爬了。”
小孩哭得一塌糊涂,叶逢春有点嫌弃,但是也不能就把小孩这样扔这儿,她懒得去搬梯子了,就把胳膊一展,“行了,你下来吧,我接着你。”
两米左右的高度对于一个本来就偏矮的小孩来说已经非常高了,温庆华甚至不怎么敢往下看,动一下都腿肚子打颤,叶逢春不耐烦了,“你跳不跳啊,不下来我就走了。”
温庆华一下子慌了,眼泪流得更凶了:“我跳,我跳,你别走……”
他闭上眼,一横心跳了下去。
没有像他预期中那样摔到地上,也没有他害怕的疼痛,迎接他的是一个结实的、宽厚的,比松软的泥土还要温暖包容的怀抱。
也是不论过了多少年,温庆华总会不断地回忆起、并且控制不住奢望有朝一日能够重温的怀抱。
温庆华鼓起勇气把桃园的钥匙放到叶逢春手里:“我不想和逢春姐谈钱,希望逢春姐也不要顾虑钱的问题。只要你喜欢,只要你想要,它就是你的。再说了,它本来就该是你的,不是吗?”
所以他听说叶逢春的哥哥要卖掉这个桃园的时候,就四处筹钱想要接手,他怕别人买过去把这个园子改成别的用处,那它就不是叶逢春念念不忘的童年里的那个桃园了。
可是他那个时候也只是打打零工,一点积蓄也没有。如果不是梁钟的妈妈需要人替她照顾孩子,他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虽然他和梁钟的妈妈根本没有一起过过,但是他依然不敢告诉叶逢春他结过婚了。
叶逢春拎着钥匙,突然好奇地问他:“你儿子要是知道你这么败家,会不会不认你了啊?”
温庆华浑身的血液都僵住了。

当场抓包(民工篇)
说好了野餐,叁个人算是各有分工。
刁以泉带了些水果和酸奶来,切一切拌一拌就成了叁份水果捞。
温庆华带了一袋炸好的鸡柳和圆饼,用来做里脊肉饼,还有他事先炒好的几样菜和一只烧鸡,正好园子里的小屋里有煤气灶,还可以简单热一热。
至于叶逢春,她只带了一块铺在地上的毯子,还有她自己。
温庆华手艺极好,叶逢春和刁以泉都不禁赞不绝口。
叶逢春又尝到了熟悉的味道,难免有些感怀,温庆华十来岁时的手艺就很好了,这些年更有了不少进步,去市里找个星级酒店做大厨是绰绰有余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始终窝在这个小地方卖烤冷面。现在年轻人都往大城市里走,留在老家里大多是守旧的中老年人,通常都是自己做饭,不常到街市上吃,温庆华做的烤冷面再好吃,生意也始终不好不坏,只能勉强糊口而已。
刁以泉一口气吃了两块饼,连打了几个饱嗝。
叶逢春饭量大,吃了叁个还没什么感觉,她一边去摸刁以泉鼓起的小肚子,一边笑她:“你这个饭量不行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能一顿吃四五个馒头。”
这纯粹是编瞎话。倒不是她吃不下这么多馒头,而是那时候白面馒头是绝对的好东西,难得才能吃上一回,平常就全靠地瓜和窝窝头充饥。
“那我一天都吃不完。”刁以泉也笑,“怪不得大姨能长这么高。”
叶逢春接近一米八的个头,往哪儿一站都挺鹤立鸡群的,温庆华和她差不多高,但他身形偏瘦,站在她身边也显得矮一头。
“想不想知道高个子眼里这个园子什么样?”叶逢春站了起来,活动了下肩膀,抖落了肩上的几朵桃花瓣。
刁以泉兴奋地点头。
叶逢春把刁以泉举起,让她骑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温庆华也跟着站起,在一旁看顾着。
“现在你能看到的东西比我能看到的都还高了。”叶逢春第一次让别人骑在自己脖子上,她没养过孩子,从前对别人家孩子也一向没什么耐心,但是她对刁以泉又不仅仅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孩子,有时候她甚至恍惚觉得她和刁以泉就是没有年龄差距的玩伴似的,她没什么大人样,刁以泉也不像小孩在大人面前那样拘束。
刁以泉似乎也是第一次坐得这么高,她呼吸有些急,有些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她已经高过了一些矮小的桃树,能够看到园子围墙外面的树林和麦地,甚至可以远远地看见她们学校最高的那座楼。
“好看吗?”叶逢春问她。
“好看!谢谢你,大姨。”刁以泉抱住叶逢春的头,腿也绷得紧紧的,但她没有要求赶紧放她下来,“大姨,我们老师说,我们现在学的东西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之前不太懂,不过现在我好像明白一点了,因为大姨已经很高了,所以我在大姨肩膀上就能看得更高,要是有别人踩在我肩膀上就能更更高啦。”
“你迭罗汉呢。”叶逢春被她逗得直笑,她一笑身体就有点抖,刁以泉立刻抱得叶逢春更紧了。
“行了,这点高度算什么,等改明咱们去坐飞机,直接上天。”叶逢春把刁以泉放下来,“别人再高也不可能一直托着你,你自己好吃好喝好好长高才是实实在在的。”
温庆华看着刁以泉因为刚才的兴奋还通红的小脸,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从树上跳到叶逢春怀里的感觉。不管什么时候,她总是可靠的、让人安心的。
看着拉着叶逢春的胳膊跟她说着话的刁以泉,温庆华难免羡慕着,叶逢春还跟当年一样言行随意,但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可以随随便便靠在她怀里的小男孩了。
但又有按捺不住的念头在他脑海里来回跳动着,反正叶逢春现在身边没有别人,而他这么多年也一直都等着她,难不成她们之间就一点可能也没有吗?他虽然也知道自己没钱没权配不上她,但就算没名没分跟在她身边,就像从前一样天天给她做饭也是可以的。
他一直不敢问叶逢春,他能有这个机会吗?
下午又在桃园周围逛了一圈,她们叁个人沿着河道一路正好走回了刁以泉的家。
叶逢春到了门口还有些踌躇,不过刁以泉没给她犹豫的机会,就拉着她去见自己的姥姥了。
刁霖已经花白了头发,但一头修剪得整齐的银发,配着一副银边老花眼镜,看起来依然是精气神十足。
刁霖早就听刁以泉和刁文溪说起过叶逢春了,一见叶逢春,她就放下了手边正画着的水墨画,拿出了平常不舍得喝的茶来招待叶逢春。
叶逢春不懂品茶,喝什么都是牛嚼牡丹,刁霖也不介意,依然笑眯眯地问着她的近况。
刁霖没提以前的事,叶逢春多少松了口气,她就老老实实说自己现在在工地打点零工,和侄子一起住在从前的老家里,挣不多,但吃喝也没问题。
刁霖一面品茶一面点头,随口就问起叶逢春平常都有什么业余爱好。
这可把叶逢春问住了。
她除了打工、吃饭、睡觉、在公园里散散步,就是晚上回家玩玩小侄子,但这又不是什么能光明正大说出来的光彩事。
于是她只能摸摸鼻子,承认自己是个精神世界十分贫瘠、没什么兴趣爱好的充满了低级趣味的俗人。
“我就知道。”刁霖放下茶杯,笑得让叶逢春心里发毛,“我跟你说啊小春,人一定得有点爱好,尤其是上了年纪的,更不能天天只围着孩子转,得拓宽自己的精神世界,老了老了也要更上一层楼啊。”
“就比方说,太极拳可是个好东西,又能强身健体,又能修身养性,你要是有精力,可一定得试试,正好我这里还有一套大号的练功服,一看就很适合你……”
刁文溪端了果盘出来,正巧听见刁霖又在“推销”太极拳,有点哭笑不得,“妈你又开始了,你怎么知道人家就喜欢这个啊。”
“那你怎么知道她就不喜欢啊,万一小春练过之后就爱上了呢。”刁霖微微瞪了刁文溪一眼。
“那,我试试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叶逢春总不好让自己的老师下不来台,就应承了下来。
刁霖心满意足地去卧室拿衣服了。
直到叶逢春拿着刁霖给她的大号纯白练功服走在回家的路上,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劲,她在她们家里试衣服的时候没多想,只觉得衣服正合身挺巧的,可为什么刁霖家里会有她们家人都穿不了的这么大的练功服呢?
叶逢春印象里的刁霖是个严谨负责的老师,顶多上课的时候会开点小玩笑,所以她对刁霖一直怀着崇敬仰视的心态,的确想不到,老师老了以后也会耍这样孩子气的小心眼。
她一路想着事,没注意就已经走到她们家那个路口了,温庆华坚持要送她,但到了这里也该分别了。
结果她一转头,就对上温庆华那双欲言又止、似乎饱含心事的眼睛。
“逢春姐,我能,啊不,你能……”温庆华头越垂越低,声音也越来越低,“你能抱抱我吗?这么多年,我一直很想你……”
叶逢春甚至在温庆华的声音里听出了哽咽。
她不能理解温庆华对她的情感,但想到他自幼就跟着奶奶生活,或许把她和邹志军当成妈妈爸爸一样的存在,所以有些依赖和想念。虽然温庆华也是叁十多岁的中年人了,但在她面前,这样的年龄也还是个孩子。
今天这趟出行很是愉快,其中也有温庆华的一点功劳,叶逢春对待温庆华也更加宽容了些。
于是她揽住了温庆华的肩膀,拍了拍他的背,温声说:“小温,你是个好孩子,我挺谢谢你的,替我准备了生日礼物,还帮我守着我们家的桃园,我今天真的挺惊喜的。”
温庆华一碰到她的怀抱就忍不住一头扎了进去,紧紧地抱住了她的腰,埋在她怀里贪婪地感受着她胸膛的温度。他感到无比满足,却又有酸楚的滋味在心底滋生,他不想让叶逢春一直把他当作一个孩子,他已经叁十叁了,她再不接受他,他就要老了,就更没有资格去占据她身边的位置了。
叶逢春被温庆华紧勒着有些不舒坦,刚想拍拍他胳膊让他松手,就听见身后传来了男孩压抑着颤抖的声音,一如他每次在情事中被她逼到极限再也扛不住时哀求她的声音,同样的无助又彷徨:
“姑姑……”

他能做得比我好吗(民工篇)
叶逢春总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
从路口到家门口的这段路不长不短,叶梓始终一言不发。
他从前是很沉默的性格,这阵子跟叶逢春天天一块儿多少变得话多了点,虽然不至于聒噪,但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叶逢春和他说话他却一直不搭腔。
“你发什么神经?”叶逢春不知道他又哪根筋搭错了,想起他刚刚看向温庆华的那个眼神,活像要把人剥皮吃肉似的,还好温庆华发现旁边有人以后,手忙脚乱地跳出了她的怀里,又慌慌张张地跟她道了别,完全没去注意叶梓的神情,不然说不定要劝她把侄子送进精神病院检查一下精神状况或者去眼科看看有没有红眼病。
她哪有那个闲钱。
别说她跟温庆华根本没有什么,就是真的发生了什么,也轮不到叶梓来管她。
她本来都打定主意不跟叶梓说话了,结果快到家门口时,她却忍不住停住了脚步,看向隔壁那扇红漆掉得七零八落的大门。
“她们家门上的锁呢?”叶逢春的心跳突然加快了一点。
借着家门口装的灯泡昏黄的光线,叶梓在叶逢春脸上看到了她试图克制的兴奋之色,像是惊喜又不太敢相信的样子。
“白天好像有些动静,挺乱的,听起来有很多人来过。”叶梓犹豫着说,他白天本来就心思乱成一团,又被隔壁的动静吵得根本学不进去一点东西,半天也没刷完一张试卷,晚上连饭也没心思做了,空着肚子坐到路边等她回家,结果她回来得很晚不说,还接受了那个老男人的投怀送抱。
他原来没多想,经叶逢春这么一问,也感觉出奇怪了。隔壁从前住的是两个老人,他管她们叫四奶奶四爷爷,他六七岁的时候这两个老人就被接走了,听说是出国了,于是隔壁这房子就一直空置着,再没人住过,今天怎么会突然有人来收拾?
叶逢春这一会儿工夫想过了很多。
这是春枝的家。春枝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姐姐比她大十几岁,在春枝很小的时候就嫁出去了,她弟弟是抱养来的,后来跟春枝家里闹掰了,就又回了出生那个家,后来春枝去外地打工,在那边嫁了人,就没再怎么有过信儿。
她听叶梓说过隔壁住的春枝的妈爸早许多年就被接出国了,那能是谁接的呢?叶逢春估摸着应该是春枝。
那么,回来收拾老房子的又是谁呢?
会不会是春枝呢?叶逢春好奇着,这么多年过去了,春枝会变成什么样子?
她记不清她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情景了,只记得那时候的春枝爱扎两个粗粗的麻花辫,旧衣服上再破的洞也能让她补出花来,她生得瘦小,在外人面前说话总是很小声,也不怎么敢直视别人的眼睛,只有和叶逢春相处的时候才会扬起脸,跟她一起无拘无束地笑。
但是春枝不常哭,只有一回,春枝来找她,在她怀里哭成一汪泉眼,她不想为了弟弟的彩礼去嫁给弟弟厂里那个克死了老婆的小领导,虽然她娘她爹也都劝她不要同意,可是那个小领导整天缠着她,又是拿她弟弟的工作威胁,又是对她动手动脚,她弟弟也天天埋怨家里既盖不起新房也拿不出彩礼……
这要是叶逢春的弟弟,她早一巴掌扇过去了,可是春枝脾气软,连重话都很少说,更做不出撕破脸皮的事。本来叶逢春都做好替春枝废了那个小领导的打算了,但让她没想到的是,春枝到最后选择了一走了之,去了个谁也够不着的地方。
叶逢春从回忆里回神是因为突然发觉胸口湿了一大片。
低头看见的是叶梓柔顺的发顶,他弓着身子埋在她胸前,悄无声息地就哭了快有一缸水出来。
“你又哭什么啊。”叶逢春简直莫名其妙,虽然床上看他哭还挺有意思的,但也架不住这么动不动就发大水啊。
叶梓没说话,双手抱住了叶逢春的腰,嘴唇顺着她敞开的领口贴在了她的锁骨处,探出舌尖轻轻一舔,湿滑的软舌舔得叶逢春痒得禁不住抖了一下。
叶梓的呼吸温热,从衣领吹进她衣服里边,像柔软的轻纱拂过皮肤表面,却留下一层薄薄的水汽。
叶逢春懂了,这是狗在向主人撒娇,乞求主人的怜爱。
不过有些稀奇的是,叶梓之前一直是被动承受的一方,始终放不太开,如果说是狗,只能勉强算是条听话的狗,让舔哪舔哪,但是今天,他却开始主动求欢了。
他的动作明明小心翼翼却带着急切,想要讨好她却摸不到门路,只能在她胸前胡乱舔吮着。
叶逢春把衣襟扯开,胸乳暴露了出来,她稍微朝叶梓嘴边托了托,叶梓就迫不及待地含住了她的乳头,连带着乳肉都塞了不少在嘴里,被他温暖湿热的口腔紧密包裹着。
叶梓舔得辛苦,叶逢春揉揉他的头发,还有闲心笑话他:“晚上没吃饭吗?就这么急着吃奶,这还是在大门口呢。”
没吃晚饭这事的确是被叶逢春说中了,叶梓顿了一下,想要扯着她进院子,虽然周围没什么人,但万一有人从旁边的路上经过,只要转个头就能看见她们在做什么。
叶逢春可不管这些,她还觉得在大门口挺刺激的。她转了个身背对那条路,又把叶梓按在自己胸口:“行了,这样就看不见了,你快点,两边都要舔。”
叶梓拗不过她,又老老实实地给她嘬了好一会儿奶,嘬到两边乳头都硬到戳得他脸疼,叶逢春随手胡撸了一把他下边,也是一样的硬邦邦。
叶梓一挨摸就不停地喘,热气熏得叶逢春不光乳房涨涨的,下面也湿得发黏,她扯过叶梓的手隔着裤子给自己揉着,但却是隔靴搔痒、越揉越痒。
两个人纠缠着就又到了浴室,等不及洗完澡再去床上了,她们干脆直接在浴室里就做上了。
叶梓的热情被水一浇不减反增,口舌灵活得简直能去编花篮了。叶逢春骑坐在他脸上,叶梓双手捧着她的臀肉,有点吃力地抬着头舔穴,这个姿势很快让他脖颈酸痛,但他依然舔得仔细又卖力。
叶逢春很是享受他这份卖力,他的舌头沿着她的阴唇里里外外地舔弄时是痒意酥麻的快慰,抵着她的阴蒂迅速抖动震颤的时候又是另一种急促尖锐的快感,叶逢春很快被顶上了高潮,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叶梓舌尖绕着阴蒂又是一阵推挤颤动,又将她送上了另一个欢愉巅峰。
叶逢春重重跌坐在叶梓胸口,大口地喘着气,下身还在收缩的穴口缓缓地渗出粘稠的液体,糊了叶梓一胸口。
“你今天可真骚。”叶逢春一偏头就看见叶梓腿间支棱着的肉棒,隔着透明的套能看到龟头涨得红润,她屈指弹了一下,肉棒歪到一边又立马回弹到原位,颤巍巍的伞头溢出了更多的液体。
叶梓早就憋得快要难受死了,忍不住往上挺了挺腰,想要得到她一点抚慰。
叶逢春偏偏视而不见似的,抹了自己下边的液体又送到叶梓嘴边,看着叶梓乖乖含进她的手指舔净,还要故意问他:“你是更喜欢吃奶还是更喜欢吃穴?”
这些事叶梓做的出来却说不出来,他一垂眼就能看见叶逢春大敞的阴户,那是他刚刚拼命取悦的地方,有那么一瞬间,那种荒诞的感觉又重新袭来,他从来没有设想过的这种事,发生在了他和他姑姑之间,她们把最私密的地方朝对方毫无保留地敞开,然后是令人神迷的性和快乐。
或许叶逢春和他搞在一起只是为了性爱的愉悦,所以换一个人同样可以。但对于叶梓来说不是这样的,他很清楚自己做的更多是为了讨好叶逢春,只是因为这件事让他感觉和她之间拥有了一份旁人无法插足的亲密。
但在他看到叶逢春和温庆华抱在一起的时候,他发现这份亲密太脆弱了,脆弱到随便一个人就可以轻易取代他。
叶梓甚至想不出自己除了年龄到底有什么优势。
“喜欢吃穴?”叶逢春看他一直盯着自己的私处看,朝前挪了挪,抬起臀部奖励般蹲在他脸上,阴唇贴着他的嘴唇蹭了蹭,“那再奖励你吃两口。”
叶梓伸出舌头剥开她厚实的肉唇,探进下面遮掩着的穴口搅了几下,勾出残余的黏液,舌尖在穴口浅浅抽插着,又缓缓向上舔,最后又轻轻含住了她的阴蒂,温柔含吸着。
“姑姑。”叶梓脸贴着她的私处,声音闷闷的,“他能做得比我好吗?他那么老,还结过婚……”
叶逢春白天听温庆华解释了他和前妻其实并没有一起生活过,所以她听到叶梓的话,第一想法是,谁做得更好,不拉出来比一比怎么知道呢。

会踢球吗(民工篇)
可能是昨天兴致太好两个人折腾得太晚了,每天都会早起的叶梓竟然也会赖床了。
不仅如此,他还试图抱住叶逢春也不让她起床,被她叁两下给扒拉开了。
“你又要去哪?”叶梓不理解,明明她今天还是休班,也没提前和他说有什么安排。
叶逢春也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现在时间还早,不到六点钟,可是她和刁霖约好的时间就是六点钟,在东边河头见。
“去打拳。”她麻利地换上了刁霖给她的练功服,蹬上运动鞋就往外跑,“等我回来再吃早饭。”
叶逢春到的时候,看见桥下的河岸边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年人排成叁排,有些在伸胳膊抬腿地热身,有些还聚在一起聊着天。
刁霖老远就看见她了,叶逢春比约定的时间稍微迟了一点,有点不好意思,刁霖还走上前来迎她。
“诶,不错,你穿这身是真精神。我看啊,我们练这些就图一乐,你要是练起来啊,一拳能撂倒七八个。”刁霖比昨天见面的时候还要热络,全抛开了老师的架子,甚至还拉上了叶逢春的手。
刁霖才热过身,浑身上下都冒着热气,手掌也热乎乎的,她走起路来健步如飞,叶逢春落后了她半步,能看到她头发茂密的头顶和无论何时都挺直的腰板,她比叶逢春印象里那个年轻温和的老师要瘦一些矮一些,但还是一样的健谈和洒脱。
“你刚来,动作不熟跟不上不要紧,跟着音乐慢慢学就好。”刁霖和叶逢春一起站在了最后一排,小声把前面的人都介绍给叶逢春认识,“前边领头的那个,你叫她红姐就行,原来县教育局一把手退下来的,左边那个……”
老年人多少有点耳背,所以音乐声放得很大,别说这边的河岸,就连对面估计都听得清清楚楚。所以刁霖说话叶逢春也听不太清,两人干脆也不再说小话,专心致志地比划起来。
打拳的确能让人神清气爽,叶逢春起床的时候困得睁不开眼,这会儿只觉得耳清目明,精神奕奕,感觉一顿能吃下叁笼包子。
打完拳以后,叶逢春以为要散场了,结果她们又聚在了一块,也不知讨论的什么,讨论得热火朝天,眼看着都要撸袖子了。
刁霖拽了拽叶逢春,“小春,会踢球不?”
叶逢春:“啊?”
原来她们这群老太太不光聚在一起打拳,还组了个足球队,为了那个新建的足球场由谁管,和另一群老头组成的球队争了起来。于是她们办了场球赛,约好的叁局两胜,第一场她们队赢了,第二场那些老头作弊,有几个把自己练足球的孙子叫了过来,还腆着老脸说球队只卡性别不卡年龄,总之是赢了第二局。
下周就要比最后一局了,可她们这些人又没有踢足球的孙女,眼看着胜率也不大,一伙老太太难免有点焦虑。
叶逢春本来作为一个局外人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可她毕竟一米八的大个,躲又躲不住,那个红姐仰起脸眼神直勾勾地朝她这边看过来,明明是在看她,还装模作样地问刁霖:“小刁啊,你这个学生,球踢得怎么样啊?”
叶逢春只能硬着头皮说:“会踢一点吧。”
她也就是监狱办足球比赛的时候踢过那么几回,然后回回都拿了vp而已。
新建的足球场离河道不远,就挨着高中建的,和高中的操场隔一道大铁门,里边就是高中的百米跑道,跑道中间围着十一人制的大足球场,铁门外边是分成了两块五人制的小场,并起来又是个七人制的球场。不管是镇上的赛事还是学校里的赛事,反正都在这几个场上办。
一群老太太排成一条长龙站在学校外边,个个都抱着胳膊往里看。今天学校没课,但还是有群男生在操场中间的大球场里练球,球场里摆了些桩,男生们排着队运球绕桩,运到最后带一脚再射门。
“那个,那个9号就是姓孙的那个老孙子的孙子,说是什么校队队长,跑起来贼快,跟狗撵的似的。”红姐指着球场里边球衣背后贴着9号的男生咬牙切齿地说,“还有那个守门的56号……”
叶逢春打眼一看,感觉这个学校的校队水平还是挺参差不齐的,也就红姐提到的那两个踢得还不错,其他人看着就是来凑数的。
但就这两个踢的好的,加到老头队里也能把他们的战力提高一大截。
过了一会儿,他们绕完桩又开始练长传,有几个男生连踢都踢不起来,就一直贴着地踢成了地滚球,他们队长看不下去了,气得去给他们打样,大约是用力过猛,一脚下去球直接高高地越过了铁门飞到了门外边。
有个娃娃脸男生哼哧哼哧地跑过来捡球,看了看铁门的高度,略显尴尬和迟疑地问:“阿姨,能帮我们扔一下球吗?”
老太太们面面相觑,都不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手劲。
球到了叶逢春脚底下,她脚一勾把球捞到了手里,接着往上一抛,趁球下落的时候蓄力一脚,“砰”得一声,球窜上了天,一群人不禁扬起了脖子盯着那个球变成越来越小的一个点,但球上去得快下来得也快,眨眼间就落在了铁门的另一边,咕噜噜又滚出去好远。
娃娃脸男生还在仰着头,好半天才回过神,他没有第一时间去捡球,而是盯着叶逢春的脚看了好一会儿,表情十分恍惚,直到那边的队长开始喊他的名字催他了,才慌慌张张道了谢然后去捡球。
然而叶逢春很快就被一群眼放红光的老太太围住了。
“小春同志。”红姐握住了叶逢春的手,神情庄严肃穆,连称呼都变得正式了,“我们火凤凰队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刁霖也在一旁说:“最近到处都在搞什么体育强国的活动,听说每个赛季的最佳射手有五千块钱奖金来着。”
果然是她一针见血的老师。
虱子多了不愁,钱多了不烫手,朋友多了路好走,这是叶逢春一贯信奉的至理名言。
况且看红姐那灼灼的眼神,显然也不打算放过她,叶逢春顺势就答应了下来,当场成为了火凤凰女子足球队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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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得想die,这什么乡村中老年玛丽苏热血青春h文啊

一辆挖掘机(民工篇)
叶逢春晨练回到家时,发现她家旁边那条小路上停了辆小型的挖掘机,挤在路中央满满当当的,只有电动车还能从旁边的缝隙里挤进挤出。
挖掘机旁边蹲着吃早饭的司机,叶逢春认识,前几天还在她们工地上干过,一块吃午饭的时候搭过几句话,知道对方叫齐汉云,是外地人,来这里也有五年多了。
那人见叶逢春穿了一身纯白的练功服,收拾得利利索索,跟在工地上灰头土脸的样子差别太大,还有点不敢认。
“你这大老远走过来跟个退休干部似的,可不得了。”齐汉云一口一个包子,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又灌了两口粥冲一冲,“你今天不上工地?”
“今天歇班。”叶逢春是合同工,每个月能歇六七天,齐汉云是看心情接点零活,时间要自由得多。
叶逢春回头看了一眼隔壁那间荒得长了满院子草的老屋,问齐汉云:“一会儿就动工拆房子了,雇主不来吗?”
“来,哪能不来啊。”齐汉云灌下最后一口粥,拍拍裤子站起来,“老板有钱,住在县城的酒店里,过来要点时间。定的是九点开工,还得过会儿到吧。”
叶逢春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八点零十叁分。
齐汉云咂摸出点奇怪的味来,“你住这附近?”
“喏,里面那间。”叶逢春指着紧挨着老房子的那间院说。
“呦呵,是你邻居啊。”齐汉云笑着说,“那我一会儿可得注意别把你们家一块推了。”
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两个人聊天的声音了,叶梓从院里走了出来。
他也穿了一身白,雪白的衬衣和米白的裤子,领口处扣得严实,衣领压得平整,头发也打理得一丝不苟,和旁边颓败荒芜的旧房子相当格格不入,怎么看也不该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
长相秀气的男孩常见,但气质干净到能让人眼前一亮的就不多见了,尤其是她们这种偏僻落后的小地方,哪有在家里还收拾得这么齐整的孩子。
齐汉云勾了下叶逢春的胳膊,慨叹着说:“这是你家孩子?小伙子够俊啊,就是跟你不太像。”
“不是我生的,当然不像我。”叶逢春天天看叶梓那张脸已经习惯了,虽然说不上腻味,但也不会多惊艳了,她招招手喊叶梓过来认人,“这是你齐阿姨。”
叶梓本来就长着张不爱笑的冷脸,叫人时也是冷冷淡淡的,好在齐汉云不在意这些,只当小孩内向,怕见生人。
叶梓悄悄拽了拽叶逢春的手,小声催着和齐汉云还在聊天的叶逢春:“姑姑,再不吃饭就都凉了。”
叶逢春反手攥住叶梓的手,稍歉意地朝齐汉云笑了笑:“那我先去吃饭了,一会儿要帮忙就叫我。”
齐汉云顺势撵她回家吃饭。
叶逢春拉着叶梓的手朝家里走去的时候,齐汉云抱着胳膊站在路边看着,心里觉得叶逢春这个侄子怪有意思的,看着智商也没问题,怎么这么大了还要姑姑牵着走路,牵就牵吧,脸红个什么劲。
她挠挠头,想不明白现在的年轻小男孩成天都在想些什么。
吃早饭的时候,叶逢春忽然问了叶梓一句:“你会踢球吗?”
“不会。”叶梓戳着盘子里的灌汤包,没夹起来反而把包子戳破了一个洞,他放下筷子,“我什么球都不会。”
叶梓想起同桌梁钟好像是学校足球队的,每天都要训练,还去县里参加过比赛。每次梁钟训练完,大汗淋漓地回到教室时,叶梓都会把凳子挪得远一点。
叶梓既不喜欢人多的活动和场合,也不喜欢出汗的感觉和酸臭的汗味,所以他除了偶尔一个人出去慢跑,不喜欢太激烈的运动。
但是听起来叶逢春对会踢球的男孩更感兴趣一些。
叶梓垂着眼,盯着那个被他戳破了的灌汤包:“我都不会,但我可以学。”
就像学着怎么去讨好她取悦她一样,他还年轻,什么都可以学。
“我只是问问你会不会,又没让你去学。”叶逢春发现叶梓实在是有点莫名其妙,总能从她随便的一句话里联想到很多东西,不知道青春期的男孩情绪太敏感,还是他这个人比较神经质。
“叶梓。”叶逢春认为还是有必要跟他说说清楚,“咱们俩这点事,我劝你也不要太当回事。现在呢,是我无聊了找点乐子,你反正也挺乐在其中的。但以后的事谁也不知道,你会到外面去上大学,兴许你出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退一步讲,就算你愿意回来,我也不一定就愿意一直待在一个地方。树要分叉,人要分家,谁能跟谁永远绑在一块儿呢。”
但凡一个活过一把年岁的人,都会知道生活的无常远远超出人的想象。看似壮阔的岁月长河,可能眨眼间就流干了,情比金坚的友人恋人,可能不多时就天各一方。每一个许诺和盟誓,要么是枷锁和负累,要么是谎言和骗局。当下的自己为将来的自己设限,很难说是自私浅薄还是不自量力。
再说床上那点事本来就只是生活的一点调剂,图的就是一个新鲜和刺激,口味再好的菜也不能天天吃。就这着盘子里的灌汤包,这才吃了几回,叶逢春已经有点腻了。
“那不一样。”叶梓眼眶隐隐发红,他还记得叶逢春不喜欢他随随便便哭,把眼泪强忍了回去,“我们是亲人,就算,就算不那样,你是我姑姑,等你老了,我也会一直照顾你。”
叶逢春觉得好笑,她把叶梓拉到她大腿上坐着,“就因为我是你姑姑,你就会一直孝顺我?咱们俩有那么亲吗?”
明明刚见面的时候他就差把“嫌弃”两个字挂脑门儿上了。
“说的可真好听。”叶逢春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还不忘夹着包子吃,吃得忙活的嘴里漏出来的话却毫不留情,“你就是贱,怕我对别人有了兴趣就不稀罕你了,怕你以后发骚发情没人玩你了,是不是?刚才在外人面前就敢拉我的手,你是真不怕别人知道你有多骚啊。啧,天生欠草的贱货。”
叶逢春的手向下移了移,揉着叶梓比发面馒头还有弹性的小屁股,把他的裤子揉得皱皱巴巴的,刺耳的话一句句把叶梓的耳朵扎得殷红一片,像是要滴血似的,他搂住叶逢春的脖子,脸埋在她肩膀上一言不发,生怕一张嘴就是忍不住的呻吟声,可现在又是大白天的,隔壁院里说不定还有人……
“咚咚……”大门口传来敲门声。
叶逢春朝门口看去,手里的筷子中还夹着一只灌汤包。
叶梓也猛得想起来,她们刚刚回来的时候似乎没关大门,慌忙抬头看向大门口。
一身运动休闲装的女人站在大门口,个头不高,身材偏瘦,灰色棒球帽压着短发,长长的帽檐遮挡住眼睛,辨认不太出她的年龄,她手里拎着两个礼盒和一袋水果,在看见客厅内的景象时,东西被她失手掉在了地上,水果咕噜噜滚了一地。
和那些东西一起落地的,还有叶逢春筷子里夹着的包子。

办事的时候不要提起我(民工篇)
挖掘机轰隆隆开始作业,几铲子下去,本就破旧的老房屋很快散成一堆废墟,尘土气扬得满天都是。
周围像这样的老房屋不多了,一打眼望去都是整整齐齐墙面刷得光洁的平房,还有不少两叁层的小楼。即使个个都修葺得精致用心,但实际上很多房子都闲置着,并且住户里老年人居多,稍有积蓄的都去县城或者市区买了房,不年不节很少回镇上看看。
“等新房子盖好了,你来住?”
叶逢春和春枝离得老远,但依然要大点声说话才能让对方听清楚。
“我不常住,但过一阵总得来看看。”春枝眼望着她从小长大的老房子,几十年不见,第一面就是要见证它的倾塌。
这一会儿工夫,叶逢春和春枝已经聊了不少,知道她这么多年一直待在国外,后来站稳脚跟后把两位老人也接了过去,最近她在省会开了一家画廊,加上她妈爸越发年迈,有些怀念故土,想回来养老,她干脆把老房子推倒重盖,打算建栋四层的小楼,再请两个人来照顾老人,她自己也会时不时过来住两天。
春枝说的那些东西,叶逢春听来陌生又遥远,什么基金股票、期货期权,感觉玄而又玄。
“嗐,说白了,就是赌博,合法的赌博,全看你有多大胆。”春枝随口类比着。
“赌博啊,那肯定是不一样的。”叶逢春侧身看着春枝,她双手插兜站着,姿态放松,望着老房子那片废墟的眼神里有着淡淡怀念,她依然个子瘦小,身形单薄,却从当年那株随风摇曳的蒲柳,变成了一根拧不断折不弯的钢筋。
她双眼有神,目光坚定,一个把一切都寄托在赌桌上的赌徒绝不会是这个样子。
毕竟叶逢春见过真正的赌徒是什么样子,她自己也曾经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赌徒。
“玩了这些东西,你就会发现,钱真的只是一个数字,高高低低上上下下的,可是你还是一样吃喝、一样玩乐。”春枝感慨着,“当然前提是你得留够让自己活得舒舒服服的本钱。”
“逢春,你不知道,虽然我们这么多年见不着,但我总是能想起你的那些话。”春枝也转过身,她稍微后退一步,抬头望着叶逢春的眼睛,“从前我是个没主见的人,遇到事总指望你来替我拿主意,后来每当我遇到什么难下决定的事,就会想想,要是你遇到这样的事,会怎么办。我得怎么做,你才不会骂我没救了。”
“我说的啥,我让你该跑就跑?”叶逢春想到刚刚春枝说起她两次结婚的经历,第一次是和一个个体户老板,后来市场不景气,店开不下去了,春枝在厂子里却接连升职,之后两个人离了婚。后来她出国,为了拿签证,和一个当地人领了证,没过几年那个人生了重病,于是她们也离婚了。
“第一次离婚的时候,我很犹豫,也很煎熬,他不是个坏人,虽然不算很关心我,可是我们也没什么矛盾,所有人都劝我陪他东山再起,但我知道,如果落魄的是我,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会大不了,他们会把我赶回家生孩子。”春枝仰起头,因为刺眼的阳光而微微眯起眼,阳光照在她侧脸上,勾勒着她眼角的细纹,“第二次,还没离婚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和其他男孩约会了,反正他有护工照顾,不需要我做什么,后来我打算去别的地方,我们就离婚了。”
“上个月,我和之前厂子里的一个老同事联系上了,她跟我说了我那个前前夫的近况,生意做得还行,又娶了一个老婆,先生了个女儿,后来又怀了一个,生二胎的时候,难产死了,没过多久他又结婚了,想再要孩子但对方一直没怀上……”春枝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就像是讲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的故事,她满不在意地耸了下肩,“你看,死在手术台上的差一点就是我了。那时候你总是恐吓我,说心软会倒大霉,我总是想,小事而已,哪就有那么夸张了。”
“现在你知道了,心软甚至可能要送命。”叶逢春接过了话茬,“不再说我铁石心肠了吧。”
“我现在说不定比你还硬。”春枝也开玩笑说。
“比比试试?”叶逢春不服输的脾气上来了。
“算了。”春枝果断放弃,“我肯定还是比不过你的,起码我不会连亲侄子都霍霍。”
叶逢春难得心虚地别开了脸,但为了扳回一成还是说:“借你玩两天?”
春枝想起叶逢春那个阴郁古怪的侄子,还有他看叶逢春时那种固执幽深的眼神,在大太阳底下都感受到了丝丝凉意,一口回绝了:“不了,我怕闹出人命。”
春枝是怕小孩想不开闹自杀,叶逢春看春枝的眼神却一下子一言难尽起来。
“没想到啊,你玩这么大。”
“……”
叶逢春陪着春枝把她们小时候常去的地方都逛了一遍,之前泥泞的河岸都铺成了高高的水泥地,浅绿色的河水在河道里缓慢地流着,她们经常带着小包袱去爬的那座小山,现在几乎被挖矿挖空了,建了个很深的水库,周围立着破破烂烂的铁丝网,上面挂了个牌子,写着“水深勿入”。
傍晚,她们沿着街道散步,刚出摊的餐车已经开始飘出油香味。
叶逢春突然拉住春枝的胳膊:“要不要吃烤冷面?”
说实在的,是她自己几天没吃又馋了。不过春枝在国外应该也很少吃到这些小吃。
“吃啊,你请客我就吃。”春枝不热衷于吃这些,但叶逢春想吃她不介意跟着吃一点,之前叶逢春说要请她吃顿饭,要是一顿烤冷面就解决了也能给叶逢春省些钱。
叶逢春带着春枝去了温庆华的摊子前面,要了两份烤冷面,一份多辣,一份少辣。
叶逢春心情好,给温庆华介绍了春枝,还顺便夸了一句温庆华今天的围裙挺好看。
“这就是春枝姐啊,以前逢春姐总是提起你呢。”温庆华笑着应和。
这本来只是一句场面话,叶逢春和春枝却都皱了眉。
温庆华开始做烤冷面了,两个人到旁边等着,也省得耽误别人来点餐。
“他谁啊?”春枝捅捅叶逢春,小声问,“你跟他提我做什么?”
“我不记得跟他提过你啊。”叶逢春也一头雾水。
“唉,叁十多年了,你知道我永远也忘不了的是哪一天吗?”春枝突然叹了口气说。
“哪一天?”叶逢春也好奇。
“是你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天,你沾了一身的草叶,提着裤子跑过来跟我说,你把一个男同学睡了。”
“这很奇怪吗?”叶逢春以为春枝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不奇怪。”春枝说,“但你还说正好被新来的男老师发现了。然后,你就把他也一起睡了。”
叶逢春想起来了,那个男同学后来转学了,那个男老师和她还保持了一段时间的关系,一直到她和邹志军结婚以后都还偶尔有来往,但也不知道哪天起就断了。
“那又怎么了?”叶逢春不知道春枝突然提这个做什么。
“我那天跟你说,永远不要跟你的那些男人提起我的名字。”有个靠谱又不靠谱的密友,是年少的春枝甜蜜的负担和烦恼,为此她只能叮嘱她的朋友在办不靠谱的事情时千万不要提起她,“起码在办那些事的时候不要。”
“欸?”叶逢春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辩解,“不是,我没睡他。”
这句话的声音有点大,温庆华突然抬头朝她们这边看了一眼,又匆匆低下了头,手上刚才还自然流畅的动作变得有些慌乱。
结果就是叶逢春不幸吃到了加了双份盐的烤冷面,又辣又咸,齁得她一口气灌了一整瓶矿泉水。

人生第一次心动(民工篇)
依旧是死气沉沉的早读,叶梓并没有参与进去,他在刷前两天没能刷完的卷子。
以前他都是熬夜去赶没完成的任务,但现在他的夜晚不再归他自己支配,他只能不断挤压在学校里的时间。
原来不只早恋会影响学习状态,早泄也会。
旁边的梁钟一整个早上都神游天外,直到下了早读,叶梓从试卷里抬起头,才忽然意识到今天早上的梁钟格外沉默,居然没有兴高采烈地和他讲周末发生的各种无趣至极、鸡毛蒜皮的小事,事无巨细到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或是一顿饭吃了叁碗米饭。
不过自从上次那件事以后,梁钟就很少和他搭话了。本来就一直是梁钟一个人的独角戏,现在他不说话了,叶梓终于能落个清净。
“叶梓……”梁钟突然开口,不是往常清朗的少男音,还是沙哑到像吞了好几斤沙子。
梁钟也发现自己的声音太奇怪了,忙咳了几声清清嗓子,再开口的声音没有那么沙哑,但也有气无力极了,比之前班里的早读声还要恹恹。
叶梓掏出红笔,对着答案批改刚做完的卷子,对梁钟的话充耳不闻似的。
梁钟习惯了这种模式,正因为叶梓不爱说话也没有朋友,所以他才把叶梓当作一个放心的树洞,什么垃圾都往里倒。
他自顾自地继续说:“……你有过那种感觉吗?就是一个尾巴带着火焰的球,大老远直直地冲着你就来了,你左躲右闪也没避开,它就砸在你的心口,一下子把你砸倒在地,心口又疼又麻又烧得慌,你手摸上去,球没了,你的心还好好的,但是怎么都感觉破了个大洞,呼呼得往里灌风……唉,我看见她,就是这种感觉。”
梁钟苦恼地揪着自己的头发,娃娃脸皱成了一块倭瓜,“怎么办啊,我还是学生,我还要考大学,我爸爸不让我早恋……呜呜呜,我连她是谁都不知道,我还能再见到她吗?她会不会孙子都有了啊,肯定会嫌弃我只是个小屁孩……”
“刺啦——”叶梓的红笔在试卷上划出一道鲜红的大口子。
他转头看向梁钟,发现梁钟眼下有着很重的黑眼圈,眼里蓄着亮晶晶的泪水,鼻子一抽一抽的,看起来是真心难过。
“可是我真的好想再见到她……”梁钟捂着心口趴倒在桌子上,脸颊贴着桌面,萎靡得像一株被抽干了水分的多肉植物。
“她长什么样?”叶梓捏紧了手里的红笔。
一说起这个,梁钟又有了精神,他双手托腮,眼放亮光地描述着:“她穿着一身白色的练功服,看起来刚打完太极拳,明明大家都穿着一样的衣服,可是你一眼就能在人群里看到她。她是短头发,比寸头稍微长一点,特别酷;个子很高,得有一米八,身材很强壮,看着超有安全感。她一脚踢起那个球,明明就是很随便的一脚,可是那个力道我这辈子也没见到过……她简直就是我梦里的超级英雌,无所不能,所向披靡,如果她在我身边,我肯定什么都不怕了。”
梁钟说着,脸颊又情不自禁地开始发红发烫,只能双手捂住脸,又伏在了桌子上。
“嗯?什么声音?”奇怪的声音让梁钟又抬起了头,他顺着声音的来源看过去,看到了叶梓手里被捏得七零八碎的笔壳。
“有病。”叶梓抽出一张纸把碎笔壳包了进去,起身去丢到垃圾桶里。
梁钟的眼泪憋不住了,像开了阀门一样哗哗得流了出来,引起了周围不少同学的侧目。
梁钟一向阳光开朗,跟谁都笑嘻嘻的,哪有哭成这个样子的时候。
有跟梁钟关系还不错的同学过来关心他:“梁钟,你没事吧,叶梓怎么欺负你了啊,要不要跟班主任说?”
梁钟胡乱抹了两把眼泪,哽咽着解释:“没有,和他没关系,是我的错,是我自己不好……”
是他整天对着叶梓说话惹得人家烦了,是他没有分寸地喜欢上了一个比他大那么多、很可能有家庭的阿姨。可是,可是心动不心动也不是他自己说了算啊,他也没有想过破坏对方的家庭,他只是控制不住想要再见见她,想跟她说上几句话而已。
这是他短短十几年来的人生中第一次心动,如此猝不及防,又如此热烈激颤。在此之前他从来不知道,对一个异性还会产生这么复杂又奇妙的情感,每次一想起她,都会心潮起伏、向往无比,但想想自己既不成熟也不优秀,就又像一大盆冰水泼过来,浇得他心里拔凉拔凉的。
虽然她们之间横着这么大的年龄差距,可是爱情它根本不讲一点道理,更不管两个人是在什么年纪。梁钟只知道当他仰望着她的时候,他就想这一辈子都追逐着她的背影了。
怎么才能再见到她呢?梁钟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啪嗒”一声,客厅的灯被打开了。
温庆华弯腰从鞋柜里掏出两双拖鞋,“逢春姐要换拖鞋吗?”
叶逢春打量了一圈收拾得纤尘不染的客厅和锃光瓦亮的地板,点了点头:“换上吧。”
她刚要脱鞋,温庆华把一旁的矮凳推给她,笑着说:“这点小事我来就行,逢春姐坐着就好。”
叶逢春在家里也被叶梓伺候惯了,就顺势坐下了,任由温庆华给她脱鞋脱袜子又穿上毛茸茸的灰兔子拖鞋。
虽然两双拖鞋看起来一模一样,但她脚上这双拖鞋好像是崭新的,叶逢春晃了晃脚,兔子的两只耳朵也跟着甩了甩。
和温庆华围裙上印的眯眯眼灰兔子一模一样,有点蠢又有点机灵的样子。
她莫名觉得有点眼熟。
“这个兔子……?”
温庆华抿了抿唇,小声说:“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只有逢春姐家里的电视机上有。”
有天他到叶逢春家里做饭的时候,发现没什么菜了,邹志军出去买菜,只留他一个在她们家里,正巧叶逢春回来了,带着一身显而易见的疲惫,她看他很拘谨的样子,就让他坐到沙发上看电视,还调出了一个动画片给他看。她自己就坐在沙发另一头,半躺着看手边的文件,没多久她就睡了过去,发出了阵阵鼾声。他蹑手蹑脚地给她盖上了毯子,又把电视机调到了静音,电视机里活蹦乱跳的灰兔子像在演默片,他明明看得心不在焉的,却又把这个形象记了很多年。
他家里那时候只有黑白电视机,也没有几个台能看,所以他只能在叶逢春家里的电视机上看这个动画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和逢春姐这样的女人组建一个家庭,为她洗衣做饭,给她接风洗尘,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地在外面打拼,回到家就能看到热气腾腾的饭菜和井井有条的房间。
为了这个梦想,他努力了很多年,后来他遇到梁钟的妈妈梁琼,发现她和叶逢春身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的果敢坚强,一样的说一不二,所以他答应了帮梁琼照顾梁钟,以继父的身份。
可是她们两个人又有很多不一样,叶逢春更爱开玩笑,更大大咧咧,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小习惯,比如吃西瓜懒得吐籽,吃烤馒头爱吃馒头皮,喜欢喝有些烫口的温开水……
其她人都不是她。
温庆华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了,他几乎认了命。
可是,现在是他离他的梦想最近的一次,他蹲在她脚边为她换鞋脱袜,他准备了一桌子菜等待她品尝,就像一个迎接妻子回家的小丈夫。
突然,叶逢春低头凑到他衣领处闻了闻,不解地问:“什么味啊,你喷香水了?喷这个做什么,你有体味?”
温庆华被她猛得凑近吓了一跳,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听了她的话,更加慌乱,着急地解释:“不是,我没有体味,是……是做饭时沾的灶火味,我怕你不喜欢,就喷了点香水盖一盖。”
温庆华也不由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这是一个开酒吧的老同学送的香水,说是女人都喜欢这个味道,他本来没想喷的,可是出门前看到这瓶香水,鬼使神差地拿起来喷了一点。
“你,你不喜欢吗?那我下次不喷了。”温庆华有点后悔了,毕竟他那个同学现在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人。
看温庆华吓得脸色刷白,叶逢春又笑了:“看你,我就随便问问,挺香的,很适合你。”
这味道不难闻,就是闻起来心里痒痒的,看见温庆华精致勾人的眉眼和白里透红的脸庞,不知怎么的就想上嘴咬一口尝一尝。
然后她就这么干了。
她勾着温庆华的脖颈,碾着他柔软的唇又吮又咬地啃了好一会儿,又撬开了他的牙齿,尝到了他口中清嘴糖的清甜味道,是淡淡的西柚薄荷味,甜而不腻,清新怡人,连叶逢春这种不怎么爱吃糖的人都忍不住尝了又尝,卷着他的舌尖咂摸个没完。
一直亲到温庆华快喘不过气了,叶逢春才意犹未尽地放过他,捏了捏他软软的脸,好笑地问他:“怎么换气都不会?以前没跟人亲过嘴?”
温庆华不仅脸憋气憋得通红,连眼眶都微微发红,泛着湿润的水光,他喘了好一会儿才平复过来,因为被叶逢春捏着脸不好低头,可是依然十分不好意思地垂下了眼,不知道是因为刚才的一通热吻而羞涩,还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叶逢春的问话。
半晌,他才低低地“嗯”了一声。
“没亲过。”他轻声说。
他一直在等。他的初吻,以及之后的每一个吻,都只留给他心里一直想着念着的那个人。

未亡人(民工篇)
温庆华去厨房忙活了,叶逢春在客厅里随便走着,打量着这套风格偏欧式的复式楼房。
进来之前从外面看是一套不起眼的小洋楼,墙上爬满了绿色的爬山虎,周围很荒凉,没有什么邻居,只有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径通到村子里的小路上。
进来之后反而有种豁然明朗的感觉,大厅空旷而明亮,两侧都开了窗户,旋转上升的楼梯通往二楼,一楼是厨房、储藏室和一间客房,温庆华和他继子的卧房都在二楼。
而一楼的客房也不能完全说是客房,它比楼上的两间卧室都要大,采光也更好,理论上应该是主卧。
温庆华端了两盘菜放到厨房外面的餐桌上,看见叶逢春站在那间卧室门口,于是说:“那本来是梁钟妈妈的房间,后来就一直空着,虽然说用作客房了,但其实也没有客人住过。”
叶逢春点点头,这间房间虽然没再有人住过,也依然一尘不染,她虽然知道这是因为温庆华喜欢整洁,但还是挥不去心头的那丝怪异的感觉。
这一整套房都是按照它原本的女主人的爱好设计的,从外观到室内,从布局到家具,都是很统一的风格,很显然温庆华几乎没怎么动过。时间好像在这栋房子附近就开始停滞,所有走近它的人都忍不住屏息凝神,放轻了脚步,生怕惊扰了沉睡的女主人。
叶逢春听温庆华说,梁钟的妈妈梁琼很惋惜没能生一个女儿,让她挣下的丰厚家产无人继承,但即便如此,她也为这个儿子做了最好的安排,留给他一套房子和足以供他上到大学的财产,又为年幼的他找了一个继父照顾他长大。对于一个男孩来说,吃穿不愁、安安稳稳地在一个小地方过完一生就已经很不错了。
而她大部分的钱都用来捐助了贫困地区的女童,那笔基金由她生前的好友管理着,叫“琼英助女基金”,到现在也还在一直运作着,甚至规模越来越大,名声也越来越响。温庆华每年也会往那里捐些钱,既是做慈善,也是纪念梁琼。
“上次有两个女孩不知道怎么居然找到了这里,说是基金的受助人,想来看看恩人的故居。她们还想去恩人的墓前看一看,送束花什么的,只可惜梁钟的妈妈没有墓地,只让我们把她火化之后随便找地方撒了。不过梁钟那时候哭着喊着不许撒,那骨灰就一直放在他房间里。”温庆华走过来说,话里带着浓浓的惋惜和钦佩。他对梁琼虽然没有爱慕之情,但也不得不佩服梁琼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女人,有胆识有魄力,还有一副充满爱心的热心肠,这样的格局是他永远也难以企及的。
叶逢春突然就有点后悔了。
后悔冲动之下居然吻了温庆华。
虽说温庆华蓄意勾引的小心思难以遮掩,但她没有把持住也有些不应该。
温庆华说他对梁琼没有感情,两个人也没有过妻夫生活,但他毕竟和梁琼结了婚领了证,是梁琼的未亡人,身上一辈子都刻着她的印记,是他无论如何也擦不去抹不掉的。
叶逢春难免生出了一种玷污别人物件的罪恶感,而且对方还是那样一个事业有成、胸怀宽广的杰出女性。
外面年轻漂亮的男孩多了去了,她又何必非要去抢别人名下的东西呢?
再说了,梁琼希望温庆华好好照顾她儿子,温庆华要是再跟了别人,怎么能保证没有二心呢?但他要是一心只想着梁琼的儿子,谁又会愿意要他呢?温庆华要是再找一个,总要对不起其中一方,他还不如老老实实当他的鳏夫,替梁琼尽好他的责任。
叶逢春觉得,哪怕是为了温庆华好,她也不能把他陷入这样两难的处境,还是和他保持距离的好。这么想着,她无意识地后退了一小步,和温庆华拉开了距离。
温庆华心思细腻,又对叶逢春格外在意,先是发现她脸上表情有些不对劲,又看见她似乎在远离自己,心里咯噔一声,不安地捏紧了手指。
“先吃饭吧逢春姐,我待会儿再陪你四处逛逛。”他尽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不露出异样。
温庆华不知道到底什么地方出了错,明明叶逢春和他相处时挺高兴的,今天好像也对他有了点兴趣,还主动吻了他。他本来想,要是顺利的话,就把他守了的叁十叁年的处男身也一并在今晚献给她,不管她愿不愿意给他名分,他只想能早点成为她的人。
叶逢春微微错身,避开了温庆华试探着来拉她的手,自己朝餐桌那边走去,俯身闻了闻桌上的菜,赞叹地说:“豁,真香。不过这么多菜咱们俩哪吃得完啊,要不我再叫点人来一块吃?”
温庆华愣愣地看着自己伸出去的手,听了叶逢春的话,脸色立刻变得苍白无比。
之前说好了只有她们两个人吃的,他还专门支开了梁钟,说自己有几个老朋友要来,让他到同学家借住一晚。
他只能干巴巴地说:“没,没事,要是剩了我放冰箱里,明天热一热也还能吃,不会浪费的。”
“吃隔夜菜多不好,不健康。”叶逢春摇头,开始拨电话,“正好我侄子一个人在家也没什么吃的,我有点不放心,我把他叫过来一起吃,你不介意吧?”
温庆华白着嘴唇,声音发颤:“……当然,不介意。”
本来安静的只有刷刷的写字声的教室里突然响起了嗡嗡的手机震动声。
晚自习不是强制的,所以教室里上晚自习的人不是很多,只有十几个,都开始抬头搜寻起震动声的来源。
叶梓拿出手机,本来严肃的表情松了松,他一面按了接听,一面走出了教室。
教室里留下的同学不怎么淡定了,聚在一起小声讨论着。
“我的天啊,你们刚刚看到他的表情了吗?他是不是笑了,还是我眼花了?”
“不不不,你没眼花,我也看到了。所以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是他变异了?”
“他来上晚自习就已经很奇怪了,他以前都是放了学就回家的。”
“不是跟女朋友吵架了吧,然后刚刚女朋友打电话过来才那么高兴?”
有人拽了拽趴在桌上逗纸蛐蛐的梁钟,问他:“梁钟你知道吗?叶梓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谈恋爱了?”
梁钟不耐烦地拨开了对方的手:“我不知道,他又不会跟我说,你问我我问谁啊。”
他正心烦着,本来放了学该回家,但又突然想起温庆华交待他今晚去同学家借住,可是他也没有熟到那种地步的同学,索性待在学校里上晚自习,但又完全学不进去,也想不到什么别的去处。
叶梓打完电话进来,聚成一堆的人立刻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教室里又恢复了安静,只是多了一点叶梓收拾书包的动静。
叶梓拉上书包的拉链,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突然低声问梁钟:“我现在要去你家,你带路吧。”
梁钟错愕地抬头看叶梓,不敢相信地掏了掏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这是你家,对吧。”叶梓把手机递到他面前,给他看叶逢春发过来的位置,很快又收了回去,“你爸爸请我姑姑吃饭,让我一起过去,你不去就算了。”
“等等……”梁钟拉住了叶梓的衣袖,虽然依然想不通,但还是答应了,“我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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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民工篇)
梁钟家住在镇子最东边,大路上有路灯照着,弯弯绕绕的小路就难走多了,他们家住得又偏僻,小路上半个人影也没有。
梁钟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在前面走着,路上太安静,只有他和叶梓的脚步声,他憋不住了又开始没话找话。
“叶梓,上次你说你姑姑回来了,那她之前去哪了?”梁钟之前没听说过叶梓还有个姑姑,他只知道叶梓的爸爸去世了,妈妈和姐姐在外地,跟孤儿没什么区别,“你姑姑怎么会和我爸爸认识啊?”
梁钟最纳闷这一点了,温庆华的人际圈子不复杂,除了以前的一些同学,就是厂子里的同事,基本也都是男性,而且交情也不深。突然请一个女人到家里吃饭,还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叶梓的回答很简洁:“不知道。”
手背上感受到一点凉意,他抬头,发觉天上飘起了斜斜的雨丝。
他出来得急,忘了摘眼镜,没一会儿镜片就被水洇花了。
从梁钟手机照出的明亮光线中,也能看到淅淅沥沥的雨丝变得越来越密。
叶梓想起他去接叶逢春出狱那天,好像也是这个方向的雨。在那之前他只见过她的照片,听爸爸讲过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爸爸说她脾气不怎么好,说话直,爱记仇,让他不要和她顶嘴,尽量事事顺着她。说她虽然犯了事,但不是个坏人,相反,她很讲义气,谁对她好她心里都有数。
叶梓仍然不知道她到底犯了什么罪,有着怎样的过去。就像他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认识温庆华的,又为什么到他家里吃饭一样。
不过有一点他很确定,那个老男人一心想要勾引女人,所以想尽了办法来讨好她。
雨越下越大,叶梓书包里带了伞,就拿出来撑开了。他撑开伞以后,梁钟也想进来躲一躲雨,但被叶梓一把推开了,梁钟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出去。”叶梓冷冰冰地说。
叶梓声音比飘着的雨还凉,梁钟本来也不是脸皮多厚的人,叶梓这么冷漠的确有点伤到他的自尊了,他干脆把书包顶在头上,气哼哼地说:“我没伞,那我先走了,你自己找路吧。”
说完他一路小跑,很快没了影。
叶逢春和温庆华其实早就开吃了,只是一个是大快朵颐,一个却是食不知味。
叶逢春又夹了块可乐鸡翅啃着,一边啃还一边说:“小温你也吃啊,别光顾着给我夹菜,你看你瘦的,都快成纸片儿了。”
温庆华今天穿了件低领的上衣,他一低头,就能从宽松的领口里看到自己平坦的胸口,隐隐能看见肋骨的轮廓,似乎确实是太瘦了点……
“我也年纪不小了,叁十多了,怕吃多了发福。”温庆华苦笑着说。他一直很注意节食,平时也不怎么吃肉,生怕多长一点赘肉,他记得叶逢春以前是喜欢纤细苗条那一型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或许她更喜欢丰润一些的了?
“你看你,屋里头连个大女人都没有,保持了身材给谁看啊。”叶逢春是喜欢瘦一些的,但她又不喜欢骨瘦如柴的,男人该有肉的地方还是得有肉,摸起来手感更好。
“没给谁看……”温庆华怕叶逢春误会他是那种随随便便的男人,还想再解释两句,门铃却突然响了。
他以为是叶逢春的侄子来了,连忙站起来说:“我去开门。”
一开门却看见浑身湿透的梁钟拎着书包站在门口,书包上滴滴答答地往下渗着水。
温庆华愣住了,第一反应是拦住梁钟不让他进屋。
梁钟浑身湿哒哒的,一整天没有发生过一件顺心事,让他心情糟透了,好不容易到了家,温庆华居然还堵在门口不让他进去。
“你干什么呢爸,让我进去。”梁钟侧着身子想往门里挤。
“小钟……”温庆华压低了声音,不解地问,“我不是让你今晚去同学家住吗,家里今天不方便。”
梁钟原本不打算管温庆华的闲事的,毕竟温庆华这么多年照顾他尽心尽力,他也不想看继父就这么孤独终老。可是温庆华这种很明显把他当累赘的做法却让他非常反感。
他个子长得和温庆华差不多高了,加上经常运动体型偏健硕,站在温庆华面前很有压迫感,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失去了妈妈只能依靠温庆华的小可怜虫了。
他冷笑一声,连爸爸也不叫了,“你还记得你那时候怎么答应我妈的吗?”
温庆华沉默了。
那个时候梁钟才六岁,但是已经记得不少事了。他记得妈妈和温庆华有约定,在他成年之前都不会再婚。
“小钟,再过两个月你就满十八岁了。”温庆华明显底气不足地说,他是和梁钟妈妈有约定,但他那时候也是算好了的,等叶逢春出狱的时候,梁钟就差不多该成年了。
“那又怎么样?这是我家,我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梁钟不耐烦地去推温庆华的胳膊。
“你们堵在门口干什么啊,怎么不进来?”叶逢春站在餐厅门口,拿着块鸡翅,啃得嘴泛油光,好奇地插了句嘴。
她一开始也以为是叶梓来了,但是温庆华又去了好半天,而且听门口的动静好像不是叶梓,她闲得无聊就跑出来看热闹,正看见温庆华把一个眉清目秀的娃娃脸男孩堵在了门口,这张脸似乎还有点眼熟。
梁钟闻声抬头看向她那边,看清她的脸之后,惊讶地张开了嘴,书包一不小心脱了手,砸在了地面上。
温庆华也放下了横着的手臂,把梁钟拽进屋,尴尬地解释说:“逢春姐,这是我跟你说过的……梁钟。这孩子也不知怎么的,居然忘了带伞,你看淋了这一身雨,我正训他呢。”
“训他干嘛,他也不是存心的,这雨说下就下谁知道呢。”叶逢春正好啃完了鸡翅,去旁边的洗手间里洗了洗手,顺手扯了块毛巾出来,走过去递给梁钟,“别生你爸爸气,他是关心你,快擦擦吧,别感冒了。”
叶逢春对梁钟这么大的孩子难得和气,大概是想到他妈妈是一个那么优秀有格局的人,所以对他格外有耐心些。
谁知道这孩子接过了那条毛巾,突然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西红柿一样,然后居然用毛巾捂住了脸。
大约是青春期的男生特别容易害羞,叶逢春想到了总是动不动就脸红的叶梓,虽然她打小就没有在异性面前害羞过,但也能勉强理解一点他们的心理。
梁钟穿得不怎么厚,校服外套下面就是短袖的球衣,他抬着胳膊,上衣被拉起,露出一小节平坦结实的腰腹,肤色比叶梓深一些,是均匀健康的浅蜜色。
叶逢春有点想起来了,娃娃脸,球衣,是那天早上去捡球的那个小男孩。
梁钟的心从来没有跳得这么快过,砰,砰,砰,大力得好像要跳出胸口似的,快得让他快要喘不过气了,就算是跑一千米或者踢球赛的时候都没有这么激烈得完全无法掌控的心跳。
他知道是为什么,但又死活不敢相信,这场景简直像梦一样,她居然就站在他对面,给他递毛巾,关心他会不会感冒,比那天早上看着亲切多了。
她那时候意志风发、潇洒自如的样子让他不可自拔地着了魔,但她刚刚毫无形象的啃鸡翅的样子也说不出的令他心动不已,他不觉得心目中的英雌人设崩塌,反而觉得她更加鲜活有趣了。
他默默地扯下毛巾擦着身上的水,不太敢抬眼看她,但仅仅是和她坐在同一片沙发上,他就慌乱地不知道怎么放手脚合适,脸烫得快有叁十八度了。
“不是这么快就发烧了吧。”叶逢春看着梁钟的脸色觉得不对劲,手背贴到他额头试了试,发现温度果然烫得惊人。
梁钟被她的手这么一碰,连擦水的动作都僵住了,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生怕被她发现了什么不对劲。
温庆华倒了杯热水过来,放在茶几上,看了看梁钟的脸,也有些担心:“小钟小时候是很容易生病来着,要不先量量体温吧。”
他从茶几下面的抽屉里找出了温度计,递给了梁钟。
梁钟回过神来,连忙推拒着:“不不不,我没事,我没发烧爸,不用量。”
主要是量体温还要拉开衣服把温度计塞进腋下,她就坐在他旁边,他怎么好意思做这种动作。
温庆华也不勉强他,只说:“那你快喝两口热水,然后去楼上换衣服吧。”
“哦。”梁钟这会儿也不跟他顶了,乖乖地端起茶杯喝热水,小口小口地抿着,时不时用余光偷瞄着旁边的叶逢春,没什么味道的白开水却让他尝出了一股清甜的蜂蜜味。
叶梓透过没关紧的门的缝隙里,能看到客厅的沙发上,梁钟坐在中间,温庆华和叶逢春一左一右地坐在他旁边,围着他说话,她们脸上都带着笑,气氛温馨融洽,就像……一家人一样。
不应该是这样的。
叶梓握紧了伞柄。
他和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人,是血溶于水的亲人,其他人都该是无关紧要的外人。
他缓缓收了伞,站回了雨里,越下越大的雨很快将他全身的衣服浸透,冰冷的雨水冻得他忍不住发颤,但他咬紧牙关扛着,一点声音也不允许自己发出。

穿条裤子吧你(民工篇)
“咚咚咚……”
轻轻的敲门声在雨声和聊天声中显得微弱又模糊,好一会儿才被客厅中的叁人听见。
温庆华连忙过去把门打开,看见了比梁钟淋得还要狼狈的叶梓,他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随便一拧就是一大滩水,水流不断顺着他稍带弧度的下巴滴落,纤细瘦弱的身躯不住打着冷颤。
“温叔叔好。”叶梓头一次和温庆华问好,眼神却直直地看向还坐在沙发上的叶逢春,“姑姑……”
叶逢春看他淋成一副落汤鸡的模样,不悦地皱了眉,她还没开口,坐在他旁边的梁钟倒是先跳了起来,惊讶地指着叶梓说:“你怎么淋成这样了,你不是有伞吗?”
叶逢春也是想这样问,她明明记得叶梓总会在书包里放把伞的。
叶梓抬了抬手里的破破烂烂的伞:“被树枝刮坏了。”
梁钟更不信了,简直要原地蹦起来,“怎么会?这一路上根本没有那么矮的树!”
“我走错路了,所以来晚了。”叶梓说。
温庆华听得差不多明白了,带了些指责意味问梁钟:“小钟,你知道叶梓也要过来,怎么不带他一起过来?”
“我本来是要带他一起过来的啊。”梁钟努力解释,越说越委屈,“可是他有伞都不愿意跟我一起打,我想着反正他有导航就自己先回来了……”
“阿嚏——”叶梓忙掩住了口鼻,接着又是下一声喷嚏,一声比一声响亮。
温庆华想要拉叶梓进屋,但被叶梓不留痕迹地躲开了,他自己朝前跨了一步,方便温庆华关门,眼睛始终一刻不离地牢牢盯着叶逢春。
叶逢春知道是叶梓那龟毛的毛病又犯了,她无声地叹口气,朝叶梓招手:“过来。”
沙发这么舒服,她才懒得抬屁股。
叶梓眼神几不可见地亮了亮,走到叶逢春旁边,蹲下身,小声说:“姑姑,我冷……”
“没用的玩意儿。”叶逢春也低声骂他,这毕竟是在别人家里,他丢人也是丢她的人,她捏了捏叶梓的湿衣服,嫌弃地甩了甩指尖沾到的水,“你把衣服脱了,先穿我的。”
她捞过来之前脱下的外套丢给叶梓。
叶梓接过了外套,犹犹豫豫地就是不肯脱自己的衣服。
叶逢春看到他这股别扭劲就心烦,不轻不重地踢了他的腿一脚,“你去卫生间换吧,赶紧的。”
叶梓起身的时候,湿透了的裤子紧紧箍在他下身,前后的形状都勾勒得很明显,叶逢春赶紧把叶梓往卫生间一推,转头问梁钟:“啊,那个,小钟是吧,你能帮叶梓找条裤子换一下吗?还有,你自己身上这身也赶紧换下来吧。”
刚才还在据理力争的梁钟,却突然卡了壳:“你……他……你们……”
好半天,他才神情莫名近乎自言自语地说:“原来,叶梓说的姑姑,就是你啊。”
梁钟去上楼换衣服,温庆华怕菜凉了说要再去热热,叶逢春在客厅里晃着无聊,去敲卫生间的门。
“你行了啊,不是给你找了条裤子吗?怎么还不出来?不饿吗?还是在里面吃上了?”
温庆华说他和叶梓身形相仿,直接去阳台拿了条晾干的裤子给他,结果快十分钟过去了,叶梓还没从卫生间出来,叶逢春正好有点想上厕所,就去催叶梓赶紧出来。
叶梓从里面打开了一条门缝,只露出那双黑沉沉的蒙着薄薄水雾的眼睛。
“你进来好吗?”他低声问。
叶逢春翻了个白眼,毫不客气地推门进去了。
一进去看见叶梓只在上身套了她的那件外套,外套对他来说很宽大,一直遮到他的大腿根,然而再往下却是光溜溜白花花的,裤子不知道失踪到哪去了。
即使是上身的外套他也没穿好,拉链只拉到胸口处,露出大片奶白的皮肤,外露的两条大腿修长又光洁,越是遮住了大腿根,越是惹人浮想联翩,简直骚得没边了。
“在家里你想怎么穿怎么穿,想怎么骚怎么骚。这是在别人家里,你穿条裤子能怎么着?”叶逢春一边数落他,一边要脱裤子。
叶梓惊慌得捂住了她的手,不让她继续脱:“姑姑你,你别脱了,我穿,我穿……”
他不想穿温庆华那个老男人的衣服,可也不能让叶逢春再把裤子也脱给他穿。
“……”叶逢春别开了他的手,“想什么呢,我要撒尿。”
给他穿个外套就算她作为姑姑大发善心了,还想肖想她的裤子?
叶逢春脱下裤子坐到马桶上撒尿,叶梓在另一边沉默地把裤子穿上了,温庆华的裤子他穿着有些长,还卷了两道褶。
叶逢春尿完尿刚要起身,冷不防被叶梓猛得往她怀里一扑,又坐回了马桶上。
叶梓紧紧搂住她的腰,脸也埋进她怀里,闷着声音说:“姑姑,我们回家吧。”
他说着,就仰起头来够叶逢春的嘴唇,伸出舌尖轻轻地舔她的唇边,尝到她嘴角沾到的可乐鸡翅的味,明明是甜的,混着口水咽下去后却搅得胃里一阵泛酸。
叶梓口中凉凉的,是一如既往的薄荷味道,让叶逢春怀疑他随时随地嘴里都塞着块口香糖,她撬开他的唇齿不讲章法地一通搅弄,像是要把他嘴里的薄荷味都抢过来,逼得叶梓发出细弱的呜呜咽咽的声音,抱着她的力道却越来越紧,胸口贴着她的胸膛缓慢地蹭着。
直到叶逢春松开了他的嘴唇,他还不依不舍地舔着叶逢春的下唇,含含糊糊地叫她:“姑姑……”
叶梓知道叶逢春最喜欢听他这样叫她。
叶逢春的确喜欢听,文文弱弱的少男最能激起她心底那点不常见太阳的占有欲和破坏欲,当叶梓用这种低弱含糊的声音叫她姑姑时,背德的快感和欺辱弱质少男的兴奋累迭在一起,她往往就会兴致盎然地办上他一场。
不过现在时间和地点都不合适,再好的兴致也只能越想越扫兴。
她隔着外套掐了一把叶梓胸前的肉,她这一下没手软,疼得叶梓冷汗都要下来了。
“跟你说了,要发骚回家发,在别人家里这是办的什么事啊。”叶逢春抬头望着天花板,一阵无语,这半天了她还坐在马桶上呢,大腿上都快要硌出印了。
叶梓还是沉默着不说话。
他用沉默掩饰自己的害怕,害怕叶逢春不会再回她们的那个家,害怕那个家里往后又只有他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叶逢春用了点力气推开他,站了起来,一只脚从裤子里抽出来,踩在了他肩膀上。
“给我舔干净,快点。”叶逢春摁着他的脑袋,不耐烦地催促着。
刚撒完尿的那地方还带着淡淡的腥臊味,然而叶梓对她身体所有地方的味道都很熟悉,也不会再有抗拒的心理,反而像是成了瘾一样,光是闻到都口渴不已。
他覆唇舔了上去,先把残余的几滴尿液舔干净,又仔仔细细地在尿道口周围舔了又舔,还试探地剥开两瓣阴唇向里扫了扫,被叶逢春揪住了头发往外拽远了点。
她放下腿,眼神向一旁瞟了下,叶梓立刻明白了,去旁边放了点清水含在嘴里,又埋进她下面来来回回地舔了几遍。
温热的唇和清凉的水包裹着最敏感的地方,不是很大的动作,但又带着叶梓特有的温柔和耐心,爽得叶逢春差点哼出声。
虽然暂时不能尽兴,但被他这样低声下气地伺候了两回以后,叶逢春算是消了气,穿好裤子以后拉着叶梓出了卫生间。
而正在不远处站着的温庆华,看着她们出来,脸上尽是还没掩饰好的迷惘和怔忡。

黑灯瞎火摸错人了(民工篇)
梁钟站在衣柜前,头一次因为穿哪件衣服好犯了难。
白色的,会不会反衬得他很黑?
灰色的,颜色也太暗了,没气色。
绿色的,穿上了怕不是会像根大葱。
梁钟只穿了一条黑色平角裤,从穿衣镜里打量着自己的身材,好在他经常锻炼,没有多余的赘肉,平常还有除毛的习惯,所以皮肤光洁顺滑,肌肉线条也很流畅,腹部肌肉纹理分明,胸前饱满肉感十足。
他悄悄伸手戳了戳自己胸口的肌肉,一戳一个小坑,又很快回弹到原样。
明明是自己的身体,梁钟却觉得指尖和胸口都像被火烧一样烫得厉害,迅速冲进浴室打开了花洒。
花洒里喷出的水是冰凉的,梁钟身上的热度却丝毫不减,仅仅是想到叶逢春就在不远的楼下,只和他隔着一层地板,他的心口就像揣进了一个滚烫的火炉,把他整个人从里到外都要烤干了。
但是凉水多少让他冷静了点。
他开始思考叶逢春和其他两个人的关系。
她是叶梓的姑姑,不太像,但应该是真的。叶梓似乎很依赖她,想吸引她的注意,这是因为他比较缺爱。她肯定是个好姑姑,连叶梓这么古怪孤僻的性格都能包容。
但是她和温庆华,温庆华请她来家里吃饭,又特意支开他,也没有别人作陪,不像是普通朋友单纯叙旧……
梁钟突然想起来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金灿灿的,很是眼熟。
那是温庆华买的那部手机!他一开始以为是买给他的,后来就没了信,现在却在叶逢春手里。
梁钟就算再迟钝,也明白自己后爸也对叶逢春心存爱慕,并且都已经付诸行动了。
他的第一想法是,温庆华怎么敢?又怎么配?
虽然温庆华是个好人,这么多年一直对他很好,他打心眼里感激温庆华,也想过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他。可是,可是他都已经叁十多了啊,再过几年脸上的褶子都快能挤死蚊子了,怎么还会有这么不切实际、毫无自知之明的想法。
想着想着,梁钟的肩垮了下来
,因为相比温庆华,自己除了年轻也毫无优势,他厨艺一般,说话常常不过脑子,学习成绩也不如叶梓,只有体育好一些,可是叶逢春看着比他厉害多了。
从来无忧无虑的梁钟第一次感受到了深深的焦虑。
窗外的雨势不减反增。
温庆华看了眼雨势,提议说:“冒这么大的雨回去也不方便,要不然逢春姐你们就在这里过一夜吧,反正家里还有不少空房间。”
叶梓埋头扒着米饭,连一口菜也不夹,听见温庆华的话,左手在桌下悄悄拉了下叶逢春的衣摆。
他要回家,他一秒钟都不想在这里多呆。
叶逢春反握住他的手,她的大掌粗糙又暖和,裹着叶梓冰凉柔软的手像裹住了一只受了寒的幼鸽。她肆无忌惮地揉搓着他纤长的手指,指腹顺着他指缝内侧敏感的皮肤一寸寸摩挲,叶梓收不回手,只能紧张地并紧了桌下的双腿。
“好啊。”叶逢春很爽快地答应了。雨天的小路本来就难走,外面还冷得要死,她得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同意叶梓冒雨回家的想法。
在哪睡都是睡,她又不认床。
温庆华欣喜地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他很快收敛了表情,小心翼翼地看着叶逢春说:“那我,我待会就去收拾客房。”
虽然住一夜不能代表什么,但也说明她对他还没有那么排斥。
“收拾客房?爸,叶……阿姨要在咱们家住吗?”梁钟换完衣服从楼上下来,正好听见了她们的对话,露出的惊喜比温庆华还要夸张,本来就圆而亮的眼睛里亮光更甚,下最后一阶楼梯的时候险些崴了脚,他连忙抓住扶手稳住身形,发现叶逢春没注意他时悄悄松了口气。
温庆华抬头看向了自己的继子,发现他居然穿上了那件他平常过年都舍不得穿的,大红色的,短袖……球服,下身倒是没穿球裤,而是穿了一条紧身的黑色牛仔裤,连脚上的鞋都换上了他最喜欢的那双靴子。
温庆华眉头一跳,说不出的不自在。
晚饭过后,温庆华和梁钟收拾碗筷,叶逢春支使叶梓去帮忙,自己坐到了沙发上,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个体育频道看着。
电视上在重播一场很经典的足球比赛,当年叶逢春是在牢里和狱友们一起看的这场比赛的直播。
即使早就知道结果,一波叁折的比赛过程也依然看得人心潮起伏。
两队穿的球衣分别是红黄两色,黄队的前锋是个个头不高的寸头姑娘,速度快极了,她带着球一连绕过了两个红队的球员,对方后卫紧紧黏着她不让她出脚,但她还是抓住空隙打了一脚射门,球直直地朝球门边框奔去……
整个房间突然陷入了一片漆黑,电视机的声音也消失了,只有厨房那边传来一声响亮的碎裂声,不知道是谁打碎了只碗。
应该是停电了。
正看到兴头上被打断了,叶逢春遗憾地往沙发背上一瘫,叹了口气。
这个球她印象很深,因为这个球是擦着门框挤进了球门,十分惊险,正好能拉平黄队暂时落后的比分。不过最终结果是裁判认为黄队另一个球员越位了,还反复看了两遍录像确认,最终判了这球无效。
“你们谁带手机了?”叶逢春听到厨房那边温庆华问。
梁钟手机落在了楼上,叶梓手机在书包里而且没电了,温庆华也一时找不到手机放哪了。
叶逢春举着手机过去,“怎么了,我手机还有电,不然先用我的吧。”
“可能是跳闸了,我得出去看看。”温庆华说,“你们先到沙发那边坐着,一会儿就好了。”
温庆华拿着叶逢春的手机,找了把伞就出了门。
没了光亮的房间又重新陷入了沉默的漆黑中。
叶逢春和两个男高中生坐在沙发上,回想着刚才的球赛,一个走神就忘了他们两个人谁坐在她左边谁坐在右边了。
不过左边的人挨得她很紧,而且似乎在偷偷地越挨越近,叶逢春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叶梓又在发骚了。
反正屋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她干脆堂而皇之地把手放在了男孩的大腿上,手底下是牛仔裤粗糙的触感,叶逢春怀疑着,刚才叶梓穿的是这么紧身的裤子吗?但隔着布料是紧实而有弹性的大腿,还热乎乎的,被她一摸慌得要收回腿,然而又被她使力一按就乖乖顿住了。
这种欲迎还拒的样子不是叶梓还能是谁?
叶逢春更加坦然地顺着大腿向上摸过去,男孩的大腿并得很紧,她不耐烦地掰开了,让男孩的两条大腿羞耻地大敞着,她掌心捂在他裤裆中央,果然摸到一大团硬物,直挺挺地顶起了个帐篷,像要戳破裤裆的布料似的,隔着裤子都感觉到烫手。
她听见他呼吸变得急促,还咬着牙吸了好几口气,感觉到他大腿根绷得紧紧的,压抑地颤抖着。
叶逢春借着他的家伙暖了会儿手,丈量了下尺寸,发觉似乎比原来大了不少,但也或许是黑暗里的错觉?毕竟隔着裤子她也量不太准。
她很快对他下边的东西失去了兴趣,顺着裤裆再往上摸,撩起了他的衣服下摆,摸到了男孩结实的腹肌,一块块的,她手指一一点过去数了数,正好是八块。
再往上是还没绷紧的软绵绵的胸肌,丰满的乳肉从她指缝里挤来挤去,软趴趴的乳头被她用指腹轻轻一擦也都很快硬起来。
男孩重重地喘了一口气。
也不用再确认了,这肯定不是叶梓。
叶梓身量单薄,远没有这么壮实,连奶头都没有她手底下这个这么大。
不过叶逢春好奇的是,梁钟怎么从头到尾都不反抗不挣扎呢?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还是纯粹的脑子不好使?
她虽然纳闷,但这丝毫不妨碍她继续把玩着梁钟的乳肉和乳头,叶梓胸前几乎就没有肉,只有屁股手感不错,而梁钟这个大胸她一手都要握不过来了,也不知道骑起来该是什么滋味。
她一手伸在梁钟衣服里,另一只手被另一边的叶梓悄悄捧了起来,他隐隐约约听见了梁钟那边的动静,心里有怀疑,却一声不吭,只把叶逢春的手放到了唇边,吻了吻她的手背和掌心,又用柔软的舌尖扫过她的掌心,舔湿了她的食指,张口含了进去。
窗外雨声很大,他咂弄的声音几乎全被掩盖,叶逢春的手指百无聊赖地拨弄着他的舌头,她的骨节很硬,叶梓的舌头却软得不可思议,蛇一样跟她交缠在一起。
梁钟被揉得迷迷糊糊,大脑一片空白,身下却阵阵发紧,他能感觉到她粗糙的大掌在他胸口肆意揉捏着,似乎是很感兴趣,他的乳头被她的手指翻来覆去捏得火辣辣得痛,但他一点也舍不得她拿开手。
他甚至恍惚觉得自己是又在做梦了。
做着一个不知廉耻、荒唐旖旎的春梦。
估摸着温庆华快找到电闸了,叶逢春打算把两边的手都撤回来,叶梓那边很顺从地张开了嘴,只是恋恋不舍地追着舔了舔她的指尖,而梁钟先是着急地把她的手捂在了腰上,又像被烫着了一样飞快地移开了手,叶逢春略带不悦地掐了把他还硬着的那玩意儿,彻底收回了手。
她才收回手,屋里的几个灯接连亮起,电视机也亮了起来,出现了开机标志。
体育频道里还在播着那场球赛,黄队的16号队员和红队的门将隔着一颗球对峙着,但是比赛时长还在常规时长范围内,这个点球应该是由于红队犯规了。
解说员的声音愈发慷慨激昂:
“这次点球或许将会扭转比赛的战况,16号刘佳虽然是名小将,但她在点球上有着&039;十点九进&039;的称号,然而对方门将迪瓦娜作为身经百战的老将,预判力和反应速度都相当出色……这一球,到底,能不能进呢?”
哨响了。
球进了。
擦着门将的手套边缘进的。
叶逢春打了个哈欠,困意上头了。

学狗叫(民工篇)
叶逢春在半夜两点的时候醒了。
或许是因为不到九点钟就睡下了,她这会儿清醒异常,只是口渴得厉害。
窗外黑沉沉的什么也看不清,雨声早就停了,只有窗檐的水规律地滴在窗台上的声响。
滴滴答答,间隔很短,节奏轻快,比人的心跳还要快一些。
叶逢春翻身下床,蹬上那双毛绒绒的拖鞋,先去卫生间放了波水,然后打算去楼下找点水喝。
她住在叁楼的客房,叶梓住在她隔壁的房间,二楼住的是温庆华和梁钟。
这会儿别墅里静悄悄的,既没有声响也没有光亮,叶逢春举着手机照亮,拖鞋在地板上拍出“啪啪”的声响。
她下到一楼,找了个水杯,从暖水瓶里倒了杯热水。热水是温庆华睡前才烧好的,现在依然滚烫,很快整个水杯都变得十分烫手。
叶逢春不急着回去睡觉,坐到沙发上刷着手机,就这么等着水慢慢变凉。
在别人家里总还是不如自己家里方便,还要她自己出来倒水,在家里的话,叶梓还会提前准备些凉开水,夜里她喊他去倒水的时候,他把热水和凉水兑一兑,端过来就能直接喝。
二楼突然传来了开门声和脚步声。
叶逢春没开一楼的灯,她抬头向二楼看去也只能看见模模糊糊的人影,直到对方也打开手机照着明下楼时,她才辨认出来是梁钟。
叶逢春忽然就想起之前摸他胸口的感觉来了。
年纪不大,奈子不小。
不过她也就是想想,梁钟和她无亲无故也无冤无仇,先前摸错了也就摸错了,梁钟不声张,这事就糊弄糊弄过去了。
毕竟她坐了这么多年牢,深知自由有多宝贵,监狱里头经常普法,她知道有些事过过脑爽一下就算了,犯不着为了那档子事铤而走险。
先前对叶梓下手,一是她被他气得狠了,想着怎么着得给他点教训,二是她毕竟旷了这么些年,虽说也不是不能自给自足,但还是馋小男孩年轻美好的肉体。
她现在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哪怕摸过了男高中生的大胸有些留恋,也只是想着回头让叶梓努力锻炼点胸肌出来。
她正乱七八糟地想着,梁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她面前,他上半身没穿衣服,只穿了一条平角短裤,夜里气温低,他冻得直打哆嗦,似乎是才发现叶逢春坐在这里,有些惊讶:“叶……叶阿姨,你怎么在这儿?”
“我下来喝水。”叶逢春端起水杯抿了一口,已经不那么烫嘴了,她随口关心着梁钟,“怎么下来不披个外套?夜里多冷。”
“我,我忘了,我也是口渴……”梁钟站姿局促,不知道是想往前走还是向后退,两条结实的大腿不安地并在一起,却遮掩不住短裤中央那鼓鼓囊囊的一团。
“哦。”叶逢春不冷不热地点了点头,不想和他再有太多接触,她两叁口喝完了水,放下杯子站起身,“你慢慢喝吧,我回去睡了。”
说实话,她对梁钟的印象已经是奇差了。
被女人摸了不知道躲避和反抗,家里有女客人也不知道多穿两件衣服避嫌,乍一看是纯情懵懂的男高中生,实际上肯定有不少经验了才会对女人这么饥渴吧。
她有点后悔因为犯懒而答应温庆华留宿了,脏男人让她感觉整栋房子里的空气都变得污浊不堪。
她转身就要上楼,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茶杯碎裂和沙发移位的声音,然后是一声重物落地的闷响。
梁钟因为急着追上她,没留神被沙发绊住了,不仅不小心打翻了叶逢春刚刚用的杯子,自己也被绊倒在地。
叶逢春回头一看,稍微松了口气,还好他没磕到那堆碎瓷片上,不然大半夜的见了血多麻烦。
“叶阿姨……”梁钟看到她停下了脚步,顿时不觉得磕到地上的膝盖疼了,他声音轻得像呢喃,只是在死寂一片的夜里清晰可闻,“我……我……”
他还是没说出来叶梓教他的那句话。
叶梓说:“她不需要你的喜欢,她只需要听话的狗。你能做她的狗吗?”
做狗好,狗是人类最忠诚最亲密的伙伴,梁钟本来也没想过能和叶逢春发生什么,如果做她的狗能得到她一点亲近,那做狗也是他求之不得的幸运。
他说不出口,只是因为,这太突兀了,也太草率,好像无论怎么说都是对她的冒犯。
她们几个人各自进屋睡觉后,叶梓来找了他,他还是第一次听叶梓说了那么多话,可他糊里糊涂地也没听懂多少。
到最后他只记得叶梓把他贬低得一无是处,然后说:“唯一有价值的只有你的肉体。”
直白到让梁钟头脑发懵地愣了好半天,直到叶梓走了他都久久缓不过神来。
但是他心里却有个念头不断地告诉自己,叶梓说的都是对的,他只剩这一副肉体了,她也好像对他这副身体有点兴趣,到了明天她们或许又要桥归桥路归路了,他甚至不能像温庆华那样以朋友的身份接近她,而今天晚上就是最难得的机会……
梁钟仰起头,看着抱着胳膊似乎等得有些不耐烦的叶逢春,她身形高大,站在他面前像一座不可跨越的大山,而他只想做山脚下那颗永远仰望山顶的矮松。
他咽了下口水,试图换一种委婉的说法,期期艾艾地说:“叶阿姨,我学狗叫给你听好吗?”
叶逢春:?
叶逢春正一头雾水的时候,叁楼又传来了声音。
叶梓很快也走了下来。
他穿得倒是很严实,还裹了件棉质浴袍。
叶逢春挑眉:“怎么,你也来喝水?”
叶梓的目光扫过还跪在地上的梁钟,又很快移开,他挨近叶逢春的肩,用微弱但其实叁个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嗯,想喝姑姑的……水。”
叶逢春:??
她有点怀疑叶梓是在梦游和说梦话了,不然怎么会主动骚成这样,还是在不相干的外人面前?
梁钟也茫然地仰着头,总觉得这话不对劲,又说不上什么地方不对劲。
叶逢春看看叶梓,又看看梁钟,想起他们俩是同桌关系,指着梁钟有点怀疑地问:“你们俩商量好了?”
梁钟没搭腔,仍然在状况外,叶梓点了头,低声说:“他愿意的。他是处男,很干净,没谈过恋爱。”
“你这是,替我拉皮条?”叶逢春简直要被这两个高中生给整笑了,他们不好好学习,整天都想些什么不叁不四的。
叶梓搂住她的脖颈,踮起脚去舔她的唇角,“我想让姑姑高兴。”
他身上清新的沐浴露味一个劲往叶逢春鼻子里钻,小舌又软又灵活,在她唇缝里浅浅刷着,叶逢春回抱住他,按住他柔软的腰狠狠揉了两把,有些无语但也有一丝跃跃欲试在心里升起。
一口气玩两个男高中生哎,这种滋味她只有当年自己上高中的时候体验过。
她们姑侄两个旁若无人地亲密着,唇舌交缠间发出细微的水声,身体也毫无缝隙的紧密贴合在一起,梁钟脑中嗡嗡作响,像被重重锤过一样,完全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情景。
她不是,叶梓的亲姑姑吗?

童颜巨屌(民工篇)
叶梓私底下去找梁钟,当然不是为了帮梁钟达成心愿。
促使他这么做的原因有很多。
在叶梓看来,年过叁十的温庆华心机重、手段多,显然比头脑简单的梁钟更有威胁,而温庆华和梁钟是继父子关系,如果梁钟和叶逢春发生了什么,为了维护和继子之间的关系,温庆华说不定会主动放弃对叶逢春的追求。
而梁钟,一个被他鼓动着主动送上门的玩物,当然也不会被叶逢春多重视,也许很快就会被她厌弃了。
况且,梁钟一向是个守规矩的乖学生,没见识过多少人间的阴暗面,姑侄乱伦这种事,肯定超出了他的接受范围,粉碎了他一直以来被保护得太完整的叁观。
叶梓被叶逢春的大手揉得浑身发热,情不自禁贴着叶逢春的耳边轻声说:“姑姑要我。”
一直亮着的手机屏幕突然熄了屏,整个一楼大厅再次陷入了一片黑暗。
梁钟能隐约看见那两道紧紧纠缠在一起的人影歪向了沙发,喘息声和亲吻声激烈得令人面红耳赤,还有衣料窸窸窣窣摩挲的声音,再然后是手掌拍打肌肤的清脆响声,他听到叶梓发出吃痛的闷哼声。
然而他听见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他不知道对面的两人能不能听见他的心跳声,但他几乎快要被自己的心跳声震聋了。
但在这一刻,他无比地希望自己真的是个聋子。
“骚货,硬得真快。”
“别光嘬那边了,这边也要,吃奶你都吃不匀乎。”
“干嘛呢,套还没戴,你就快射了?没用的玩意儿……”
……
说是下楼来喝水,实际上半口水没喝的梁钟,这会儿只觉得口渴难耐,嗓子眼都干得要冒烟了。
脑子里几乎是一片浆糊,有一个清醒的声音告诉他:她们做的事情是不对的,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他阻止不了她们,但也不应该还留在这里,他应该立刻离开,当作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然而这个汇集了他所有理智的声音却越来越微弱,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个声音:叶梓可以,那自己为什么不行?
他甚至胡思乱想着,如果他能够代替叶梓的位置,能够满足她的需要,她有了更好的选择,是不是就会停止和叶梓之间的乱伦关系?
眼前忽然又有了亮光。
是叶逢春在拿手机帮叶梓照着下边,叶梓已经敞开了浴袍,扯下了内裤,在往自己的阴茎上戴着橡胶质的安全套。
叶逢春捏着另一个还没拆的套,随手扔给了梁钟。
“你也戴上吧。”梁钟如果是处男,更不耐玩,还是早戴上好。
叶梓已经戴好了套,叶逢春腾出一只手捏着他阴茎上端把玩,他半侧过身,挡住了从梁钟那边看过来的视线,头抵在叶逢春裸露的胸口,微微急促地喘着气,眼角余光却依然留意着梁钟的反应。
梁钟愣愣地看着扔到面前的安全套。
他其实还没有做好准备,毕竟他还没有成年,认识叶逢春才两天,他是第一次喜欢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喜欢能持续多久。
他有过几次梦遗,但从来没有自慰过,也没有看过片,欲望对他而言是太羞耻难言的东西,他这辈子离性爱现场最近的一次就是现在了——女人赤裸着上身,怀抱着浴袍里面同样空空荡荡的男孩,男孩低着头乖巧舔舐她的乳房,而她的手就放在他的性器上随意揉捏。
“不勉强你,不愿意就上楼去吧。”叶逢春按灭了手机屏幕,拉过叶梓的手往自己内裤里塞,叶梓很上道地开始抚摸她的阴部,纤细的手指在粗糙的毛发里穿插着,拨弄着柔软潮湿的阴唇,细嫩的指腹抵上了敏感的凸起,用轻缓的力道逐渐撩拨起她的情欲。
“嗯,往下一点,蹭蹭那儿……”她舒服地哼了几声,出声指挥着叶梓灵巧的手指。
梁钟又听见了水声,和刚才亲吻时的水声有些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这次的水声更响亮一些,听起来粘稠又丰沛。
鬼使神差地,梁钟摸上了地面上的安全套。
“这个东西……怎么戴?”梁钟听到自己的声音哑得不成样子。
梁钟按照叶梓教的步骤一点点试图把半透明的套戴在自己的生殖器上,但是这个过程是他想不到的艰难。
尤其是叶逢春半倚在沙发上,眼带兴味地看着他,叶梓跪在她两腿之间上上下下地舔着,弄出的动静更是毫不收敛。
梁钟又试了几下还是戴不上去,脸几乎都要埋到地里了,话音里带了细微的哭腔:“我戴不上,它真的太小了……”
叶逢春就在一旁看着,他本来就心情紧张,忐忑极了,戴安全套的时候勒得太紧,他好几次都险些直接交代出来。
听到梁钟的话,叶梓的动作稍微顿了顿。
毕竟这是叶梓带来的套,只适合他的尺寸,而梁钟的尺寸,显然又比叶梓大了不止一个型号。
“戴不上就戴不上吧,你自己打扫卫生就行。”叶逢春不太在意这件事,只要不弄到她身上怎么都无所谓,她抬起一只脚勾住梁钟的下巴,迫使他抬头看着自己。
梁钟双眼红通通的,嘴唇抿得死紧,神情委屈又无助,他那张清纯可爱的娃娃脸和高大健壮的身材很不相配,更不要说他下边那一手难以把握的大家伙了。
“你这可真是……”叶逢春看看他的脸,又往下瞄瞄他的裆部,不由啧啧称奇,“真是童颜巨屌,人不可貌相。”
然而梁钟的阴茎虽然个头不小,但颜色依然是粉白色,比他身体其它部位的肤色都还要白一些,伞端圆润光滑,粉色比茎部要深许多。
叶逢春的脚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滑,在他富有弹性的胸口踩了踩,又滑过他的腹部,踩上了他硬挺的肉棒。
没受过这种刺激的梁钟身体骤然僵滞,肉棒不住颤抖,胸口放松的肌肉也跟着跳了跳。
下体因为叶梓的热情舔舐而渐入佳境,快感不断累积,叶逢春舒爽地眯起了眼,两腿夹紧了叶梓的脑袋,脚索性直接抬起来塞进了梁钟的嘴里。
“快点!你也一块舔!”她语气急促地催促着梁钟,脚趾在他温暖的口腔里胡乱戳来戳去,欺凌着那条左躲右闪的软舌。
梁钟没挣扎多久,就顺从地舔吮起她的脚趾,酥酥痒痒的感觉从脚趾传递到下身,虽然微弱,但和阴蒂被含吮的快感交织在一起,像是在本就熊熊燃烧的火堆上又浇了一泼油,叶逢春扣紧了叶梓的肩膀,快意直冲脑门,不多时,抵达了今晚第一次高潮。

永远在偷窥(民工篇)
斜对着客厅里沙发的,是一间窄小的杂物间。
在今夜之前,它的房门一直紧紧锁着,而在昏暗的光线下,也没有人注意到,它现在敞开了一条毫不起眼的缝隙。
温庆华倚在门边,瘫坐在地上,拼命压抑着自己的呼吸声。
他告诉自己不要再向外看了,外面不是属于他的世界。
但是眼睛却完全不听大脑的使唤,他僵硬地转动头颅,睁大了眼睛。
他窝在这间十几年来除了他和老鼠没有人进来过的杂物间,佝偻蜷缩着身体,做着卑劣的偷窥者,仿佛真成了一只见不得日光的老鼠。
沙发上是交缠得难以分别的叁具肉体,肉与肉发出细微的摩擦声,叽叽咕咕的暧昧水声,男孩的带着泣音的喘息,女人的含着不满的呵斥,此起彼伏地合奏成最热烈最畅快的交响曲。
在她腿间埋着头的是她沉默寡言的侄子,趴在她胸前含着她的乳的是他阳光开朗的继子。
她爽得时候就直呼爽,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踹他们的腰或者踩他们的下体。青涩稚嫩的男孩经不住她粗暴的对待,很快就塌下腰抖着身子射出来,稍微有些力气了就爬起来再换一个新的套。
他再次向外面看去,看到梁钟被放倒在沙发上,她跨坐在他腰腹处,按着他饱满的胸口,一点一点朝前磨蹭,一下重一下轻,磨到喜欢的地方就来来回回地多磨几下。而叶梓跪在沙发旁边,捧着她的小腿,一圈一圈地舔着。
如果他是一个好爸爸,他应该制止这场荒诞的情事,把梁钟带离这个淫靡不堪的境地。
或者如果他足够勇敢,他应该大胆地走出杂物间,面对着她褪下所有的衣物,祈求她再给他一个吻,给他一个能像那两个男孩一样取悦她的机会。
但他都做不到。
他只能躲在一扇门后面,用尽全力遮掩自己的存在感,再在事后假装一无所知。就像叁十多年前那个十分年少的他一样。
叁十多年前,十来岁的、对性一无所知的温庆华,第一次触摸到性事的边缘,就是意外且震惊地直面了它。
那又是叶逢春在外应酬到很晚的一天,他照例来给邹志军做了饭,饭后他收拾了碗筷到厨房里洗碗,听到了门锁被打开的动静。
他知道是叶逢春回来了。
叶逢春很少和他说话,他有些怕她,但不知道为什么又总是想见她,所以总是把碗磨磨蹭蹭地刷了一遍又一遍。
他刚要拉开厨房的门,听见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混乱的声响,还有邹志军惊慌的声音。
“别!逢春,别在这儿……还有孩……”后面的声音像是被捂住了一样没有发出来。
从厨房的门缝里,温庆华看见叶逢春抱着邹志军,把他压倒到沙发上,嘴唇也死死地压着他的嘴。
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两个人总是不知道为什么就亲到了一块儿。温庆华小脸红了一片,悄悄蹲下身子,想等她们亲完了进了屋他再出去。
但是她们亲了很久,还一边亲一边脱起了衣服。
准确来说是叶逢春在粗鲁地扒她们两个人的衣服。她似乎喝得很醉,温庆华能看到她眼里红通通的,脸色也比平常红得多。
这在电视剧里偶尔也能看到,只不过脱着脱着天就黑了又亮了。温庆华想,脱完衣服做什么呢,该睡觉了吗?那他等她们睡熟了再出去吧。
邹志军从叶逢春嘴底下挣脱出来,慌乱地阻止着她脱衣服的动作,“逢春,我们进屋,进屋好不好?别在这里……”
叶逢春完全不理会他,随手脱下内裤塞进了他嘴里,听着他支支吾吾的声音,还畅快地笑了笑,“就在这儿。我的家,我的男人,我想在哪做在哪做,今天我不做爽了你别想进屋。”
温庆华愣愣地看着沙发上两个赤裸的身体。男人的身体没什么奇怪的,邹志军有的他都有,而女人的身体,他只见过叶逢春在家里光着膀子的样子,结实的臂膀和下垂的胸乳,他没见过别的女人裸着上身,但是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因为男人的胸和女人的胸除了大小没什么区别——有时候大小也很难区别。
唯一令他感到稀奇的,是叶逢春脱完内裤后袒露出来的下身,她敞开了大腿,露出被毛发覆盖的阴部。
温庆华盯着看了一会儿,想明白了,她们尿尿的地方不一样,女人没有他们那坨累赘的肉。
他看见叶逢春拉过邹志军的手,拎起地上的酒瓶往他手上倒酒,像是在清洗,紧接着,她把邹志军的手放到了自己下面。
温庆华惊讶地张开了嘴。
邹志军不是很配合,叶逢春酒精上头,烦躁地对着他的脸甩了一巴掌,邹志军的左脸立刻出现了一个殷红的巴掌印。
“干不干啊你,不想伺候就滚蛋。外头好几个没破处的男大学生等着我,你不愿意有的是人愿意舔。”
邹志军只是一个劲地摇头,眼神歪向厨房示意着,眼眶里盈满了眼泪,随着他的动作滑落到脸侧。
看到他朝这边看,温庆华吓得又往门后藏了藏。
只可惜叶逢春醉得两眼昏花,根本看不懂他的示意,看着一向温顺的邹志军难得违背她的意愿,她心里的征服欲久违地被点燃了,掰过邹志军的屁股又狠狠抽了几巴掌,啪啪啪的声音清脆又响亮,“贱货,你不是最喜欢我干你了吗?我干你你不爽吗?从初中被我干到现在,现在装什么纯情童男。”
她骑到他腿上,扒下邹志军的内裤,勃起的阴茎弹了出来,她同样反手就是几巴掌扇过去,疼得邹志军无力地蜷起了腰。
“你爹知道你十五岁就被我破处了吗?他知道你每天放了学都被我按在教室后头操吗?他知道你骚得要死,连女人的尿都喝得有滋有味吗?”叶逢春越骂越起劲,一边骂一边按着邹志军的手摩擦着自己的阴部,另一只手随心情对邹志军的身体又抽又掐。
温庆华差点跌坐在地上面,他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响。
他害怕,又困惑极了。他不知道为什么邹志军下面那坨肉居然硬成了一根直挺挺的肉棒,他不知道为什么叶逢春按着邹志军的手摸她尿尿的地方,又仰起头喘着气仿佛很舒服的样子,他不知道为什么邹志军被打又被骂却完全不反抗挣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听着叶逢春不堪入耳的话,心跳越来越快,紧张地像是要跳出胸口了。
他攥住了自己胸前的衣服,努力地安静地深呼吸着。
叶逢春爽得又飚了几句脏话,温庆华看到邹志军的手变得湿淋淋的,还有一些半透明的液体顺着叶逢春的腿间滴到地上。她一面喘着粗气,一面扯出了塞在邹志军嘴里的内裤,放开了对他的禁锢。
邹志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但他一得了自由就立马贴到了叶逢春身上,搂住了她的腰,生怕被她推开一样,他急切地舔着叶逢春的乳房,压抑着哭腔说:“逢春你别生气,你不要生气了,都是我不好,我给你舔好不好,你让我喝什么我喝什么,你想怎么玩都行……”
温庆华已经没有空闲去好奇邹志军为什么要舔叶逢春的胸了,因为他看到邹志军在得了叶逢春的默许之后,顺着她的胸口一点一点往下舔,一直到,舔上了她尿尿的地方!他甚至张嘴把那里的肉含了进去,像小孩舔棒棒糖那样左一圈又一圈地舔着,含进嘴里吮吸着,发出嘬弄的口水声。
叶逢春笑得很开心,她拎过一旁的酒瓶又灌了几口,随后打了个响亮的酒嗝。
她舒服地哼哼了几声,下身向邹志军嘴里拱了拱,嘴角扯出一个恶劣的笑,扯了扯邹志军的头发,说:“啊,喝太多了,想解手。我尿了啊,你接好了,不准漏一滴到沙发上。”
邹志军乖顺得一言不发,只是嘴严实地包住了她的尿道口。
叶逢春仰躺在沙发上,手臂搭在沙发背上,嘴里模仿着“嘘嘘”的声音,下身也开了闸开始放水。
邹志军大口大口地咽着,喉结不断滚动,仍然有一些泛黄的尿液从他嘴角漏了出来,顺着他的下巴,滑到他赤裸的上半身,他连忙扯过一旁自己的衣服擦拭着。
“真没用。”叶逢春一脚蹬开了他,自己站起身晃晃悠悠地朝厨房那边走去。
躲藏在厨房门后、正面直视着叶逢春的裸体的温庆华完全呆住了,只有一声比一声响的心跳昭示着他还活着,不是个被抽干了血液的僵硬尸体。
邹志军随便在腰间围了件衣服,赶紧冲上来拦在叶逢春前面,“怎么了逢春,是还想吃东西吗?我去给你做。”
“我渴了,要喝水。”叶逢春动用被酒精麻痹得不太灵光的大脑想了想,又懒得自己去接水了,掉过头又往卧室走,“算了,你倒了送屋里来吧,快点。”
在她身后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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