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包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破戒 > 第十六章 出发
</br> “所以那镜鬼你怎么处理了?”
</br> 莲贞放任自己陷入松软的坐垫,脱了鞋,悠游自在地晃着脚丫,双手捧了一包蜜饯像小松鼠啃松塔似的啃。
</br> 小王准备的马车坐起来就是舒适,不仅配备了数十个可供差遣的仆从,还贴心地准备了瓜果点心等一众零嘴儿。
</br> 有钱人可真会享受。
</br> 不过还是托了大尾巴狐的福。要不是他收了那镜鬼,自己也没这待遇。
</br> 莲贞偷眼瞧了瞧一旁正专心致志不知道在看什么书的大尾巴狐。
</br> 没有旁人在的时候,大尾巴狐就会恢复成原来红发碧瞳的样貌。身上还是那身道袍,身侧还是那柄拂尘,用银质发冠束住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邪气的容貌和气质却与整体穿着打扮格格不入。
</br> 整一个不伦不类。
</br> “他与槐灵姑娘有些恩怨纠葛,于情于理都是她来处理最好。”
</br> 赤华专注地看书,翻开一页,又翻一页。
</br> “槐灵姑娘?”
</br> 莲贞不解地重复一遍。
</br> 赤华“嗯”了一声,应道:“就是种在王府正中间的那棵老槐树。”
</br> 南灵南灵,明光城正南方向上的南灵镇,之所以会被认为人杰地灵、风水宝地之所在,盖因这地下有一条灵脉。
</br> 成事三要素,曰“天时、地利、人和”,这条灵脉所滋养的正是这“人和”。此地人气越旺,灵脉也就越畅通滋润;同样的,灵脉越通畅滋润,南灵镇的风水也越好,慢慢便滋生出“地利”来。二者相辅相成,使得南灵镇逐渐成为人们安居乐业的好去处。
</br> 在此地已有百年历史的王氏家族,不知当初是哪位风水先生给看的地儿,这老宅就恰恰好建在当时还不算十分粗壮的的灵脉上头,灵脉穿这四四方方的宅院的对角线而过。
</br> 王家又在这位高人的指点下,在庭院正中央栽上一棵已有几十年的槐树,据说可以辟邪、招财、纳福。
</br> 而这棵槐树正不偏不倚地栽在灵力还并不浓郁的细瘦灵脉上,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
</br> 有了这得天独厚的修行环境,槐树养分充足,茁壮成长,很快长成了一棵四人合抱那么粗的参天大树,树龄刚及百年便修出了树灵,正是赤华口中的槐灵姑娘。
</br> 与此同时,槐树的壮大,似乎隐隐影响了一地的风水命格,冥冥之中吸引来许多阴物,其中也包含那些生于阴历阴日阴时的三阴之人。槐灵得此滋养,心生感激,也就尽心尽力保护那些本性良善的弱小阴物,使他们免受心怀不轨之徒的侵扰。
</br> 满月大盛那夜,镜鬼本欲前往书房读书,但吸收了充足的精气又直接接触月华后,一时承载不了过多的灵力,狂性大发,吸食精气的本能令他失去了理智。他尚不知如何夺走三阴之人的精气,就遵循着生前的职业本能对其上下其手,索取无度,竟将人活生生折磨死了。
</br> 槐灵发觉有异,前来阻止,却因对敌经验不足,将后背暴露出来,反被丹裳一掌击退,奄奄一息之际,只得逃回树中休息。
</br> 赤华带着莲贞前来拜访之时,她正藏身于树中修养,无法聚起足够的灵力现身。
</br> 但听见莲贞说喜欢吃炒槐花,她觉得这小和尚颇有意思,便挑了一串又大又饱满的洁白槐花,让它随风落在赤华肩上。
</br> 赤华也因此发现了她的存在,得以与她顺利交流。
</br> 照理说,镜鬼丹裳藏身的那面绿松石套铸青铜方镜被王子阳放在卧房中,使他得以日夜吸收王子阳的精气,令其日渐衰弱,本应早该被槐灵察觉。但丹裳是藏身于镜中被王子阳带入府中的,因此槐灵没有早些发现他的存在,任其养精蓄锐后才与其首次交锋。而槐灵毕竟化形不久,镜鬼却存世已久。两两相对,还是个小丫头片子的槐灵自然落了下风。
</br> 再说到镜鬼丹裳这方。
</br> 挨了槐灵几鞭后,丹裳清醒过来。吸食了小丁的精气,他的恢复速度肉眼可见地惊人。
</br> 尽管他有意减少出行的次数,但满腹疑问总是困扰着他。一个人,不,一只鬼,也不可能一直都不出去。
</br> 于是在一个明月夜,他再一次从镜中钻出,有意挑选了与上次不同的路线,前往王子阳的书房。
</br> 此时他还不知道,月光才是让他失去理智的根源。再次不慎接受月辉照耀后,他闻到了一股浓烈的奇异香气后,便没了知觉。
</br> 醒来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镜中,身侧放着那块五蝠捧桃踏祥云红翡佩,也不知是从哪儿薅来的。
</br> 这一疑问在王重锦派人整理那名叫虎子的马僮的遗物时,也得到了解答——虎子嗜偷成性,在他房中搜出来大量小巧精致的珠宝玉石,什么红宝石螭龙挂配、芙蓉金步摇、八宝攒珠飞燕钗等等,就连方茗丢失的那只银鎏金点翠嵌珠宝荷叶耳坠也赫然列于其中。琳琅满目,整理好后竟能铺满小小耳房的地面。
</br> 单论其价值,绝不是以他的工钱买得起的,更遑论这些东西都曾一一于王府库房中记录在册。
</br> 百灵去榆溪阁寻她家少夫人耳坠子的那
</br> 晚,丹裳倒还是清醒的。有王子阳的精气日日夜夜滋养,又接连吞食了两个至阴之人的精气,眼下他功力已水涨船高,阴气的芬芳也轻易便能闻见。
</br> 远远嗅及至阴之人的气息,丹裳认出这名女子是王少夫人身边的女侍,便想将这玉佩托她交还给王重锦。
</br> 谁知百灵一见他的身影便吓得尖叫,晕死过去。丹裳无法,只得将玉佩塞入她的掌心,确保有人找到她后,转身离去。
</br> 莲贞听得入神,若有所思地摆弄手里流光溢彩的物件儿,没听见赤华再说话,连忙眼巴巴地望他,追问道:“然后呢?梨蒲楼那晚是怎么回事?”
</br> 赤华端起茶杯,润了润干涩的舌根和喉壁,吊足了小和尚的胃口后才道:“自投罗网。”
</br> “自、自投罗网?他想被我们抓?那他为什么要给我下毒?”
</br> 莲贞瞠目结舌。
</br> “自保。”赤华惜字如金,探究的眼神落到小和尚手里把玩的东西上。
</br> 说到底,丹裳也是个可怜鬼。如果他所言非虚,那本性其实并不坏。只是他也的确有害人之实,交给槐灵处置,一报还一报罢了。
</br> “自保?”莲贞闻言蹙眉,疑惑地跟着重复一遍,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br> 不过这倒是也能说得过去。
</br> “你手里的……是什么东西?”
</br> 赤华朝小和尚的方向轻抬下巴。
</br> “这个呀?”
</br> 莲贞拎起手里荷叶镶边的耳坠子,喜滋滋道:“这就是王少夫人的银鎏金点翠嵌珠宝荷叶耳坠呀!她把它送给我啦!你看,好不好看?”
</br> 说着,掂起耳坠儿往赤华耳边比,笑嘻嘻的:“珠宝衬美人,此话不假。”
</br> 人常说,红配绿,大俗即大雅。这话放在赤华身上,既对,也不对。酒红色发丝配上碧绿狐眸,非人的妖异感尽现。
</br> 不过事实证明,红配绿,也可以很好看。
</br> 就连这份女子专属的珠光宝气缀在他身上,竟也不显得违和。猫眼碧玉闪烁着一线荧荧寒光,同赤华的一对碧眸交相辉映。
</br> “你一个小和尚,要这耳坠做什么?又戴不了。况且,你不该随便接受女子所赠饰物,比如香囊、手绢、发钗……”
</br> 赤华被小和尚的举动逗笑了,微微侧头躲过他的动作,耐心地教导他。
</br> “是王少夫人非要送,我也说过我戴不了啊,也不好收下。可是她非要送,还说我戴不了,就给你戴……我看看,你也是没有耳洞的嘛……她那么执着,再不收,就要变成我不知趣了……”
</br> 挨训的小和尚不服气地鼓嘴,絮絮叨叨说着,却是仍爱不释手地把玩,拇指摩挲着那颗猫眼碧玉。
</br> 赤华似有所感,道:“既然她这样说了,你就妥善收着吧,总不好辜负人家一番好意。”
</br> “诶诶诶!既然你把镜鬼移交给槐灵姑娘了,那你能不能给我看看你收鬼的瓶儿呀?我总觉得十分眼熟……”
</br> 小和尚朝他眨巴眨巴大眼睛,一脸期待。
</br> “你又看上了?”赤华面上佯装警惕,嘴角却带笑。
</br> “不是的!我像是那种会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人吗?”莲贞急忙辩驳,“我只是觉得,这很像我小时候师父送给我的吊坠,想看看而已。”
</br> “怎么搞丢的?”闻言,赤华掀开外袍,解下腰间配着的拇指大的玉瓶儿递给他。
</br> “五六岁的时候,救了一只小狐狸,好吃好喝地养了几天。结果那小没良心的,临走前一声招呼也不打就算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顺走了我的坠子。”
</br> 莲贞兴致勃勃地接过白玉瓶,只一眼,笑容便凝滞在唇边——
</br> 这瓶儿,和他十年前被小狐狸叼走的吊坠一模一样。
</br> 无论是瓶身雕刻的菩提枝纹样,还是瓶底藏着的小小的一朵莲,毫无二致。
</br> 碎成渣他都认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