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包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异人行 > 第二十四章 死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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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城下城。

    新城的下城虽然贫穷肮脏,却从来都热闹喧哗,到处都充斥着混乱和暴力的气息。

    两个二十岁上下的男人和一个妆容浓烈到看不出年纪的女人嬉闹着,在夜色里小跑着赶往下城唯一的清静之地——墓园,他们的衣襟都鼓鼓地包着什么东西。

    “哎,你怎么知道的?平常轻松池谁都不随便去,因为那儿有个特别厉害的鬼面人守着。”个子稍微矮一些的男人看上去也更年轻一些,脸上还带着些没有褪去的稚气,有些人也管那叫傻气。夜色有些冷,他冻得发红的鼻子吸溜着鼻涕。

    高个儿的那个下巴上已经长出了些稀疏的胡子,他的衣服最鼓,里面还不时发出玻璃瓶子的碰撞声:“那鬼面人几天前就不在了,我有特殊消息渠道,知道这事儿的人可不多。他在后院杀了个女人,当晚就收拾东西避祸去了。”

    他们进入没人看守的墓地,在一块墓碑上坐下来,从衣襟里小心地掏出几个陈旧并满是灰尘的酒瓶。这块石碑在一个路灯下,正好做酒桌。

    高个儿点燃一支烟,眯着三角眼看坐在稍矮处的一男一女奋力开启酒瓶塞。

    “慢点,小心瓶口,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这是叫铁球的那酒保留给自己喝的最好的东西。传说中的‘沉船’!”

    铁球,这是个连铁酋长自己都不知道的昵称。

    “轻松池似乎早就被抢过了,怎么还会留着这么好的酒?”女人崇拜而痴迷地看着抽烟的男人,即便她戴着假睫毛,崇拜也从满是浓妆的眼睛中四溢而出。

    直到她旁边的男人不高兴地用酒瓶嘴捅了女人一下,她才收回跟高个儿男人对视了很久的眼神。很显然她是矮个儿的女朋友,而非高个儿的。矮个儿吸溜了一下鼻涕,笑着继续和高个儿搭讪:“杀了个女人就跑?我还听说他很厉害呢,在下城也算是数得上号的厉害人物,原来也怕事!哈哈。”

    “我说了我有特殊消息渠道,知道铁球不在轻松池的人不少,但是他们都是我通知的。”高个儿却没理睬矮个儿,先回答了女人的问题:“轻松池那么多藏酒,要是我想一个人独吞也不可能。我干脆告诉了一些下城真正厉害的流氓,带着他们破门进去,把酒全都搬空了。那些厉害的人最后看我一瓶没拿,还特别客气地送我一瓶里面最好的‘红’。他们当然该感谢我,只不过……这些老到的家伙只知道收了我的恩惠,不住地对我保证,这辈子只要我在新城遇到事情,随时找他们,那些流氓愿意替我赴汤蹈火。”说到这里,高个儿再次停下话题,享受一男一女崇拜的眼神,随后才继续说,“不过他们没想到,我还留了一手!我知道那些家伙贪婪无比,绝对会把轻松池一次搬光,以后没人会再去了。可是,铁球那鸡贼还有这十几瓶顶级藏酒放在隐秘的地方,就等着我最好的朋友带着美女,跟我一起去搬呢!”他很是时候地笑着拍了拍矮个儿。

    这本是个设计得很好的时刻,应该可以得到对方百分之百的忠诚和友谊,但矮个儿在感动之余,还是闪烁着大而圆的眼睛,追问了个很不合时宜的问题:“那,那个铁球到底厉害不厉害?”

    这问题让高个儿多少有些不悦,但他也并没回避:“哼,铁球嘛,的确长了副厉害的样子,再加上些乱七八糟的纹身……但是要说在下城有一号,我一个上点年纪的朋友说……”他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跟在他身后的矮个儿和他满脸脂粉的女友立刻就投来夹杂着崇拜的询问目光,“我那个上点年纪的朋友说,铁球以前其实就是给急王打工的一个小酒保,普通得很,他的鬼面人爸爸不知道哪儿去了,铁球也从来没想过要去找他,或者弄清楚他是谁。他们鬼面人据说就是这样,亲情淡薄,但是这跟凶狠没什么关系。他妈妈不是鬼面人,就靠给人熨烫衣服谋生。他家以前就住在离这儿不远处的一条臭水沟边上,前几年那里才铺成了路。”

    其实高个儿说的一番话倒并非不是事实,但没有一句能说明铁酋长并不是个厉害角色。

    “再给你们看看这个!”高个儿从腰里抽出一把镶嵌着宝石的华丽U型匕首,摆在矮个儿面前,“这也是我在轻松池找到的,肯定是铁球的备用刀,这家伙用这么招摇的家伙!我是不喜欢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不称手,送你了,我的兄弟!”

    这招比那些酒和故事更有用,这次完全买到了矮个儿和女人的心!矮个儿小心地接过U形匕首,把它斜斜地挂在皮带上,笑得合不拢嘴,那女人高兴得笑掉了一只假睫毛。

    酒瓶逐个被打开,浓烈的酒气争挤着从封闭了它们许久的瓶口冒出来。

    “暴殄天物啊!这么好的酒,应该一瓶瓶地开,喝完一瓶再开另一瓶。”一个阴里阴气的尖细嗓子从三个人坐着的墓碑后面传出。

    “谁?”高个儿把凑到嘴边的酒瓶放下,摸着腰上的一把手枪。

    莫莫伸伸懒腰,像只秃鹫般从一块墓碑后面摇摇摆摆地走出来,手里还攥着那本《恶棍》,他打了个哈欠站到路灯下面,让三个人看清自己。

    “蝼,蝼蚁人……”高个嘟囔道。

    “哟!第一次见吗?你那些下城最厉害的抢酒的流氓里没几个我这样的?”莫莫扭扭腰,看见了指着自己的枪口,“一枪,你只有一枪,瞄准了啊。”

    莫莫放下书,叉开双腿,双手叉腰站在路灯正下方。就这会儿功夫,墓地入口处又走出来几个带着武器的蝼蚁男人,两个身上还带着血,其中一个左边肩膀上扛着枪,右边扛着具尸体。莫莫站稳了,刚才还滔滔不绝的高个儿倒浑身冒汗,举着枪的手哆嗦了起来,他只能再用上另外一只手去稳住举枪的手。周围出现的蝼蚁人让被围在中间的三个人筛糠似的发起抖来。

    “蝼蚁人开战,就像臭水沟修成公路一样,是大势所趋!尽管上面铺了沥青,臭水沟也没有消失,我就是从铁酋长家附近那条臭水沟,炸破路面爬上来的!开枪吧,你这臭水沟一样的男人!”莫莫嚎叫起来。

    高个儿大叫着扣动扳机,子弹打在路灯铁管上,当啷一声响,可那个路灯却不是莫莫站着的那个。他从来就不敢真正拿枪瞄准莫莫,也许他也根本瞄不准。

    “哈哈,差了这么远?你不敢杀蝼蚁人?哎,铁酋长可是专杀逃跑蝼蚁人的泥浆天使,死在他手里的蝼蚁人不计其数。”莫莫说话的功夫,肩上扛尸体的那个蝼蚁人已经扑过去,一把拧断高个儿的手腕,夺过枪。

    “你们怎么那么慢,不是说一上来就到墓园会合吗?”莫莫对围过来的几个蝼蚁人说。

    “一路上障碍太多,”另一个身上带血的蝼蚁男人说,“这是‘沉船’,铁酋长的U型刀?”他发现了拿在矮个儿手里的耀眼宝石匕首。

    “丢三落四的,铁酋长那家伙!”莫莫又打了个哈欠,“不过也就这傻帽愿意拿他的匕首,我可不要。”

    “怎么了?这匕首怎么了?”

    “快捅他啊!捅那个拿书的,他是头儿。”躺在地上捂着手腕的高个儿小声怂恿着自己的“兄弟”。

    矮个儿只吸溜鼻子。

    “亲爱的,我想你非用它不可了。”浓妆女人替矮个儿男人抽出腰里的匕首,塞进他手里。

    那矮个儿惊恐地看了女人一眼,手一松扔下了匕首:“不,不,我不!你们把这两个人杀了吧,请放我一条生路。我家里有吃的,还有床。我愿意帮你们。”他面对莫莫跪在地上,“这女人和这男人都把我当傻瓜,但我不是!”他指着高个儿男人和女人对莫莫喊道。

    所有蝼蚁人都笑了起来。扛着尸体的那个笑得肩膀一抖,血肉模糊的尸体啪的一声落在高个儿身边。女人尖叫起来,但她没叫多久,一个蝼蚁人就结果了她的性命,接着是高个儿的。几个小时后,当莫莫等人酒足饭饱——他们没糟蹋一滴铁酋长的藏酒——然后不紧不慢地也结果了矮个儿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