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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很凉,即使她穿着羊毛袜,刺骨的凉意还是透过脚底板传遍全身,她毫不在意,目光坚定地望着停车的方向,迈着沉重的步伐,稳稳地向前。
城北的老城区,遗留着不少四合院,据说,以前住在这里的都是极有身份地位的人。
纪雨绮背着沈哲,迈入一家四合院,这是外公留下的老宅,她每年都会过来住几天,这里每隔半个月就有人打扫,所以房间还算干净整洁,日常生活用品也是一应俱全。
她把沈哲放在床上,已经累得满头大汗,双脚也差点冻僵,她顾不上休息,马不停蹄跑到厨房烧水。
“绮丫头,绮丫头……”一道苍老却中气十足的声音传来。
纪雨绮连忙出门迎接,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提着一只硕大的医药箱,健步如飞地朝她跑来,“哎哟,绮丫头,可怜我这把老骨头,大半夜的还被你叫过来……”
“唐爷爷,谁让您医术高明呢,不然我也不会麻烦您啊!”纪雨绮笑着上前提过药箱,领着他往卧室走,“唐爷爷,我朋友伤得挺重的,您赶紧替他看看吧。”
唐鹤杰气喘吁吁地摸了摸胡须,“好好好,别着急,等我喘口气。”他目光往下,突然看到她脚上只穿着袜子,登时吹胡子瞪眼,“你这丫头,怎么连鞋都没穿,冻坏了怎么办?”
唐鹤杰跟纪雨绮的外公苏正航是挚友,唐苏两家是世交,唐鹤杰很疼爱纪雨绮这个晚辈。
“唐爷爷,我没事,你快点帮我朋友看看吧,他流了好多血呢!”纪雨绮急得不行,直接推着他往床前走。
“有我在,他死不了。绮丫头,穿好鞋,然后过来帮我。”唐鹤杰退休之前,是部队里面有名的外科大夫,他只是看了一眼沈哲受伤的位置,就能做出判断。
“好的。”纪雨绮有条不紊地将药箱里面的手术刀等物品一一取出,她虽然没有学过医,但在唐鹤杰的熏陶下,她对这些手术器械还是很了解的。
唐鹤杰戴上口罩,用剪刀剪开沈哲的衬衫,顿时,一具肌肉结实的胸膛露了出来,然后是拥有六块腹肌的腹部,虽然沾染了鲜血,却丝毫不损魅力值。
纪雨绮脸上一烫,转念又觉得羞愧,现在她也算“护士”,怎么能顾忌这么多呢。她抿了抿唇,拿起热毛巾,小心翼翼地清理干净血迹。
“麻醉剂”唐鹤杰伸出右手。
纪雨绮忙将麻醉针放到他手中。
“手术刀”
“手术钳”
“止血钳”
……
灯火通明的房间里,一场取弹手术正在紧张地进行着。
两个小时过去了,唐鹤杰完成了最后一个步骤,浑身已是汗水淋漓,他摘下口罩,缓缓舒出一口气,“好了,丫头,你今晚注意一下他的体温,如果发烧温度过高,就把退烧药给他服下,同时采用物理降温方法。”
“好,我知道了,唐爷爷,您也累了,我带您去客房休息吧。”纪雨绮看他疲倦的脸庞,心里充满了感激。
“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了,我对这里熟悉得就跟自己家似的。你也累了,休息一会儿吧。”唐鹤杰又叮嘱了她几句才离开。
纪雨绮从衣柜里拿出干净的睡袍和洗漱用品送到唐鹤杰房间,然后到浴室洗澡,脱袜子的时候,发现脚底板起的水泡被磨破了,袜子粘在脚底,脱的时候疼得嘶嘶直吸冷气。
她洗完澡,换了一件居家服,用酒精在脚底简单地消了毒,然后披着一条毯子守在沈哲床前。
她趴在椅背上,仔细打量沈哲,前世,她一门心思放在江天豪身上,竟然从来没有看到沈哲的好。
她第一次发现沈哲比女-人都美,高挺的鼻梁精致如同雕刻,微抿的薄唇完美到极点,苍白的容颜丝毫不损他与生俱来的高贵和冷傲,她还记得他那双眼眸睁开时是何等风华绝世。她还记得他为了她放弃双眼,放弃光明。
心里酸楚,疼痛,她伸出手,覆盖在他的双眼上,喃喃道,“沈哲,一切都还来得及。”
沈哲,这一世,我不要你再为我牺牲什么。
沈哲,这一世,换我来守护你。
***
纪雨绮调好时钟,每隔半个小时就醒一次,摸一摸沈哲的额头,看他有没有发烧。
凌晨五点多,他果然发烧了,绝美的脸上一片潮红,纪雨绮用体温计测试,发现他已经烧到三十八度,心里一紧,忙倒了一杯温水,拿了退烧药。
“沈哲——”纪雨绮想叫醒他吃药,突然想起自己对于他还是陌生人,只好轻轻拍打他的脸颊,“喂,醒一醒,醒——啊——”
扑通——
纪雨绮整个人趴在地板上,疼得龇牙咧嘴,她望向那个罪魁祸首,不知何时,沈哲已经直挺挺地坐了起来,那双狭长的凤眸幽幽泛着冷光,凉薄的唇紧抿,浑身释放出暴戾的气息,就像一只凶悍的豹子,警惕地盯着她。不过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神有些涣散,想来他并没有真正清醒。
该死的,她竟然忘记沈哲的怪癖了,那家伙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绝对不会允许别人碰他的,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重生后她反倒能理解了,他这种警惕和戒备的习惯,显然是长期生活在危险的环境,慢慢培养起来的。
想到这里,她心里有些酸疼,对他升起了怜惜。
纪雨绮揉着发疼的胸口站了起来,在某人猛兽般危险的目光下往前走了一小步,柔声道,“你别害怕,我是纪雨绮,你还记得吗,今天是我把你从树林里救出来的……”
沈哲幽深的眼眸微微一动,眉头皱了起来,似乎在努力思索,又似乎在竭力清醒,纪雨绮也不催他,安静地站在床前。
他的眸光渐渐聚焦,变得深邃,过了好半晌,他掀了掀薄唇,声音凉薄而冷淡,“你想做什么?”
纪雨绮知道他是彻底清醒了,舒了一口气,指了指放在床头的水杯和药片,“你发高烧了,我想叫你起来服下退烧药。”
沈哲看了一眼药,又看了一眼自己胸前缠绕的白色绷带,淡淡道,“不吃,太苦。给我冰袋。”说完这话,直接躺回床上,看也不看纪雨绮,那别扭的模样,就像赌气的孩子一般。
纪雨绮叹了口气,这人还是跟小孩子一样,怕吃药。
她拿了冰袋,敷在他的头上,手指不小心触碰到他的额头,温度烫得吓人,她忍不住皱了皱眉,“你烧得很严重,我去拿酒精。”
纪雨绮将纱布在酒精里面浸湿,拧了拧,本想替他擦拭颈部和胸,但是他那双冷凝的眼眸一直盯着她,她根本下不了手,抿了抿唇,命令道,“把眼睛闭上。”
沈哲长长的睫毛微微一颤,狭长的凤眸里快速滑过一抹异样的情愫,定定地看了她两秒,然后闭上了双眼。
纪雨绮抿唇微笑,用沾了酒精的纱布在他的颈部轻柔擦拭,认真的模样,就像在对待一件心爱的珍宝。
冰凉的纱布在他的身体上移动,凉意蔓延开来,浑身的滚烫缓解了许多,偶尔她的指尖会触到他的皮肤,在他心底划起一抹抹涟漪,他恍惚地觉得,身边的女人并不是陌生人,好像前世已经相识一般。
纪雨绮很小心地避开他受伤的地方,擦拭完他的身体,替他盖上被子,刚想起身,他突然抓住她的手腕,声音略显沙哑,“你会唱歌吗?”
他脸上的潮红已经淡了些许,眸色澄澈,就如一泓湖泊,他定定地看着她,神情淡漠,她却觉得他就像讨要糖果的孩子,忽地笑了,“想听什么?”
他认真想了想,“都可以。”
她唇边笑意更深,重新坐回他身边,柔声清唱,她的歌声温柔宁静,精致的眉眼间带着淡淡的怅然,就像在讲述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他的眸光渐渐深邃,冰冷许久的心,突然猛烈地跳动了一下。
纪雨绮看着沈哲安详的睡容,微微一笑,手向他的额头伸去,还没有触碰到他,又僵在了原处,唇边的笑也变得苦涩。
沈哲,你说,看到我欢笑,就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只要看到你安好,便是我最大的幸福。
第二天,纪雨绮被刺眼的阳光惊醒了,发现自己竟然睡在沈哲的床上,屋里没有他的踪迹,她慌忙跳下床,急急忙忙汲着一双拖鞋,咚咚咚往外跑,边跑边叫,“沈哲,沈哲——”
***
沈哲和唐鹤杰站在院子里闲聊,听到纪雨绮慌张的叫声,回头一看,只见她穿着可爱的格子熊居家服,披散着乱糟糟的长发,一脸急切地跑了出来。
沈哲眉头一蹙,这个女-人,穿这么少,都不知道冷么?一时之间,竟没有察觉到她叫他的名字有什么不妥。
唐鹤杰目瞪口呆,他还从来见过小丫头这么失态,咳嗽了一下,故作严肃地说道,“绮绮,发生了什么事?”